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业的发展

第三节 工业的发展

民国成立后,政府相继颁布了《暂行工艺品奖励章程》、《暂订工厂通则》、《公司条例》等一系列奖励和推进工商业的条例。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民间,都致力于倡导和鼓励兴办实业,各地兴起发展工业的热潮。辛亥革命所激起的爱国热情,还为国货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福建城市工业,特别是民办工业有了进一步发展。

一、外资工业和官办工业的缓慢发展

如晚清部分所述,鸦片战争后,福州和厦门成为茶叶出口的重要口岸,建立了一批外资船舶修造厂和茶叶加工等出口加工工业。但随着19世纪80年代后茶业的衰退,外贸优势地位逐渐下降,外资逐渐退出工业领域。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国资本力图卷土重来,日本资本势力增长。1919年10月,厦门船坞公司得到福建督军的许可,按照浙江、湖北的办法发行彩票9万元,每月发行1.5万元,依靠厦门商务总会出售,以银行钱庄为中介,抽取手续费,纯利1.5万元左右。但仍然经费困难,“成绩很差,船渠规模很小,仅能修小蒸汽船”[118]。平时雇佣的工人约100余人,必要时还请临时工[119]。到本世纪20年代后期,随着日资锯木厂和英资鼓浪屿电厂陆续售予华商,在福建的外国资本基本退出工业领域,但在金融业和进出口贸易还保留一定份额。抗战时期,除了厦门的日资工厂,福建基本上没有外资工厂。抗战以后,外资在福建销声匿迹。也因为福建地瘠民贫,交通不便,加上矿产资源的匮乏,外商不愿贸然在福建投资,福建一直不是外资投资的重点地区。

官办工业主要有福建船政局等,但福建船政局已日薄西山。1907年清政府宣布福建船政局暂行停办后,船政局无力造船,只承揽修船业务,由闽海关从官款贴补。船政局也历经改组。辛亥革命后,船政局改为省辖,由福建省政府零星拨给经费,学堂亦重新开始招生。1913年,船政局归海军部管辖,指定闽海关从1914年起每月向船政局提供3万元作为常年经费,在厂人数恢复至2,000名。至1921年,船政局财务陷入窘困,船政局的职工也被迫压缩至千余人。《闽海关十年报告(1912—1921年)》载:1914年北洋舰队有8至10艘的巡洋舰和炮艇开进该厂船坞进行大修。据说当时政府准备把船坞建成为1个重要的能建造小鱼雷艇和潜水艇等一类小型船艇的造船厂,但是至今什么也没有做。除了有时修理舰只以外,基本空闲在那里[120]。从1924年起,船政局经费改由海军部支给。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把船政局改为“海军马尾造船所”,经费和人员数都不断减少。到抗战爆发前,马尾船厂的造舰工作始终没有什么起色。仅在1917年和1918年建成“海鸿”和“海鸽”两艘各190吨的浅水炮艇[121]。到后期,企业开始改变经营方向,面向当地市场,扩大经营范围,兼营民航、船坞经营修理以及制造商船。1928年为福州浚河局承造挖泥船1艘,1929年承造福州浚河局码头船3艘,1934年承造福建水上警察局两艘警艇,为福州港头造纸厂照原式仿制全套造纸机。1935年,为福州浚河局修造浮筒、浮槽等。偶尔也制造小型船舶,修理来往于福州和琯头之间的小轮[122]

但船政局在飞机制造上颇有成效。1918年成立飞机工程处,内设木胁、铁壳、合拢等车间,有职工200名。这是我国最早的一个飞机制造工厂。1928年,改称海军制造飞机处。1919—1931年,共造出17架水上飞机。1931年,海军制造飞机处并入江南造船所,以后又造出多架飞机[123]。除了制造炮艇和飞机外,马尾造船厂还进行设备更新和改造。1922年,船政局购进发电机,成立电灯厂。电灯厂拥有3套发电机组。从此以后,各厂(车间)全部改由发电机提供动力。电灯厂白天向各厂提供工业动力,晚上供海军所属各机构和马尾街区商民照明。此外还修建了2号船坞,1936年完工,可修3000吨级的船只[124]

