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市社会的职业与阶层结构的变化

第三节 城市社会的职业与阶层结构的变化

社会阶层是指在一个社会等级体系或分层系统中的等级位置[72]。阶层的概念可以分解成三个相关的方面:政治地位(权力)、经济地位(财富)和社会地位(声望)。[73]劳动分工形成了不同的职业,同类职业从业者的集合构成社会阶层。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劳动分工不断裂变,原来由同一类职业者担负的功能分离成专门的部分,由不同职业者承担,这就是阶层分化[74]。阶层分化表现为新社会阶层的出现、各社会阶层的特征凸显和阶层之间收益收入、权力和声望差距的增大。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士、农、工、商”四民为基本的阶层,人们的职业价值观念是“士者恒士,农者恒农”,福建亦不例外。光绪年间成书的《闽县乡土志》对福州居民的职业划分仍然是以传统的四民类别为标准。鸦片战争后,福州和厦门被辟为通商口岸,面临着传统城市向近代城市的转型,城市的社会阶层和职业也在悄然发生变化。随着近代新的经济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社会分工的日趋精细,加上西方对近代福建社会的冲击和影响,新元素嵌入了传统社会,社会阶层开始分化,买办、企业主、产业工人、知识分子和职员等新兴的社会职业和阶层应运而生,改变了以往的“士农工商”的社会结构模式和世业恒为的传统职业观念,为人们的社会流动提供了新的途径。

一、买办和企业主的出现

开埠后,商业贸易激增。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和对外贸易发展,一个新的商人买办集团出现了[75]。中国买办的出现早于近代商人和企业主。在鸦片战争以前,买办系指为外国军舰或商船加煤加水,采购伙食、用品,或为外国商馆管理内部事物,或从事行商制度所允许的居间买卖的商人[76]。在广州公行制度中,买办的主要职能是采买、推销、账房、银库保管等,兼有料理外人薪米之责。但买办还须经官府许可之后才能充任,其活动范围也限于广州一隅。清代福州和琉球的海上贸易也规定,琉球商船进口后,商品不得自由买卖,必须交由10家球商(即十排商)承办,琉球人所需物品,亦托此10家代办。《闽县乡土志》(光绪年间)载:“柔远驿即琉球会馆,在太保境后街,前有十家排,李姓四户,郑、宗、卞、赵各一户,代售球商之货。”据傅衣凌的调查,有赵、马、李、卞、丁、宋、杨、郑、林诸姓。他们和广东十三行、厦门洋行的性质相同[77]。十排商也就是福建早期的买办。

1842年中英签订的《南京条约》规定,开放五口,废除公行制度。1844年中美签订的《中美五口贸易章程》又进一步明确:各国“贸易船只,其雇觅跟随、买办及延请通事、书手……均属事所必需,例所不禁,应各听其便。所有工价若干,由该商民等自行定议,或请各领事馆酌情办理;中国地方官毋庸经理”[78]。从此外商不再受公行制度的限制和地方官府的管理,可以自由地选择雇佣中国买办作为他们的代理人。

随着外国经济势力向通商口岸的不断扩展,外商在华纷纷设立洋行。买办迅速在各通商口岸发展起来,成为社会上引人注目的一种职业。买办主要为外国商人服务,担负进出口贸易的中介使命,和洋行发生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他们的经营活动包括替外商收购原料,推销商品,吸收存款,拆放资金以及其他业务。依靠买办的活动,外商从通商大埠到穷乡僻壤建立起了商品推销网和原料收购网,把中国变成他们的商品倾销地和原料产地。按照外资在华企业的性质,买办可分为商业买办、银行买办、轮船公司买办、保险公司买办、煤矿公司买办等。

福建主要是商业买办,尤其初期茶业买办的势力最大。19世纪50年代以前,武夷山的茶叶运往广州和上海,然后再出口到国外市场。1851年后,由于太平天国运动爆发,这条传统商道被放弃,武夷茶叶改为直接从福州出口,福州成为一个重要的茶叶出口中心。外国商人到福建和江西内地采购出口茶叶的方式主要有:第一,外国商行派买办去内地直接向茶叶种植者购买茶叶。第二,外国商人与中国茶商订立合同,购买茶叶。第三,外国商人在福州的公开市场上购买茶叶,这种市场上的茶叶主要是由中国独立的商人供应。在“合同制度”下,外商减少了收购中承担的风险,同时又避免在福州市场付出高价。利用合同制度,从武夷地区购买茶叶是所有外国商行在50年代中期的普遍做法[79]。外国商人到福建内地采购不得不依赖中国茶商,这些茶商同时也充当了买办的角色。尽管外国进口商经常抱怨中介人和卖主合谋在价格、质量上欺骗他们,“但和外国人的茶叶贸易几乎是由中介人代理处垄断经营的。交易双方的外国买主和中国本地卖者极少直接谈判”[80]。银行买办也有一部分。如英国汇丰银行厦门分行的经理为英人,而华人职员的任用或解聘以及对外与华商联系业务,概由“买办”包办,实行所谓“办房”制度。直到1937年才取消办房制度,职员改由行方直接任用[81]。荷兰安达银行厦门分行,内部组织分为“写字房”(经理室)、“办房”(即买办办公室)两个部门。写字房设经理、大写(类似秘书),通常都是荷兰人,并设有总簿、司账、司账助手和勤什员,共六七人,大多为中国人,由经理直接任用。“办房”设买办、出纳、司账、船务、勤杂等,有六七人,全是中国人[82]

