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近代金融业的产生
商业贸易领域的现代化变迁自然引起金融体系的变化。金融与贸易密切相关,工商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周转。开埠后,随着贸易的迅速发展,福州和厦门的金融业发展起来。外国银行设立,华资银行随之兴起,传统的票号、钱庄、当铺等金融机构也开始了现代化的调整和适应,共同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银行与钱庄之间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体现了传统与现代的复杂关系。
一、近代银行的产生
1.外国银行的设立
福建城市金融现代化是从外国银行设立开始的。开埠之初,尚无专门的近代金融机构——银行,银行业务均由洋行 兼理。19世纪60年代后福建开始出现独立的外国银行和保险业。1862年,英印合资的汇隆银行在福州开设代理处,主要经营汇兑业务,1866年倒闭[39]。1866年,总行设于伦敦的丽如银行(又称“东方银行 ”)在福州设立分行,1882年在厦门设立代理处。此后,其他外商银行也陆续涌进上述两地,从事金融活动。1866年英商汇丰银行在福州设立分理处,行址设于南台大岭顶汇丰弄,1868年升格为分行[40]。1873年,汇丰银行在厦门设立代理处,1878年汇丰银行厦门分行开业,行址在海后滩[41]。1883年, 上海发生金融风潮,称雄一时的丽如银行于次年歇业整理,经改组后改称“新丽如银行”,但已失去当年的优势,于1892年再度停业[42]。福州的分行也随之停业。由于茶业的衰退,1892年,在福州的外国银行由10年前的7家减少至4家[43]。汇丰银行因总行设在中国,遍设分支机构,不以外币而以中国通商口岸通用的 银元为计算单位,专门针对中国贸易为对象等,在竞争中取胜,并通过承办清政府多笔借款,获得巨额利润,巩固了其在华地位。在金融危机后,成为在华最大的外国银行[44]。厦门除了汇丰银行外,陆续有有利银行、渣打银行、万国宝通洋行、荷兰商业银行、荷兰银行等委托和记洋行、德记洋行设立代理处[45]。
甲午战争后,日本在华金融势力迅速膨胀。日本的国家银行日本银行于1896年在台北设立办事处,1899年9月改为台湾银行,总行设在台北市,在台湾各地和中国华南地区、日本及南洋各大商埠均设立分行。台湾银行的宗旨是:“台湾银行为台湾之金融机关,对于商工业及公用事业融通资金,开发台湾之富源,以期台湾经济之发达,进而将营业之范围扩张至中国华南及南洋各地,使成为该地之商业贸易之机关,借以调剂金融为目的。”[46]1899年6月,由福州豫大号钱庄为其代理店。开始仅在豫大钱庄悬挂一招牌,并无大宗交易,到1904年渐渐扩充,“现已与汇丰渣打鼎峙而三,其与市上交易,照本省钱庄办法,而规则及用事员役则仍守日本银行章程。其手腕灵活,尤足操纵利权”[47]。1900年1月该行在厦门设立分行。1905年成立福州分行,地址设在南台泛船浦。主要业务是经营存、放款及汇兑,并发行龙银票(龙洋)、番票(台伏)2种纸币。此外还调查福建省经济情况[48]。