官办工业还有军工厂和制币厂。如位于闽江上游左岸的洪山桥制造厂始于1901年,开办费在50万元以上,由日本三井物产会社供给原料。福建军队的炮弹、弹药均造于此厂。每年由国外输入原料亦10万元,职工不过百人。民国初期经营困难,日益衰颓。“今与马尾船政局同一消极,而军械遂多由外省外洋购入。”[125]为补充经费来源,1925年,船政局重新投产鼓铸双角银币,最初铸造10万枚,后增至二三十万枚,获利颇丰。所铸银币由海军小汽轮运至中洲海军军饷汇兑处,批售给工商业界及小钱庄。经营上游柴、茶、笋、纸、香菇等商人,也大多以这些辅币作为交易媒介[126]。船政局所铸银币销路极广,从福州扩大至闽北和沿海各县,对当地货币供应和闽江流域的商品流通也发挥了作用。

二、民营工业的发展

民国时期民营工业主要有电力工业、出口加工工业、食品工业、化学工业等,以下分别阐之。电灯、电话和自来水工业也是福建城市工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将在城市建设一节中叙及。

1.电力工业

福建民营工业发展最快的是电力工业。1911年福州商人刘崇伟和陈之遴、林长民、全建廷、林伯开等人发起,出价8,000元买下耀华公司,改组成立“福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27]。公司职工110名。当年10月间开始向南台送电,11月向城区送电。到1912年3月,发电5个月,纯利9,900多元,为实收股本的8.8%[128]。福州电气公司发展很快。公司开办时,装机容量为300千瓦。额定股本12万元,实收股本11.3万元,其中刘家出资4万元。到1921年资本扩至100万元,进口3套德国生产的汽轮发电机组共2,500千瓦。1915年迁至新港的新厂开始运转经营。1933年9月,鸭姆洲的第二发电所建成投产,总装机容量增加1倍以上,达5,500千瓦。买机器、建厂房、架设新线路共用150万元。除增加股本30万元外,电气公司还先后向中国银行借了两笔各30万元的贷款,扩建中的杂项开支向钱庄腾挪,发电机组则靠延期付清部分购款的方式。据统计,福州电气公司投资总额211.5万元,实收资本130万元,固定资产342.4万元。随着电气公司业务的蒸蒸日上,刘崇伦兄弟在福州及周围地区兴办了福建电话公司、刘正记轮船公司、公大商行、福电铁工厂、建瓯梨山煤矿、福州冰厂、福州油厂、福州玻璃厂、连琯电灯公司、福清电灯公司、大用电料行、同光电料行等企业,买下了中日合资的建兴锯木厂,还对华兴机器制糖公司等企业进行投资。所有这些企业,包括福州电气公司在内,实收股本总额达300多万元[129]。福州电气公司是福建省最大的民营工业企业,刘氏兄弟被人称作“电光刘”。在电力工业的带动和支持下,福州的木材加工业、机器修造业、制冰业、动力印刷业和机器染织业等,都得到发展。

1911年,厦门绅商陈祖琛、陈耀煌父子邀集华侨富商黄世金、买办叶鸿翔等人,发起创办“厦门电灯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购买一套300千瓦的火力发电机,从天津聘来洋技师,从上海雇来一些技术人员。1913年,股本由20万元扩充至60万元。并呈报工商部核准注册给照,获得20年专利权。此时公司已拥有800万千瓦机组,技术员工和业务员有50—60人。1915年投产发电。其后公司不断发展,尤其是20世纪20年代后,随着厦门城市建设的发展,客户日增,收益也日增。股东股息、红利逐年分发,股票市价提高3倍。公司不断扩股和添置新的发电设备。1932年,共有3套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增至3,800千瓦。供电范围也从市内扩大到郊区。公司拥有职工近200人,每月发电量达40余万度,年纯利约10余万元[130]

清末上海英商韦仁洋行创建的鼓浪屿电厂,于20世纪20年代初转让给上海英商礼昌洋行。1929年12月由中国商人出资接办,改为“鼓浪屿中华电气公司”。从1934年到1936年,连续安装4套发电机组,总动力为890马力,总装机容量从395千瓦增加到600千瓦[131]。1935年发电691,321度,用电1,497户,营业收入116,342.42元[132]。以下是1933年福州和厦门电气公司的概况:

表3-5 福州电气公司和厦门电灯电气公司概况19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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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编:《中华民国统计提要》,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149页。