福州和厦门初期的买办都是广东人,随洋商到达福建。当地商人和广州来的中间人发现他们坐在商业谈判桌的不同一边,这导致不同省区的中国人之间不时的冲突[83]。由于广东买办人地生疏、语言隔阂,并且也不熟悉市场情况,逐渐被本地人所代替。洋行挑选的买办是那些能够和官府衙门打交道并熟悉商业,懂洋务的人。买办通常是由洋行所属国的领事馆商务官员介绍给洋行,面试合格后,签约任用。日本洋行的买办大都是台湾籍人。后期买办有商人出身的,有英华书院、同文书院等学校培养的,也有从官绅转化而来,以及混血儿、侨生作买办的。还出现叶德水、叶鹤秋、叶益六、叶鸿翔、叶祥麟、叶采惠的五代六买办的买办世家[84]。五四运动期间的反对抵制日货运动的福州商会会长黄瞻鸿,其侄儿黄如璧是日商铃木洋行的买办[85]

买办在经济上积累了实力后,必然要向政治领域渗透和扩充。买办是沟通外商和官府的中介。洋行要拓展业务,常常需要买办与官府打交道,结交地方官员。有的买办还借此跻身于权力阶层。随着买办势力的成长,买办在社会上特别是在工商界的地位日趋显要。早期的买办有不少人向清政府出资捐纳官衔,后期的买办也尽量结交官吏,抬高身份。如厦门德记洋行买办傅孚伯捐了候补道台;汇丰银行买办叶德水捐过候补道,当过粮台;宝记洋行的买办侯仔海父子及后继的买办程受平都捐过道台官衔。而捐道台以下的小官则更多了。民国时期,安达洋行的买办庄序易任海军厦门警备司令部参议,太古洋行的买办邱世定曾被聘为厦门市政筹备处顾问。德记、和记、太古、安达、怡记等洋行向地方政府购买海面填地,都是通过买办和官方打交道而实现的[86]

买办的收入来源,包括外商企业付予的薪金,经营中间贸易的佣金,以及买办独自经营工商业的利润和投机的暴利等等[87]。薪金是买办收入的一个来源,这是外商给予买办的一种象征性报酬,但佣金的数量远远超过了薪金。买办佣金按交易额的百分率抽取,数目十分可观。欧洲人在福建内地收购茶叶,“除了掮客在内地所收的很大一笔佣金以外,茶叶经过中国的茶行时,还要缴付占茶叶价值2%到3%的各种费用,至于付给买办、管栈员及其他属员的另一笔1%至1.5%的佣金还不在内”[88]。在厦门,外国厂家通过洋行在中国买卖,给予洋行一定的佣金,早期规定:购买茶叶抽2.5%,购买各种货物、土特产及不动产抽5%,出售棉花抽3%,出售鸦片每箱抽10元,仓库租金及货物的起卸费不计在内。洋行再从所得的佣金总额中,抽1%给买办[89]。除佣金外,买办收入还有工厂买办收入、外债经手回佣、银行买办间盈利、轮船保险及房地产买办收入等项目。

买办的另一项重要收入来自自己的经营活动。买办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他们开设钱庄、当铺、购置房地产或是投资于近代工商业。买办多数都有自己的商行,代理洋行的业务。如厦门邓秀峰开设福记行,邱春庭开设钿记行,吴颂三开设鼎美行,叶德水、叶鹤秋父子开设源通钱庄,吴元直开设交易所等等,都是当时市面上有名的商号。有的广置屋业、坐收租赁费,如程受平就有房屋三四十座。洋行办房的职员多少都做些私下的买卖。汇丰银行的职员多利用金融消息灵通的条件,在外汇涨落时,先一着进行汇单买卖,转手牟利。厦门的太古洋行买办邱世定每年佣金都在两三万元左右。在买办改为华经理后,除了月薪500元外,另有承包货运的中间回扣。他开设的钿记行一向代理太古船票,设在厦门的总行,每年收入二、三万元,新加坡分行每年收入叨币一、二万元,马尼拉分行每年收入约一、二万菲币。单单1927—1928年,广州和汕头的华侨多转道厦门出入国,船票紧张,钿记行代理厦门至新加坡的统舱船票,就挣了近50万元。丰裕的收入,使得上层买办们能够享受奢侈的生活。邱世定在大同路和桥巷都有洋楼,在靖山头置有别墅“靖园”,建筑材料和用具都是洋货。厦门第一辆私人汽车是他买的,还有个人专用的小汽船,家里养着一匹好马,还收藏古董[90]。但买办的风险和不稳定性经常缠绕着他们,有的陷入破产,甚至避债潜逃。大买办邱世定由于挥霍无度,在抗战前就破落了。

买办最先投资近代新式企业,为其他阶层提供了示范作用。由于职业的关系,买办较早认识到发展近代工业的重要性,在长期同洋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他们逐渐熟悉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和管理经验,从而具备了经营新式企业的技术、能力和社会联系。另外,通过对外贸易等商业活动的积累,他们手中握有数量可观的资金,因此有能力投资创办近代企业。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开始是附股于在华的外商企业,但同时也从事独立经营,通过投资近代企业等方式转化为民族资本家。不少买办比一般商人捷足先登,成为近代民族工商资本发展的先驱。福州最早的砖茶厂——悦兴隆砖茶公司就是外国洋行的中国买办创办的。厦门叶姓买办世家叶鸿翔做买办发财后,率先投资自来水、电力、罐头等企业,还担任厦门商业银行的股东。这些从事新式工商业的买办成为福建社会最早的资产阶级的一部分。