19世纪70年代后,外国在华银行除了买卖和经纪汇票,还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一是给地方当局借款,主要是 向台湾银行借款。1901年,福建省向台湾银行借款150万元,年息6.5%,期限15年; 1902年, 福建省樟脑局向日本三五公司借款20万元,开始两年年息5%,以后为10%,期限6年;1909年,福建布政使向台湾银行借款5万日元,月息0.9%,期限1年等等[49]。《闽海关十年报告(1882—1891 年)》说:“本省有着为数不少的钱铺,处理着大批的资金。但使人感到奇怪的是,省政府的任何一笔款都要外国银行帮助。迄今所有官方借款都是来自外国人……也表明当地金融家对政府的态度还没有完全转变。”[50]二 是发行纸币。1878年,汇丰银行在厦门开始发行以西班牙本洋为单位的“银元钞票”,至19世纪80年代中 期,“所出钞票,在厦门一隅,已约六七十万”,该行经营贸易汇兑、承办出口茶叶收汇和华侨汇款等业务,均以此钞票支付。1866年至1887年间,该行仅通过两个经纪人之手,就贷放厦门商人200多万两[51]。 从80年代末期起,汇丰的纸币也普遍流行于福州,“本地人宁愿要汇丰银行的票子,不愿要他们自己的钱庄的钞票”,有些交易契约,甚至“特别规定须用汇丰的钞票支付”[52]。1906年3月台湾银行开始发行番票。 刚发行时候,受到钱庄激烈反对,拒绝使用。其后随着该银行在福州地盘日益巩固,信用程度渐渐被承认,成为当地标准通货之一[53]。
外国银行的业务还涉及存、放款、汇兑、投资、金银买卖等,同时承办中国政府的借贷及关税、外汇收入的保管业务,并且直接插手进出口贸易。汇丰银行1914年前还代收海关关税,代销洋货及办理洋商押汇等[54]。外国银行在厦门的业务发展,一方面是对外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与海外移民汇款的日渐增多密切相关。开拓侨汇的解付业务,已成了外国银行汇兑业务的一项重要来源。厦门的汇丰银行除了经营以茶叶贸易为主的贸易汇兑外,海外移民汇款始终是一项重要业务。
外国近代金融机构移植福州和厦门,对金融业的现代化客观上起了样板和引导的作用。近代拆借市场、汇兑市场、货币兑换市场等随着外国银行的设立相继出现在福州和厦门,旧式钱庄等金融组织逐渐卷入这些金融市场,进而开始现代化的转型。
2.华资银行的设立
在外国银行扩展对金融市场冲击下,出现了中国近代民族银行。清政府曾经试行建立近代金融组织。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因财政支绌,先后铸造大钱、银钱、铅钱,发行官票(银票)、宝钞(钱票)。为便利兑换,户部建议各省设立官银钱局。1853年7月,闽浙总督王懿德请准在福建设立“永丰官局”,9月正式成立,经营收付省库款,并发行官票、宝钞等。后陆续在福州南台、厦门以及建宁、福宁、汀州、台湾各府设立分局。因经营不善,滥发官票和铸造大钱、铁钱,当年即发生钱票滚支风潮[55]。1859年清理结束。1900年10月在福州又设立了“福建官银号”,也称“福建官钱局”,发行银元票,包括大洋票和小洋票,兑换银钱,调节银钱比价等。次年3月,改称福建官银行。1914年8月,改名福建银行[56]。该行除了发行纸币还开展存贷业务。后也因滥发官票,发生挤兑,无力应付而倒闭。
1897年,中国通商银行成立于上海。次年就在福州设立分行,行址在南台中亭街。继而大清银行和交通银行分别在福州和厦门设立机构。大清银行福州分行1909年3月开业,行址在仓前山泛船浦,后又在福州城内花巷、厦门以及泉州、漳州、台湾等地设立分号,统归福州分行管辖。1909年10月15日,大清银行厦门分号开业,地址设在岛美街,隶属于福州分行。根据清政府度支部颁布的“大清银行则例”规定,该行主要业务有:代理国库、代收税款、经办一切收付、代表国家发行钞票(兑换券)、代发公债和各种证券,办理银行存款、放款、汇兑及信托、保管、仓库业务、负责调剂金融市场以及管理各地金融市场等。大清银行福州分行发行的钞票有银两票、银元票、钱票3种,都是直式大票,印有福州地名,限于本地使用。至1911年,共发行银两票1.02万两,银元票48.27万元[57]。厦门分号发行银元票40万元,上面印有厦门地名,限当地使用[58]。