2.出口加工工业

福州的木材加工业是福州经济的一大支柱。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福州的外资锯木厂陆续转到华商手中。随着电气事业的发展,专门加工杉木的锯木厂纷纷出现。到20世纪20年代初,已有百余家之多,加上14家松木厂,工人达数千名。大的锯木厂有锯木设备八九套,资本5,000—10,000元[133]。福建产松木,上等松木多由锯木厂锯成木板,销售省内外,下等锯为小块,以供燃料,木板销路除本地外,多销于天津、香港、上海、日本、台湾等处,作为建筑材料及纸烟箱。售于本地者,以作茶箱及各种装货箱[134]。福州的木材外销额直线上升:1919年比1918年翻了一番多,达5,730,312元;1920年达10,301,165元;1923年又达23,026,312元。木材超过纸张和茶叶,成为外销最大宗商品,而茶叶则由清末时的第一位降至第三位,纸张保持在第二位。1931年起,木材销量下降,福州的锯木业急剧萎缩,锯木厂纷纷歇业。1936年,仅剩下3家松木厂和23家杉木厂维持生产[135]。除福州外,在福建沿海的长乐、连江、晋江、龙溪、宁德也零星分布一些锯木厂。

清末,福州开办了外资“耀明火柴公司”及中外合资“福建火柴厂”,因难与日本火柴竞争,相继停业。1916年,福州商人刘以琳集股5,000元,利用福建火柴厂原有设备,在水部门天后宫开设“国光火柴厂”,第一年即盈利16,000余元。但一战结束后,亏损停业。20世纪20年代末由上海刘鸿生的大中华火柴公司接办,旋又以亏折停业。福州协利锯木厂林弥钜廉价买下大中华火柴公司在福州的机器设备,1931年办起“建华火柴厂”[136]

1929年,菲律宾归侨陈天恩、陈希庆父子集资近百万元创办“福建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厂址选在福州港头。福建造纸公司额定股本100万元,投产时实收股本为78万元,几年后增至918,210元。70%~80%的股份系向菲律宾华侨筹集,其余由陈氏父子和厦门归侨、侨眷购买。该公司“蒙政府褒奖,给予专利15年,在福州延平二府属内,不得有同类纸厂之设立”。机器大都从德国和瑞士购买。海关报告称:福建造纸厂规模较宏,系本埠唯一新兴工业,其厂屋及机器俱系新式,业已建造完竣。但迄至期末未见开工造纸,预计须用工人250名,制品年值70万元[137]。1932年5月投产,日生产能力为5吨,1932—1937年平均每月生产110吨。所产纸张30%就地销售,70%运往外埠,在广州及南洋各地较为畅销。但从1932年起遇到世界经济危机和日本纸张的倾销,纸价持续暴跌,连年亏损[138]

3.食品工业

食品工业包括罐头食品、炼乳、制冰饮料等。福州的罐头工业并没有像厦门那样形成垄断格局,市场也主要在本地和闽东、闽北一带。清末,张秋舫集资3万元创办迈罗罐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915年,由张秋舫之子张星甫承接,改名“迈罗达记罐头厂”,厂址由仓山观音井迁至南台仓霞洲。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冬笋罐头在上海、江浙及长江流域其他地方深受欢迎。于是该厂在福州西门设立分厂,并在上海四马路办起了批发处。由于生产罐头食品有利可图,福州的罐头厂纷纷涌现。有美打道的“瓯港罐头厂”,中亭街的“永康罐头厂”,苍霞洲的“森丰罐头厂”、“泰成制罐厂”、“万有胜罐头厂”,港头的“瑞兴制罐厂”等。各厂技术骨干多来自迈罗厂。产品种类也不断增多,由竹笋发展到水果和肉类罐头[139]。民国初年,叶国瑞在中洲设云章行,生产浓净牛乳、杏仁牛乳、豆精牛乳[140]。之后又有屠一道创办的协和有限公司生产炼乳。福州电气公司于1919年创设“福州冰厂”,该厂有日产7吨片冰的机器两部,生产鱼冰和食冰[141]