买办投资新式工商业的示范作用以及清末功名的贬值,使一批华侨、官绅也投资于近代新式企业,他们构成了民营企业主阶层,也就是民族资产阶级。华侨是福建近代社会鲜明的特色之一,他们是福建民营企业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部分华侨在侨居地经营商业或工矿业,他们发财致富后,到故土寻找事业发展的新机会。厦门的工业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华侨商人投资兴办的,市政建设也几乎来自华侨投资。清政府还对这些华侨商人采取奖励政策。如福建永定籍的华侨商人胡国廉因办福建安溪矿务,赏花翎盐运使衔,光绪三十四年赏给三品卿衔。原籍海澄县的华侨商人吴梓材,赏花翎候选道,光绪三十四年赏给四品卿衔[91]。国民政府对华侨商人也采取保护政策。

除了买办和华侨之外,从19世纪70年代起,福建的一部分商人、地主、官僚和士绅投资新式工业,成为民族资产阶级又一组成部分。在厦门,“生员孙逊去冬(注:1899年)秉兴泉永道,拟在厦门创设电灯,请准永远专利”[92]。投资兴办福州电灯公司的林惠亭也是有功名的人。这些官员、绅士同时又兼具实业家的身份。第九届厦门总商会会员共有392名[93]。1936年厦门总商会所属47个公会,共有会员13,684人。1949年,厦门总商会所属51个公会中,会员只有3,737人[94]。福州商会的材料阙如,但据1928年省会公安局调查,全市商店共有13,905家[95]。1934年福建省会公安局的调查,福州商店共有12,497家[96]。又据1934—1937年统计,厦门有各类商号5,202家,福州商店总数9,328家,泉州1,963家[97]。这些商店的店主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近代资产阶级随着中国近代工商经济活动的崛起与发展而产生,是一个新兴的社会力量。一批买办、华侨、商人、官僚、地主、士绅投资新式工商业,这些工商业的创办人或主要投资者的社会身份也就转化为通常所说的民族资产阶级。他们富有进取精神和经营能力,充当着推进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但这些福建民族资产阶级所办企业规模小,资本少,力量不大。除了1934年以前华侨商人在厦门比较有势力外,在福州等城市,资产阶级的影响力很小。他们在社会成员中比例并不高,而且多为商人,这反映福建资本主义的发展依然处于一个较低阶段。

二、近代产业工人的兴起

工人阶级是近代工业的产物。福建近代产业工人最早出现于19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福州和厦门。大多从事船舶修造业和出口加工业,由受雇于各通商口岸外国资本的农民和手工业者组成。19世纪60年代后,随着民族产业经济的兴起,造就了第二代近代产业工人,他们大多从事机器制造、矿冶开采、交通运输等。1872年,福建船政局的工人约有2,000多名[98]。1894年的厦门机器公司,估计有100人。福建几个砖茶制造厂中雇佣工人人数合计约1,000人[99]。到1894年,福州、厦门两地的产业工人合计约3,470—3,740人,占全国产业工人总数的4.58%至4.79%[100]

民国建立后,外资逐渐退出福建的工业领域,工人阶级伴随着民族工业的成长而发展起来。由于福建经济落后,产业工人人数不多,主要集中在造船、航运、电气、邮务、电报、印刷、食品工业等产业,而码头搬运工、人力车夫等工人却占多数。19世纪末,福州船政局就集中了福州地区一半以上的工人。工人也多集中在福州、厦门、漳州和泉州等沿海城市。1919年,据北洋政府工商部统计,福建工人总数达20,636人,约占全国工人总数的0.6%[101]。1927年,中共福州市委调查,福州工人中造船厂工人约2000人,兵工厂工人约千余人,电报工人共165人,运输工人、码头工人约2000人,船夫约50000人,人力车夫约5000人[102]。人力车夫比产业工人人数还多,可见城市的消费性以及工业的不发达。1934年福州公安局的人口调查显示,福州人口为414,831人,其中工业人口31,379人,加上交通运输业3,048人,工人数约35,000人[103]。工业人口比例仅有8.30%,远低于其他东南沿海城市。另外有苦力11,211人,车夫5,585人。1943—1947年福州工人数大约在3—5万人[104]。又据1933年上海等12个城市的工业调查报告显示,不包括外厂,福州的工人数是3,853人。1947年全国主要都市工业调查,福州工人数是3,067人[105]

厦门工人数比福州更少。据1929年的调查,厦门工会约30个,在工会登记的工人数约14,000人,加上没登记的约2,100人,共计约16,000多人。其中人力车夫约2,000人[106]。据工商部1930年的“全国工人生活及工业生产调查统计报告”,福州工人数为16,032人,厦门工人数为4,967人[107]。因此1929年的《厦门职工工作报告》称:厦门虽是福建的一个很重要的商埠,但产业工人很少。除了大同、淘化两个罐头工厂、电灯、电话、自来水之外,竟找不出产业工人来。就是手工业工人也是一样的少,构成厦门社会的重要工人,是市政和交通的工人[108]。又据1947年统计,厦门工人有9,748人[109]