二、传统金融组织的变化与适应
开埠之前,福州、厦门等城市就有不少旧式银钱机构,如票号、钱庄、钱样店、当铺等。19世纪中叶后,随着外国金融资本和商业资本的不断渗透,传统金融机构非但没有减少,相反却获得了进一步发展,尤其是票号和钱庄,显示了顽强的生命力和对环境的适应性。
1.票号
票号亦称“票庄”、“汇兑庄”,是以经营汇兑为主要业务并兼营存放款的信用机构。多由山西钱商创设,总号设山西或上海,分号遍及全国各大城市。早在清乾隆年间,福州开设的票号有新泰厚1家,资本40万两,号主姓吴。咸丰年间成立蔚长厚、蔚泰厚2家分号,资本各40万两,号主前者姓王,后者姓侯。以上3家分号都是山西平遥商人开设[59]。到1891年,福州大票号有6家,即蔚长厚、蔚泰厚、新泰厚、协同庆、协和信、源丰润。前5家是山西银行家开办的,后1家是浙江人开办的,每家每年营业额400万元[60]。清光绪年间,厦门票号有蔚忠厚、蔚长厚、蔚泰厚、新泰厚、源丰润、协和信、协同庆等近10家分号[61]。票号的分号内部组织简单,设正副掌柜,下设跑街(外勤)、账房(会计)、信房(文书)。票号制度严密,每天须向总号汇报业务状况,每月月末要将总账寄往总号查阅。掌柜任期一到,须向总号述职[62]。
票号的出现适应了晚清社会的需要,“轮船未通,运输周折,此省所供,恒不应彼省之所求。……自有票号而呼应 灵捷,脉络斯通。此二十一行省皆然,不独闽省为然,亦百数十年来皆然”。虽然后来“轮路大通,邮电四达,各 埠往来之商旅不专汇自西商,而彼号进出之凭单遂亦与年而递减”,但是商款减少了,而官款却增加了。由于福建 自“庚子以后,汇解京师协饷赔款常年新增数约百余万两。而闽省度支部银行未经分设,若专员汇解,靡费转多” ,因此山西票号“遂藉汇解之溢费为盈余之大宗”,独占了这份厚利。票号的主要业务是资金的异地汇兑,“实为吾闽交通银币之一大机关”[63]。通过票号签发汇票进行汇款,远比镖局押运现银安全,而且汇水也较镖佣节 省。票号除汇兑收入外,还可吃“平”、“色”,即从各地平码不同、换算尾差中渔利,也可从各地银本色折合上 获得相当利润。《闽海关十年报告(1892—1901年)》载:“票号按与汇款者议定的汇率收取汇费,汇率 由2%~5%不等,在非条约通商口岸支取的汇票的汇率尽可能接近,固定在5%;在开放口岸,特别那里有外国银行时,汇率比每日外汇行情稍低。”[64]同一时期的厦门海关报告称,“他们与本地市场及那些依赖本口岸 的市场保持联系,熟悉船货在口岸间的移动,通过为不同口岸间的商人做汇兑而获取大量利润。由于北方尤其是天 津对钱的需求量很大,使得在天津购买由厦门支付的汇票,价钱要比在厦门购买由天津支付的汇票便宜得多。因厦 门的可靠商人要购货运往北方,钱庄都乐于贷款。商人只要议定日期(大约是贷款后的4—6个月),在天津按同 样数额的市平支付,票号不收其他费用。因为票号从厦门与天津的市平差价中,每1,000两约可获得利润2或3两”[65]。
除汇兑款项之外,票号还从事存款、贷放业务。存款大部分为公款及各级官吏的私款。《厦门海关十年报告(18 82—1891年)》载:“票号在任何地方建立新的分支机构,完全依靠自身的努力,其开办费用及从事货放的 资金,主要来自客户的存款,而不是由总部或其他分支机构提供的。官员们把大笔税收、关税和厘金的公款及私人 资金存入山西票号。慈善机构、商人和居民也把钱存入山西票号。”公款存储不计利息,官员存款者只求稳妥保密 ,也不计较利息多少,因而票号从中获利极大。因此在厦门,“尽管票号的存款利息率比钱庄低,交易款额超过钱 庄,但它们仍然经常持有大量未动用的款项。