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偷窃书刊的处理办法


偷窃书刊的处理办法

(1)对偷窃书刊者,本馆将停止其借阅权限半年。图书馆保留最终解释权。

(2)偷窃书刊资料者,除追回被窃书刊,另按被窃书刊价10倍罚款,另处罚金200元;责令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在图书馆公示,通报所在单位,并上报学校,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