城市里的产业工人来自城市的手工业者和城市郊区的农民,以及失业的水手、船工、回国华工等。有的由于技术需要,还从外地招聘。以福州船政局为例,福州船政局船厂动工之初,首先就吸收马尾当地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入厂做工。船政大臣沈葆祯云:“福州地瘠民贫,谋生不易,自有船厂,趋工若骛,仰食者不下万家。”[110]福州郊区的下洋、梁厝、滨江各乡,“则效力马尾船坞,及在轮船者居多,亦物以类聚然也”[111]。到船厂做工成为这一带农民的一个重要出路。其次,福州船政局亦向邻近的江浙、广东一带招募熟悉造船技术的工人。如1867年,船政局派员与日意格到上海招收“铁匠并驶船之人”。同年冬天,从上海招收的工人达129名。过两年,又向上海招收了80多名“通晓轮机之中国舵工、水手”[112]。厦门电厂也聘用洋人工程师,请了天津、上海、山东等地的技工。由于近代工厂管理严格,且对刚入厂还没有掌握技术的工人学徒待遇很低,许多人放弃了农民到工人身份的转化,又重新回到农村。如上述的马尾船政局,刚入厂学徒在6个月内要自备伙食,过了半年才发饭钱。到年末考查,合格者每天只领2.5角,中匠每天领3.6角到4.4角。如果不合格又要重新再干。所以有20%的学徒工人由此跑回家种田[113]。19世纪末以后,船政局逐步走向下坡路,大多数工人失业,有的到上海等地谋生,有的进入本地的五金工厂工作。

福建工人除了电气、电报、电话、船员、印刷工人工资稍好外,普遍工资很低,特别是一般工人。1874年,福州船厂的木工与铁工的匠目每月工资40—50元。工人(包括木匠、制舱匠、木模匠、铁工等)工资平均每日为300文至400文。福州用小钱,每两约合制钱2,000文[114]。也就是说,普通工人每月只有6—7元。技术工人和工头的工资要比小工、一般工人高[115]。而洋人技师的工资高得多。1886年,“外洋匠资贵于华匠,洋厂每日每工计一二两有奇,而闽厂匠每日每工只扯二钱余银”[116]。工人待遇菲薄,遇到工伤,无法得到医疗的保障。1883年,船政大臣裴荫森称,(福州船厂)工匠因工作受伤,每日给药费二钱,伤愈停给。如历久未愈,亦唯给至3个月,以示限制[117]。1916年农工商部统计,福建男工最高日工资为0.37元,最低日工资为0.21元;女工普遍低于男工40%至50%,最高日工资为0.22元,最低日工资为0.12元。加上各种克扣和层层盘剥,最后到工人手上的工资已所剩无几[118]。1927年中共福州市委调查,造船厂工人工资以日计算的有3角、4角、5角三种,以月计算的有10元、12元、14元三种,工时10时以上,有时要做夜工。兵工厂工人工资分每月12元,14元、16元三等。学徒每月一律8元,伙食自备,有寄宿舍,每月1元,从工资项下扣去,工时每日10时。电报工人共165人,高级工人130多人,每月工资在40元以上;下等工人30余人,每月工资在16元以下。手工业工人工时在14小时以上,每月6元、7元、8元,亦有三四元,称为师父头的可达10元[119]。1926年厦门电厂工人工资每月12元,较高级别工人有18元。泉州电厂每月工资15元左右[120]。1930年工商部对厦门和福州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时间状况作过统计,福州工人总数16032人,男工每月工资最高33,最低12,普通18。女工最高21,最低10,普通12。童工最高9,最低3,普通8。每日工作时间6—10小时,普通10小时。每年放假日数最高62,最低8,普通15。厦门工人4967人,男工每月工资最高40,最低18,普通24。女工最高20,最低10.5,普通20。童工最高10,普通8。工作时间最高15,最低6,普通8。放假日数最高69,最低7,普通18[121]。近代中国产业工人自身生活处于极端困苦的境地,劳动时间长,劳动条件差,工资低微,女工和童工的大量使用更加速了这方面情况的恶化。《中共福建省委扩大会议对福建时局宣言》(1928年1月21日)称:“现在福建各工业区域——福州、厦门、漳州工人的工资平均不过10元左右,而最低的简直每月仅二三元或一二元!至若童工、女工所受的待遇,自然还要比这残酷。他们工作的时间,顶少的是每日9时,顶多的有的竟至十七八点!平均也在10时以上。”[122]一般说来,现代产业的工人工资普遍高于手工业工人,更高于人力车夫、苦力等工人。而同一行业内,工头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资要比小工、一般工人高。在工人队伍中,产业工人只是一部分,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搬运工人(俗称苦力)、人力车夫。他们收入少,完全靠体力生活,生活状况更差。

三、自由职业阶层的崛起

在民国人口调查中,把自由职业(包括医生、教师、律师、工程师、会计师、新闻记者、宗教人员和社团事业)作为一项专门的职业类别列出,从一个侧面说明城市人口中各类专业人员和社会管理者的职业比重的增加,反映出城市人口发展过程中现代化成分的增加。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员一般都受过一定的教育,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知识分子。19世纪下半叶开始,随着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出现了新型的知识分子,他们主要来自三部分:一是从原有的儒生等士大夫中分化出来的;二是各类新式学堂培养出来的;三是从海外归来的。他们与外国传教士一起译书、办报、开学堂、立书馆,成为最早的一批现代知识分子。以后,各级各类新式学校毕业的学生和留学欧美、日本的回国学生源源不断,使新知识分子群体有了迅速发展。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估计知识分子这支队伍的大概规模。首先是受过一定教育的人群。1947年,福州受高等教育者2,859人,占0.99%;受中等教育者35,485人,占12.24%。厦门受高等教育者2,132人,占1.76%;受中等教育者12,757人,占10.52%[123]。其次从职业构成看,据1934年《福建省会居民职业分类统计表》的统计,福州自由职业中,从事教育事业的有3,040人,医药业1,897人,律师业173人,工程师业219人,会计师业139人,新闻业400人,宗教事业518人,社团事业6,102人。[124]据1933年《思明市市民职业类别表》统计,厦门教育界1,087人,报界98人,美术界84人,医药界460人。[125]这一阶层的收入居于中流。据1930年调查,厦门教师中,月薪50—100元的约40余人,月薪30—50元的约150人,月薪20—30元的约150人,月薪15—20元的100人,月薪10—15元的50人[126]。大多数在20—50元这一档次。1936年调查,福州小学及幼稚园教师平均月薪28.12元[127]。大学教师的工资远高于中小学。1926年厦门大学成立国学研究所,以高薪请来鲁迅、林语堂、张星烺、顾颉刚等名教授。鲁迅的月薪即为400元。学校的一般职员为几十元,助教80—100元[128]。后来中山大学聘请他的月薪是280元。