以前,本地钱庄的长期存款利息率为每年8%或9%,而山西票号的 存款利息率仅为5%或6%。这一差额表明,钱庄是很有利可图的。然而近年来,由于一些钱庄的倒闭和不稳定的 传闻,山西票号采取预防措施,把剩余资金存在自己的保险箱里,而不愿冒险贷放给其他钱庄。”票号利息低于钱 庄仍然有业务,被人看中的就是它的可靠性。票号后来也渐渐扩大经营对象,除了官吏,还扩大到钱庄、官银号和 殷实可靠的商号。“据说,从前这些票号仅和官僚阶层交易,为官僚们存款和放款,并以高利息率放‘官债’,债 务人授官职后,贷款才得以收回。山西票号为官僚们将钱汇给他们在北方的家眷。后来,票号拓展与商人及其他人的交易,主要是与北郊商人打交道。”[66]但票号通常只拆借给钱庄或是大商行,而不直接放予商人,“而贷放之指归,又以钱庄、北号为巨数”[67]。由于对外贸易的发达,从事外贸的商行经常要向票号融通资金。1 891年厦门各商行向票号借贷的款项共达六七十万元。如厦门文圃茶庄,拥有资本10余万两,它的资金周转很 大程度上借助于票号的支持,而票号也从中获利。厦门的几家票号与各方往来交易频繁,十多年间,获利都有10多万两[68]。与其他内地城市相比,福州和厦门的票号与钱庄、商业贸易的关系还是十分密切的。
票号存款多是定期,期限有3、4、6个月及1年4种;放款期限有1、3、6个月3种。票号没有设现金出纳,领款人凭票号开付的凭条向指定的钱庄或商行支取现金。票号不发行钞票,但是办理商品抵押贷款,或其他可以接受的抵押,“每年利息从8%到25%不等,根据抵押商品的完善可靠而定。它们也帮助期望贷款的官员,在这种情况下,利率是根据可能遇到的风险程度以及资金和利息偿还日期的长短而定。它们接受现金作汇票,送交省的高级官员汇去北京,由北方商人在那里兑领”[69]。抵押利息的年利为4%,借款利息是12%~18%。以期票作抵押向钱铺借款,如果款到期未能偿还——通常以4个月为限——就得以地契作为抵押。在外国银行是用支票向银行支取现金,但在这里是以存折作为代替[70]。票号业务还扩展至收存官款、代理藩库。福建藩库、税厘局、闽海关等解京和军协各饷,也都由票号代汇。票号代理官款的存、解业务,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
19世纪下半叶,票号在各地设有分店,实力雄厚,掌握了金融界实权。“中国官衙的用途、租税、厘金等公款都通过它,当地人到华北贸易,在同票号取款方便,业务兴盛,因此在当地人中信用高。”[71]与只设一地,变 化难测的钱庄相比,票号稳定性较强,“山西票号享有最安全的财富贮藏处之名声。票号的可靠性使它们的地位超越地方钱庄”[72]。但钱庄资金融通多依赖票号,钱庄经营不好时,票号也受牵连甚至倒闭,一损俱损。如厦 门汇丰银行买办叶鹤秋开设的源通银号经营茶栈,素来向票号融通资金。1891年5月因周转失灵倒闭,使票号 “蔚泰厚”、“新泰厚”损失数万两。又如建茂钱庄,除经营存放款业务外,还兼营贩运贸易,在牛庄、天津和日 本的神户等地都设有分支分号,其资金也是靠票号的融通支持。1893年亏蚀倒闭,票号“源丰润”、“蔚泰厚”、“协和信”、“新泰厚”、“蔚长厚”、“协同庆”都遭牵累,损失近10万两[73]。与政府、官员利益 一体的关系是票号存在和兴盛的最主要前提。官款汇兑是票号主要业务,公款以无息和官员私款以低息的方式存入 是票号的极大支撑。但也正因为票号和各级政府、官员的这种休戚与共关系,民国建立后,票号很快销声匿迹,退出了金融舞台。
2.钱庄