厦门的食品工业销路以南洋各地市场为主。厦门淘化公司于1907年创立,创办人之一归侨杨格非于1911年离开,得到陈嘉庚等人支持,另创“大同公司”。淘化公司到1917年已增资至15万元,并增添了一批机器,年股息为8厘,红利8%~10%。大同公司初创不久资本已达16万元,到1927年资本增至30万元,年年有盈利,红利达6%~10%。两家公司相互竞争,都有发展。1927年,印尼华侨黄钦书集资扩建“厦门兆和酱油厂”,改组为“厦门兆和罐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额定股本40万元[142]。为了对付共同的竞争对手,同年淘化、大同两公司合并成立“淘化大同罐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到1930年,淘化大同公司资本合计80余万元,机器部分约值10余万元,厂房约值10万元,地皮高涨,约值30万元。公司技术工人50人,各工合计200人,每人月薪平均20元。股东取年息20%。随着罐头业的发展,一日出品3万罐,星期日停工。罐头盒原料用美国白铁,罐头种类分鱼、肉、菜、果,酱油等,其中菜类最多,占80%。销售南洋一带的产品占7/10,其余销往漳泉、厦门及其他各埠[143]。到1935年,陶化大同公司资本已达100万元,公积金30万元,每年纯利8—10万元。1937年资本增加到200万元。据1935年8月2日《华侨日报》载,该公司除在鼓浪屿、厦门岛虎头山脚有两个厂外,还在温州和香港九龙设立分公司。其中鼓浪屿一厂,就有固定工人70名,另有临时工20余名。该厂还有一附设工厂,可以修理大小轮船及制造油渣发电机、制钉机、铁炉等,有工人40多人,技师10多人,学徒10多人[144]。淘化大同罐头食品有限公司成为福建最大的食品公司。20世纪30年代初厦门还拥有一些罐头厂、酱油厂、冰糖厂、汽水厂等。

4.化学工业

此外,福州和厦门还有染织和皮革加工业、机器修造、肥皂、电池、玻璃等化学工业和印刷业,但规模都不大。1929年,厦门办起了“民生布厂”和“民光布厂”。在福州,30年代初,商人张春生设立“福新机器纺织厂”。1935年,商人关雁波创办“永安线团厂”,用棉纱生产腊光棉线[145]。1914年,福州电气公司将原有的机械工场扩充为修理厂,1934年再扩充为福电铁工厂,全厂职工400余人,资本总额逾10万元。到抗日战争开始时,仍在营业的有林福兴机器厂、广福利机器厂等10家。厦门也有淘大制造机器厂、同化、协发等机器工厂和一家制钉厂等[146]。据1930年调查,福州的机器工业有罐头、树胶、榨油、造船等。如福州树胶公司,创办于1922年,资本5万元,工人数50;荣光公司创设于1924年,资本23,000元[147]。福州还有几家小规模胶皮制造厂,生产制胶皮鞋及胶布等,“售销于市,足与洋货抗衡”。小汽艇所用马达引擎,“本埠亦能制造,行销颇畅”。福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除制冰外,兼制花生油。还有砖厂一家,装置新式机器,“制品质地殊欠精良。唯以建筑事业蓬勃,销路尚称稳健”。其他手工业生产的“纸张、雨伞、藤、铜、牛角器具及木雕人物等大部输出外洋,至于毛巾、棉袜、肥皂等则销诸国内也”[148]

根据福建省统计室1935年调查,福州和厦门工业概况如表3-6、表3-7:

表3-6 福州工业统计19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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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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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工厂包括手工工场。

资料来源:卢世延编:《福建经济地理讲义》,福建省县政人员训练所,1935年,第95~96页。

表3-7 厦门工业统计19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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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表说明:本表所列各家以合于工厂法者为原则,虽工人不满30人而使用动力作业之工厂亦列入。

资料来源:根据资源委员会“中国工业调查报告”编制,转引自《福建省统计年鉴》(第一回),福建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1937年,第796页。

1935年,福州大小工厂包括手工工场在内,共计2,565家,资本669万元。1千元以下最多,1万元以上仅有75家。行业最多为木材制造业,次为家具制造业。资本中以饮食工业最大,动力工业次之。大部分是小工业及手工业,共1,849家,独资占80%以上。厦门具有一定规模的工厂有21家,以肥皂厂、制糖厂、冰及汽水厂为多,资本共533.5万元,产值约180万元。所用燃料煤每吨约12元,大半来自日本,柴油则来自英美,每吨约90元。各厂动力除厦门电灯公司有蒸汽机外,其余较大工厂均自备柴油引擎发动[149]。另外据《厦门工商业大观》列出的工厂总数已达70余家,其中纺织业12家,食品工业21家,公用事业3家,化学工业16家,铁器制造业16家,造船业6家,其他轻工业2家[150]