这一阶层还包括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阶层以及银行等新式机构的高层人员。外国商人在城市里开设银行、洋行、公司,雇佣了当地的一些中国人。因为中国雇员熟悉情况,通过他们做生意更方便,相对使用成本也更低。外资企业对受聘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特别是管理技术人员,一般要懂得外语和商业知识。这些职员一般来自教会开办的学校,如福州的鹤龄英华书院、鼓浪屿的同文书院等。与其他阶层相比,外资企业雇员的收入较高,工作和生活方式也趋于洋化。他们的工作被视为金饭碗,世人趋之若骛。近代海关由外国人控制,一些中国人在海关服务。华员在人数比例增长的同时,也开始充任高级职务。1929年低级华员的薪金是:税务部门的水手巡役,刚入关者月薪25元,工作25年者61元;听差刚入关者25元,工作25年以上者62元[129]

1938年,任福建省银行重要职员(含总行经理、主任、处长、各地办事处主任、分理处主任、金库员、总行主任分行处库主管员)共104人[130]。其中本省籍贯有63人,占60.58%,可见本地招募的重要性。而籍贯是闽侯的有34人,又占一半以上,这和闽侯是省会及总行所在地有关。来自浙江、江苏、安徽的有34人,也占总数的32.69%,占外省籍贯的80.95%。如此高的比例,与当时江、浙、皖在全国银行界中的势力有关。可见,银行所在地域和现代银行体系的特点都会对银行从业人员的籍贯分布产生影响。

这些受过现代教育的知识分子摆脱了官、绅、士的传统身份,投身于城市商业社会中,成为各种各样新型职业的从业者。如教师、律师、医师、工程师、编辑、记者、翻译、职员等等。随着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界、文艺界、新闻出版界等开始形成,知识分子队伍里面有了明确的分工,改变了过去浑然一体的状态。这种变化还体现在知识分子队伍的结构和素质与以前截然不同。他们大多数接受了新式教育,其文化修养、思维方式和知识结构迥然不同于传统的知识分子。在全国影响巨大的福建知识分子如严复、林纾、林徽因、冰心等,就是同时接受了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熏陶和教育,成为思想文化界璀璨的明星。知识分子从传统的“士”阶层继承来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他们具有较强的社会批判意识。由于他们视野比较广,有的还在外留学过,较易接受新思想,对民族兴亡,国势强弱比其他社会阶层感受更为深刻。他们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在社会变革中往往就成为带头人。福州、厦门等地发生的抵制日货、抵制美货运动、收回教育权运动等,都是由知识分子领导的。知识分子的成长,是社会革命和变革的重要力量。这一阶层的壮大,也是城市现代化的主要推动力量。

随着工商业发展而产生的城市职员,大多在百货商业、工矿企业、金融业、交通业和其他社会事业中谋生。据1937年统计,福州的店员有17,958人,厦门有28,484人。[131]另外,厦门等地还出现专门从事移民的客头。他们曾经到过南洋,熟悉那里的情形。他们的业务包括:到家乡募集移民;融通移民旅费住宿等资金;在乡里家族及移民之间传送物品、书信和现金;从乡里买入土货,高价卖到移住地等。1917年,厦门的客头约有千余人[132]。城市手工业者、服务业的从业人员等传统阶层面对新的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也作出了新的调整和反应。此外,城市还有大批游民,如流浪、娼妓、赌棍、乞丐、算命、耍把戏、卖假膏药、拐子、游方和尚、道士、巫婆等等,他们处于社会的底层。

如果根据对政治、经济、文化三大资源的占有状况对社会阶层进行划分,近代福建城市的居民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层。买办和资本家属于上层,也包括高层公务人员、银行、洋行等行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富有的华侨。自由职业者、小店主、党政军警的一般人员属于中层,也包括高级工人。而一般工人、苦力、商店小职员、商贩、佣仆、游民属于下层。从民国时期的职业状况调查看,下层人员占绝大多数,中层比重并不大。