钱庄起源于以兑换银两与制钱为主的“钱店”、“钱桌”、“钱铺”等。开埠后,随着国内外贸易的日益发展,业务拓展到存款、放款、贴现、发行庄票、金银买卖、汇兑等。钱庄资本一般2—5万两,规模比票号小得多,多无分支机构,通常营业范围只限于一城一地。由于资本不多,所以经营过程中经常要向外商银行告贷,或靠华商票号通融,以获得拆款,银行和票号也必须通过钱庄才能全面开展金融业务。银行、票号向钱庄拆款时不要实在的抵押物,只需一纸庄票即可。钱庄的优势在于熟悉当地情况,放账时不需要抵押和担保,而是靠告贷的个人信用。钱庄的信用来自无限责任,即随时要以庄东(独资者或合伙人)部分或全部财产作挹注,所以钱庄的实际资本要比账面上多。
福州钱庄主要在闽江流域的土产贸易中发挥融通资金作用。开埠后,对外贸易尤其是茶叶贸易迅速发展,商业活动频繁,钱庄的数量增加很快。1867年,据闽海关统计,福州有银号90家,20家在城内,70家在城外。资金最大的有4.5万两。城外70家中有12家大银号,每家资本1.5—2万两,其余均系小银号[74]。到1891年,福州的钱庄约60家,拥有资金从2万到5万元不等。它们发行银票,最低票面值为400铜钱,最高为500贯。但是硬币的储备额至少不低于它们发行的在市场流通的纸币总金额的一半。钱庄也办理抵押贷款业务,利率为15%~30%[75]。也有人把福建商人开设的称为钱庄,浙江宁波商人开设的称为北号。茶业贸易衰退后,钱庄数量有所减少。1907年调查,福州城台钱庄共33家,北号共7家,钱庄总数40家。钱样店共110家[76]。钱庄的组织形式大部分为数人合资,股东对钱庄负有无限责任。钱庄的信用根据资本、股东的全部财产及经理人的能力来评价。内部组织设东家(资本主)1人、掌柜的正副各一人,伙计有管账(会计2人,出纳2人),看银(鉴定及称量银货)正、副各一人,货帮、管栈7人左右,跑街3人,学徒数人等[77]。
福州钱庄、银号、商行发行庄票、本票、期票等直式大票,凡以制钱为本位的通称钱票。鸦片战争后,外商凭借在 华特权,贸易都要现洋,拒收福州地区钱庄发行的“城银票”。钱庄就发行一种“台钱票”,在福州南台可以兑换 制钱或银洋。福州的钱业中心也从城内移到南台,“台钱票”盛行一时。汇丰、渣打等外商银行在福州开业后,要 求一切收付都按银元计算,“城钱票”进一步被打击。至1893年,废止“城钱票”,一律改用“台钱票”。1 904年,由于大量的庚子赔款造成国内市场通货的紧缩,市场银元紧缺,政府无力解决此问题,福州钱庄开始大量发行“台伏票”。“台钱票”改名“七钱台伏票”,凭票可兑换银洋[78]。这种纸币为直式大票,在当地被 称为“台伏票”,又称“番票”。“名台伏,台指福州城内南台,伏指番票,盖谓南台各钱庄所发行之纸币也。台伏或简称曰伏,亦称台票,文字上多用之,至谈话时或称番票或更简称为票,鲜有称台伏者。”[79]台伏票流 通的区域多在市内,至多到近郊。而南台小钱庄发行的番票不能在城内通用。只有下杭街(钱庄的中心)钱庄发行的信用好,在南台和城内都可以流通[80]。台伏票面额有1元、2元、3元、5元、10元、20元、50元、百元、千元10种。此外还发行400文、500文、一串文等数种钱票,通用城内[81]。台伏票自发行以来,福州最初流通之杂色纸币逐渐淘汰,“台伏遂成为福州唯一之交易本位”[82]。
厦门钱庄业务和福州有所区别,主要是经营侨汇,并随着侨汇的增加而发展。据厦门海关税务司的报告,1880年厦门有6家钱庄[83]。到1891年有18家由福建人出资和经营的钱庄,经办上海、福州、汕头和香港等地的汇票,各种货币兑换业务和收受存款等,也对船货和各类财产进行贷款[84]。由于来自南洋的侨汇数量增加,厦门金融市场的资本从1901年的约1000万元增加到1911年底的约2200万元,翻了一倍多。在此刺激下,厦门钱庄业有了较大发展,增加到39家,其中32家是1901年以后建立的[85]。厦门的钱庄以经营者财产的多寡作为信用的基础,除办理存放款业务外,有的还兼汇兑、茶叶出口贸易等业务。钱店除兑换银元、银角、铜圆、铜钱外,还兑换南洋归侨携带回来的外币。此外还兼售奖券、代卖各船务行的船票。由于华侨回乡乘轮船抵厦时,需要转乘小舢板上岸,他们一上岸需要用外币兑换银元、银角,因此钱庄、钱店多设在码头附近。如水仙宫、岛美、港仔口、磁街、打铁等路头[86]。
