1、图书馆借阅规则

图书馆借阅规则

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进入阅览室,不得冒用他人证件,不能擅自将未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携出阅览室(以图书防盗监测仪通道为界)。

2、本馆书库(室)实行藏、借、阅一体化的管理方式,图书分层管理,分层借阅,分层归还

3、借书规定:

(1)学生借书量与期限:借阅册数: 10本,期限:借期 60天,可续借1次(前提是: 证上图书未超期),续借时间60天(其中可借博学图书2本,借期15天)

(2)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请检查所借图书是否存在被涂写、污损、剪裁或换芯等现象。如有上述情况,应当面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查验图章。否则,归还时发现上述污损情况,将照章处理。

4、还书规定:

(1)读者在其所借图书阅览室中办理还书手续。

(2)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以利图书流通周转,逾期按有关规定处理。 

(3)续借图书。借期已到的图书,若需续借,请在借期内办理续借手续。读者可以到馆直接办理还书手续,也可以登录图书馆首页“我的图书馆”链接,按照“网上注册、续借操作规程”、或在“移动图书馆”中办理续借手续。

(4)图书超期,将按0.1元/本/天的标准收取超期滞纳金。

(5)寒暑假借书的特殊规定:

寒假:在12月15日以后借的书,须在3月21日以前归还

暑假:在6月15日以后借的书,须在9月21日以前归还

博学图书寒暑假的借期仍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