各阶层的自我意识和阶层归属感已经相当明显,对本阶层和其他阶层间的处境差距相当敏感。上层阶层不论是买办、大工商业主还是高层官员,都是城市现代经济发展的最大既得利益者,他们占有最大份额的社会资源。因此他们赞同并努力推进有秩序的社会改革,反对剧烈的社会革命,对社会政治地位要求迫切。20世纪二三十年代厦门商会力量壮大,沟通与政府联系,调解商事纠纷,维护商界利益,抵制不合理捐税,还参与市政建设,维护地方治安等。中层也是城市现代化的受益者。小店主、高级职员和部分工人拥有部分经济资源,党政军警的一般人员拥有部分权力资源,教育新闻等自由职业的从业者拥有文化资源。他们希望维持社会稳定,其中的知识分子希望能够体现自身价值,实现社会进步。下层阶层没有生产资料,收入微薄,生活极不稳定。一般工人、商店小职员担心一旦失去工作,就无法养家糊口,他们平时省吃俭用,经常举债度日。而苦力、人力车夫甚至无力成立家庭,不敢设想明天的生活。他们靠出卖体力,维持着低下的生活水平。一旦城市经济衰退,下层阶层很容易就被推入无业人员中,成为社会动荡代价的承受者。无业、失业在社会上游荡的人群,极易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当这一系列的诉求聚合投射到社会中时,便体现为阶层间的冲突,最终会在冲突与摩擦中逐渐形成新的利益格局。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变革,阶层分化复杂化。一方面在阶层之间或阶层之外形成新的阶层,即新的阶层和群体的出现。另一方面阶层内部也出现分化。有些原属于不同群体的人,因某种特殊利益,可以结成同一利益群体。同一群体之间在财富、权力、声望和受教育程度等方而的差异不断扩大,越来越趋于不一致。如某一行业中从最高管理层,到普通职员,尽管在阶层甚至阶级可能有差别,但就其行业利益来说,他们是属于同一利益群体的。作为新兴行业,银行、邮电、海关从高层职员到普通工人的收入普遍高于其他行业。而同样是工人,电报、电力、印刷等新兴行业工人的总体收入普遍高于一般手工业工人以及人力车夫、苦力。手工业工人如果是工头或技术人员,收入也远远超过一般工人。而没有掌握技术的学徒、帮工等收入自然很低。同样是教师,工资差别也很大。收入与职业不再具有固定的关系,任何一种职业都有高收入者,甚至是一些文化层次较低的人,也完全可能成为富有者。如城市中的乞丐头子,其职业声望可以说是最低的,但却可达到巨富。

许多人正趋向于同时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身份。阶层成员分化并不彻底,阶层边界有时很模糊。在近代福建城市社会,对外贸易和工商业的发展,官僚、士绅、投资新式商业和工矿企业,他们转化成为新式的工商业主,即资产阶级,但同时还拥有原来的身份。如前文所述,清政府还对投资实业的华侨商人采取奖励官衔的政策。这种双重身份在全国很普遍。如清末的状元张謇同时又是实业家。他们保留士绅的身份或争取功名,一方面仍然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过去的所谓儒商往往是科举道路走不通才去经商;一方面也是某种现实的考虑,拥有功名与官府打交道更方便。买办即为最典型例子,早期他们由传统商人、士绅等转化而来,有了钱财又纳资捐官,或是直接参与本地政府决策,进入权力阶层;或是参与兴办企业,成为企业主和银行家。福州城内的商人在郊区乃至郊县拥有大片农田,每年派人回去收租。如在福州市郊鼓山区的前屿,狱前等地,城里的老板在此都有田地,他们一般说来不对农民放高利贷,其地租多半用于商业[133]。福州电气公司的刘家在郊区也拥有几百亩田地。可见这些商人还同时兼有地主身份,但已经与纯粹的地主阶层有区别了。而城市不少工人的家庭仍在农村,与农村仍然保持千丝万缕的联系,遇到城市经济萧条就回去继续务农。特别是搬运工、人力车夫等临时性的工人,不少在农忙时回到农村,农闲再出来。如福州的人力车夫多是长乐、连江的农民,到农忙时候就回家[134]。他们的身份游离于工人和农民之间。

近代社会和传统社会一个区别还在于社会阶层的流动性加强,社会成员对职业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在传统社会,个人的家庭背景以及与生俱来的社会关系(如家族关系、亲缘关系)等因素是决定其阶层地位的主要因素。但在近代的福建城市,个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克服这些先天因素,通过自己的努力,逐步改变社会地位。如华侨商人陈嘉庚虽然出身贫苦,读书不多,但终于通过奋斗而成为著名华侨领袖。长期担任国民政府主席的林森出生于鞋匠家庭,通过上教会的英华中学,进入江海关工作,进而参加革命活动。文化程度是影响一个人职业地位的首要因素,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向上流动的可能性更大。对于能够完成高、中等学业的人很可能就此改变自己原来的社会阶层。学校毕业生的出路也不仅仅是走仕途做官,可以选择教师、律师、医生等社会所需要的职业。这些职业的社会评价比传统时代也高得多。社会阶层的流动和职业的更替比起传统时代容易和频繁得多。但从各种史料记载中,我们很难发现以实业成为巨富者,即使是以经商成为巨富的福建资本家也为数不多。新兴资本家数量不多,资本不大,资本的原始积累很不充分。而经常被人们提起的福建籍华侨商人,他们在家乡盖房子、兴教育、修公路的多,办实业的少。他们投资国内企业的重点地区并不在福建,而是上海等经济环境更好的城市。总的来看,由于近代福建城市化步伐缓慢,因此,向上的社会流动也受到一定限制。

【注释】


[1][清]郑祖庚纂;朱景星修:《闽县乡土志·侯官县乡土志》,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理,福州,海风出版社,2001年,第155、385页。

[2]戴一峰:《近代福建的人口迁移与城市化》,《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

[3]Rew.Justus Doolittle,Social Life of The Chinese,New York:Harper&Brothers,1895.Reprinted in Singapore:Grahm Brash,1986.P.18.