如上所述,钱样店是以兑换为主要业务的小钱庄,经营银元、铜圆、制钱和其他各种货币的兑换业务。钱样店虽然自立商号,实际上只不过是钱庄的附庸。“凡商民以整换散,以散换整,以银钱易票,以票易银钱者,悉取资之。每换票至1元银钱至千文,则酌取用钱数文,略如日人之手数料。……盖资本微薄无自出钞票之利权。惟纳本于钱庄北号,供兑换而助其输转。”1907年调查,福州城台钱样店共110家[87]。
3.当铺
典当是一种原始的民间信用组织,专为私人提供质押放款,常与钱庄有资金往来。在旧式金融组织中,典当的历史 最久,始自唐代,有“质库”、“押店”、“典铺”、“当铺”,“抵当库”等名称,到清代渐趋发达和完善。当铺遍布全省,到20世纪20年代末,福州城台内外约有40家,每家资本三五万元不等[88]。当铺内部组织 较为严密。福州当铺设经理一人,俗称掌盘,管理店内外一切事物。下设司账、号长、号俤、看当、赎当等职,职 责分明。其中司账又分为“内盆”和“外盆”。内盆专管银钱出入,外盆专管标写票据。号长、号俤,即管库人员 ,负责保管包裹物具及器皿。店前有看当专管看估当物之值,又有赎当专管赎回所当之物。每家伙友约有十余人。 当铺业务手续严密:“当者持物至店,由看当估定价值,宣传口号。外盆照其所口宣之货物及当值,一一用暗码速 记法记入当票内,将票与当值交与看当,转发当物之人。于是号俤将所当之物照所编字号安放库内。”赃架按字号 顺序排列,每月使用《千字文》中的一个字,用完千字需83年4个月,满千字后再更换招牌。“如本月定为天字 一号至若干号止,下月则改为地字一号至若干号止。如有持当票赎物者,由赎当算还当值及息金。持票付号俤,令 其依照字号向库内取出原物。”当铺职责分明:“凡库物有遗失者,由号长负责赔偿;所当之物如属赝品,由看当负责赔偿。当值及息金如有算错,应由赎当赔偿。每日所收之款,晚间必点交内盆。”[89]厦门典当业创办于 清代乾隆年间,早期有吴姓经营的5家典铺。咸丰、同治年间,还有得春、谦亨等当铺开业,嗣后宏济、聚泰、生生等相继设立。清末民初,厦门典当有十多家,小典几十家[90]。
4.侨批局
在传统金融组织中,除了票号、钱庄、当铺外,还有专门经营侨汇业务的侨批局。16世纪后期开始,特别是鸦片战争后,本省沿海人民前往海外谋生者日益增多。由于当时航运不便,加上国内邮局、银行还未全面兴起,寄信汇款极为不便。华侨递信寄款,主要依靠“水客”[91]递送。随后,在中国东南沿海的广东、福建和香港地区以及东南亚各地华人移民聚集的地区,陆续出现一种专为华人移民递送汇款和信件,兼有金融与邮政双重职能的经济组织,即侨批局[92]。又称民信局、汇兑庄、信局等等。
侨批局的发展是从国外到国内,主要在较大的华侨聚居地,为华侨办理与家乡通信及汇款事务。开办较早的民信局是晋江安海镇的郑顺荣批馆,成立于清同治十年(1871),创办人是洋垵村的郑灶伯、郑贞伯两兄弟;其次是永春人黄日兴于光绪三年(1877)在厦门设立的民信局;接着有龙海县角尾人郭有品于光绪六年(1880)创设的天一信局[93]。到19世纪80年代末,厦门已有8家民信局,专门从事厦门与海峡殖民地、马尼拉、西贡、泰国及其他国外口岸间的银信收送业务。此后,随着厦门侨汇数量的不断上升,民信局也不断增多,到1911年已发展到24家,“处理来往于海峡殖民地和荷属东印度群岛的汇款”[94]。1887—1891年,福建侨民在新加坡所设的民信局有12家,占该埠民信局总数的24%。1901年左右,厦门地区的民信局已达30家。1903年,福州设立了福泰和等民信局[95]。