三、福建城市工业的特点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福建近代工业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与沿海其他城市相比,差距很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福建企业起步早,但规模小,资金少,技术含量低,机械化程度低,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都很有限。电力工业在福建城市工业中还算是较为发达的工业,但也落后于东南沿海其他省份。如江苏的电厂有119家,其中发电或供电容量超过1万瓩者的一等电厂3家,发电或供电容量超过1千瓩而在1万瓩以下的二等电厂7家;浙江120家;广东41家;福建只有22家,且没有一等,只有2家二等的[151]。正如《福建省统计年鉴》所言:“本省工业化程度较为落后,食物及衣着用品等轻工业寥寥可数,更无论重工业。福州合乎工厂法仅福州之福建造纸厂、福州电气厂等数家,其余虽多名为工厂,实则仍为小工业之变相。”[152]福州、厦门小企业多,分散性和落后性也特别突出。即使外资工厂规模也很小。从表3-6和表3-7看,1935年福州市资本10万元以上的工厂仅有6家。厦门符合南京国民政府所颁布的工厂法所规定的条件的工厂仅有21家。

分散的小企业,构成了近代福州和厦门工业总体水平低下的一个重要标志。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在企业集团内部形成了企业之间的分工合作,如福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设有铁工厂、制冰工厂等,厦门淘化罐头公司内部也有生产罐头盒的工厂。而其他大多数小型工业企业没有大中企业的规模经济比较优势,它们的技术装备大多简陋落后,产品质量低下,消耗大,成本高,市场竞争能力很弱。福建城市还有为数众多的手工工场。《京粤线福建段福州市县经济调查报告书》的“工业经济篇”载入的大多数是工人数多在10人以下的手工工场,福州有漆器业53家,皮箱业23家,五金业21家,角梳业39家,篦梳业10家,蜡烛业13家,料器业7家,织袜业39家,毛巾业6家,棉织业55家等等[153]。福州和厦门工业资本结构的特征是少数较大资本企业与大量小企业共同组成近代民族资本工业体系。

第二,福建工业落后的原因可归于投资环境、市场、原材料等因素的综合影响。首先,福建本来财力薄弱,长期借外债,政府无力举办近代工业,所以除了福州有官办的造船(后来是修船)工业和铸币厂外,几乎都是商办。许多省份都有官办的电力工业,福建却全是商办。其次,福建腹地小,工业品市场狭小,加上战乱,不安全的投资环境和呆滞的市场,也使一些拥有巨资的华侨商人望而却步,或转而到上海等地。相形之下,小企业、小作坊等风险较少,反而成为本地商人青睐的安全的投资方式。再次,交通不发达,缺乏广阔的腹地和煤铁等资源影响了工业的发展。缺乏煤铁资源一直困扰着厦门和福州的工业发展。清末和民国在福建兴办和筹办了不少矿,福州电气公司还在建瓯开办煤矿,但成效甚微。一方面是福建煤矿主要集中在建、延、邵、汀四府和龙岩、永春二州,交通不便,运煤成本高,再加上这些煤田的地质结构复杂,杂质颇多,储量不丰,开采技术要求高,办不起比较像样的大矿。另一方面是所办矿规模偏小,耗资巨大,成本高,而且资金不足,加上交通困难,运出的煤价格昂贵,不如从国外进口原料。如厦门工厂所用的煤大半来自日本,柴油则来自英美。另外,上海等沿海几个港口城市,工业的主力是棉纺织业和面粉业。福建没有大的煤铁矿,因此不具备创设重工业企业的条件。省内不宜种植棉花、小麦,所以没有华北及长江中下游平原的主要城市那样发展棉纺织业和面粉业的有利条件。福建几乎没有机器棉纺织厂和面粉厂,没有像样的重工业,交通又十分不便,工业要发展自然困难重重。所以福州和厦门只能利用本省资源,创办出口加工工业的锯木厂以及食品加工、电力、公共事业、交通运输、机器修造等方面的企业。因此福建城市工业对外依存度高,受世界市场影响大,大企业少,小企业多,发展不充分,这也充分说明了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必然要走过曲折的道路。

第三、海外移民资本在厦门近代工业的资本来源中占极大比重。厦门规模稍大一点的工业多为华侨和归侨投资创办或投资参与经营。厦门三大公用事业中厦门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侨资占72.86%,厦门电灯公司侨资占80%,鼓浪屿中华电气公司侨资占75%以上,厦门电话有限公司侨资100%[154]。厦门淘化、大同等食品工业也是华侨投资。据估算,在近代厦门民族工业资本中,海外移民资本约占80%~90%。厦门由于城市的商业性和消费水平高,公用事业发达,电灯公司等三大企业是厦门工业界的佼佼者。但由于房地产业利润更高,见效更快,工业得到的关注并不多。而福州华侨投资很少,主要有菲律宾归侨陈天恩、陈希庆父子创办的福建造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