[4][清]郑祖庚纂;朱景星修;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理:《闽县乡土志·侯官县乡土志》,第155、385页。

[5][日]东亚同文会编:《支那省别全志》(第十四卷,福建省),东亚同文会发行,大正九年一月(1920),第39页。

[6]陆兴龙:《东南沿海五口的人口问题》,载《东南沿海城市与中国近代化》,张仲礼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671页。

[7]陈文涛编:《福建近代民生地理志》,福州远东印书局,1929年,第12页。

[8]Chiu,Henry H.P.Dr,Development of Fukien Province.China Weekly Review 93:1(1940:June 1).P.19.

[9]《福州事情》(台湾总督府外事部编,昭和十六年八月(1941年),第8~9页)的“福州市及市外闽侯县辖人口调查表”称:1928年公安局调查,普通户344,986,水上人口7,540,寺庙人口1,051,公共场所人口33,399,外国人1,188。即福州警区内人口388,164人。另外,《福建省省会户口统计(民国二十一年十二月)》的“分类统计表”说明部分称:如加上公共场所人口、寺庙人口和外国人口,则该年数字是379,667。

[10]严灵峰编:《福州要览》第一辑,福州市政府统计室编印,1947年,第4页。

[11]戴一峰:《厦门与中国近代化》,载《东南沿海城市与中国近代化》,张仲礼主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

[12][清]薛起凤主纂;江林宣、李熙泰整理:《鹭江志(整理本)》,厦门,鹭江出版社,1998年,第47页。

[13][清]周凯纂,厦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整理:《厦门志》(卷十五),厦门,鹭江出版社,1996年,第512页。

[14][清]周凯纂,厦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整理:《厦门志》(卷七),第176页。

[15]戴一峰:《近代福建的人口迁移与城市化》,《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

[16]戴一峰等译编:《近代厦门社会经济概况》,厦门,鹭江出版社,1990年,第315页。

[17]厦门市政府统计室编:《厦门要览》,1946年11月,第9页。

[18][日]东亚同文会编:《支那省别全志》(第十四卷,福建省),东亚同文会发行,大正九年,第55页。

[19][日]日本外务省通商局监理,东京商业会议所发行:《福建省事情》,大正十年(1921),第2页。

[20]戴一峰等译编:《近代厦门社会经济概况》,第400页。

[21]苏警予、陈佩真、谢云声编:《厦门指南》第十篇,1931年5月,第58页。

[22][日]别所孝二编:《新厦门》,大阪每日新闻社,昭和十五年十一月(1940年),第21页。

[23][日]台湾总督府热带产业调查会编:《南支那の资源と经济》(第一卷,福建省),南洋协会台湾支部发行,昭和十三年九月(1938),第30页。

[24]张利民:《论近代天津城市人口的发展》,《城市史研究》第4辑,第89页。

[25]《闽省住厦男女比较表》,载《厦门指南》第十篇,苏警予等编,1931年5月,第60页。

[26]戴一峰:《厦门开埠初期华工出国人数》,《福建论坛》,1984年第3期。

[27]戴一峰:《厦门与中国近代化》,载《东南沿海城市与中国近代化》,第184~186页。

[28]陆兴龙:《东南沿海五口的人口问题》,载《东南沿海城市与中国近代化》,第690页。

[29]皮明庥主编:《近代武汉城市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660~661页。

[30]李国祁:《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闽浙台地区,1860—1916》,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7年,第460页。

[31]佟新:《人口社会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6页。

[32]福建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福建省统计年鉴》(第一回),1937年,第3页。

[33]郑宗楷等编:《福州便览》,第2页;台湾总督府外事部:《福州事情》,昭和十六年八月,第10页。

[34]严灵峰编:《福州要览》第一辑,福州市政府统计室编印,1947年,第2页。又据《福州厦门实习调查日记》(林传沧著,[台]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美]中文资料中心印行,1977年),第88450页:1936年,福州市五个区面积分别为4.7、4.3、3.6、4.6、2.3平方公里。

[35][日]日本外务省通商局监理,东京商业会议所发行:《福建省事情》,第2页。

[36]《1930年鼓浪屿人口调查表》,载《近代厦门涉外档案史料》,汪方文主编,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16页。

[37]厦门市政府统计室编:《厦门要览》,1946年11月,第9页。

[38]戴一峰等译编:《近代厦门社会经济概况》,第427页。

[39]茅乐楠编:《新兴的厦门》,1934年8月,第9页。

[40]林传沧:《福州厦门实习调查日记(民国二十五年秋)》,第88405页。

[41]林传沧:《福州厦门实习调查日记(民国二十五年秋)》,第88422页。

[42]厦门市政府统计室编:《厦门要览》,1946年11月,第15页。

[43]厦门市政府统计室编:《厦门要览》,1946年11月,第9页。

[44]厦门市政府统计室编:《厦门要览》,第9页。另据《厦门大观》(吴雅纯辑,厦门新绿书店,1947年2月,第8页):1946年10月鼓浪屿人口为21,480人。

[45]佟新:《人口社会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09~210页。

[46]根据《各年福建省各县市(区)户口统计表》(载《民国福建各县市(区)户口统计资料(1912—1949)》,福建省档案馆编,1988年,第3~39页)计算。

[47]苏警予、陈佩真、谢云声编:《厦门指南》第十篇,1931年5月,第68页。

[48]《表7各大城市户口》,载《中华民国统计提要》,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编,1940年,第26页。

[49]佟新:《人口社会学》,第187~188页。

[50]根据《福建省会居民年龄分组统计表》计算,载《福建省会户口统计(民国二三年)》,福建省省会公安局编,1934年12月。

[51]福建省档案馆编:《民国福建各县市(区)户口统计资料(1912—1949)》,1988年,第136~137页。

[52]福建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福建省统计年鉴》(第一回),1937年,第105页。

[53]刘峥:《人口理论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152页。

[54]Rew.Justus Doolittle,Social Life of The Chinese,New York:Harper&Brothers,1895.Reprinted in Singapore:Grahm Brash,1986.P.21.