三、传统金融组织与近代金融机构的关系
综观晚清福建城市的金融业,现代化程度不高。这一时期,银行发展不快,只有几家外国银行和大清银行、交通银行在福州和厦门设有分行。传统金融组织仍然在金融市场发挥主导作用。无论是华、洋银行,以及华商票号,均通过钱庄同工商业者通融资金,钱庄的势力相当大。关于近代外国银行与中国传统金融组织的关系,一般观点认为票号与钱庄根本无法与现代银行竞争,在外国银行挤压下,多数面临破产边缘。然而情况并非如此简单。福州和厦门开埠后,面对外国银行对传统金融业的冲击,旧有的钱庄、票号一方面试图进行抵制,另一方面开始积极适应外部环境变迁,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最明显的就是钱庄依附于外国银行,外国银行也拉拢借助钱庄。
外国银行与一般华商的金融联系主要是通过钱庄,商人通过钱庄向银行贷款。福建商务议员吕渭英就指出:“查城 台流通银币之总汇,本有英商汇丰、渣打两银行,然信用只及各洋行。而各洋行贷用之款又以转贷茶帮为巨数。每 年茶市将起,茶客入山,则贷款于闽粤各商之茶栈。茶栈则贷款于英、德、俄商各洋行。各洋行则转贷于汇丰、渣 打以资周转。”1904年,茶帮贷出之款为172万,1905年154万,1906年130万,1907年则减为115万[96]。外国银行——各国洋行——茶栈——茶客,构成了一条自上而下的资金链。日本人甚至 说:“汇丰及渣打银行是为了欧美人支付茶叶贸易,及供给欧美茶商给中国茶商的资金的目的而设立的。资金调运来自香港及上海。一般商人多通过钱庄与之联络。”[97]外国银行对茶叶进出口贸易的资金周转起着重要作用 。钱庄的汇兑业务也往往要通过外国银行与其他口岸进行。《厦门海关十年报告(1882—1891年)》称: “这些钱庄一般通过外国银行与其他口岸进行汇兑业务。中国商人可能直接同外国银行打交道。但经常发生这样的 事,当他们没有足够的钱来支付一笔他们必须发出的汇款时,他们不得不与钱庄商议,争取一笔条件尽可能有利的借款。”[98]
外国银行和传统金融机构在资金融通上甚至形成了一种相互依赖与合作的关系。外国银行与旧式银钱业的相互认同,反映了开埠后厦门和福州贸易变迁的特征及需求。一方面,钱庄与中国传统商业联系紧密,又具有调节商品流通和资金周转的功能,符合西方列强在内地推销商品,开拓口岸和市场的需要。另一方面钱庄也假手银行强大的资本扩大自己的金融活动,以博取利益,二者有着内在的利益联系。所以时人评说:“闽省之惟金银机关者阙惟钱庄、北号、票号,而旁及于洋商之洋行、银行。盖闽商业营业办货务必恃钱庄票币以周转,钱庄则惟票号洋行为委输。”[99]
晚清时期福建传统金融组织与现代金融机构长期并存与发展,它们之间的千丝万缕联系,体现了传统与现代的复杂关系。福建城市近代金融业的发展为城市功能和城市性质的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城市功能由传统的政治、军事为主转变为以经济为主,城市性质由传统的都邑性城市转变为工商业城市,是城市走向现代化最重要的标志。金融业适应工商业的发展,它为城市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国内和对外商品贸易提供了巨额资金。金融机构还承担大量汇兑业务,尤其是侨汇业务。银行、钱庄等不同性质和层次的金融机构可以满足各种不同的需求,共同促进城市资金的周转和经济的成长。金融业的这种现代化趋向,无疑对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