[55][清]郑祖庚纂;朱景星修;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理:《闽县乡土志·侯官县乡土志》,第154~155页。

[56][日]野上英一编:《福州考》,福州东瀛学校,昭和十二年八月,第72页。

[57]福建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福建省统计年鉴》(第一回),1937年,第99页。

[58]福州市民政局:《福州水上疍民情况调查报告》,福州市档案馆,34-2-7。

[59]刘豪兴主编:《社会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242页。

[60]陈景盛:《福建历代人口论考》,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2、144页。

[61]福建省档案馆编:《民国福建各县市(区)户口统计资料(1912—1949)》,1988年,第3页。

[62]福建省档案馆编:《民国福建各县(市)区户口统计资料(1912—1949)》,第33页。

[63]苏警予、陈佩真、谢云声编:《厦门指南》第十篇,1931年5月,第69页。

[64]福建省档案馆编:《民国福建各县(市)区户口统计资料(1912—1949)》,1988年,第197页。

[65]福建省政府秘书处公报室:《福建省概况》,1937年10月,第7页。

[66]林观得编著:《福建地理》,建国出版社,1941年,第25页。

[67]福建省政府秘书处公报室:《福建省概况》,1937年10月,第7页。

[68]福建省档案馆编:《民国福建各县(市)区户口统计资料(1912—1949)》,1988年,第196~197页。

[69]三野十兵团政治部:《福建调查》(内部资料),1949年,第7页。福建省档案馆民国资料,档号12-1-1。

[70][美]道格拉斯·C·诺思著;陈郁、罗华平等译:《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7页。

[71]陆兴龙:《东南沿海五口的人口问题》,载《东南沿海城市与中国近代化》,第686页。

[72][美]戴维·波普诺,李强等译:《社会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42页。

[73][美]伊恩·罗伯逊,黄育馥译:《社会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308页。

[74][澳]沃特斯,杨善华等译:《现代社会学理论》,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第311页。

[75]买办一词系借用旧称,明代指专司宫廷供应的商人。后来官府从事采购的人员都称为买办。清代买办一词扩大到官宦家族的采购人员,也作为广州外国商人商馆的办事人员的通称。参见黄逸峰、姜铎、唐传泗、陈绛:《旧中国的买办阶级》,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3页。

[76]张静如、刘志强主编:《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96页。

[77]傅衣凌:《我是怎样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的》,载《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集》,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年。

[78]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北京,三联书店,1957年,第55页。

[79][美]郝延平著,陈潮、陈任译:《中国近代商业革命》,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66~167页。

[80]Rew.Justus Doolittle,Social Life of The Chinese,New York:Harper&Brothers,1895.Reprinted in Singapore:Grahm Brash,1986.P.137.

[81]《厦门金融志》编委会编:《厦门金融志》,厦门,鹭江出版社,1989年,第90页。

[82]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福建省志·金融志》,北京,新华出版社,1996年,第95~96页。

[83]Cartier,Carolynlee:Mercantile cities on the South China coast:Ningbo,Fuzhou,and Xiamen,1840—1930,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91.P.146.

[84]厦门市政协:《厦门的洋行与买办》,《福建文史资料》第5辑,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

[85]蒋伯英主编:《福建革命史》(上册),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99页。

[86]厦门市政协:《厦门的洋行与买办》,《福建文史资料》第5辑。

[87]黄逸峰、姜铎、唐传泗、陈绛:《旧中国的买办阶级》,第68~69页。

[88]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021页。

[89]厦门市政协:《厦门的洋行与买办》,《福建文史资料》第5辑。

[90]厦门市政协:《厦门的洋行与买办》,《福建文史资料》第5辑。

[91]北京农工商部署内商务官报局编:《商务官报》光绪三十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第七期,第8页;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1982年影印,第128页。

[92]汪敬虞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1895—1914),第二辑,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711页。

[93]《厦门总商会特刊》,1931年,表册部分,第7~14页。

[94]《1936年厦门总商会所属同业公会一览表》、《1949年厦门总商会所属公会一览表》,载《厦门商会史》(内部资料),厦门总商会(工商联)编,2001年,第18~21页。

[95]铁道部财务司调查科编:《京粤线福建段福州市县经济调查报告书》,1929年,第153页。

[96]《福建省会营业分类统计表》,载《福建省会户口统计(民国二三年)》。

[97]福建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印:《福建省统计年鉴》(第一回),1937年,第801页。

[98]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895),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186页。

[99]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895),第1178页。

[100]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895),第1200、1202页。

[101]蒋伯英主编:《福建革命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8页。

[102]《中共福州市委关于福州工人生活状况的调查》(1927年12月),载《福建工人运动史要录(1927—1949)》,陈孝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3页。

[103]《福建省会居民职业分类统计表》,载《福建省会户口统计(民国二三年)》。

[104]福建省档案馆编:《民国福建各县市(区)户口统计资料(1912—1949)》,第214页。

[105]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北京,科学出版社,1955年,第106页。

[106]吴香谷:《厦门工人》,转引自《厦门指南》第十篇,苏警予、陈佩真、谢云声等编,1931年5月,第89~102页。

[107]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编:《中华民国统计提要》,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277页。

[108]中共厦门市委党史办编:《厦门革命历史文献资料选编(1919年—1927年)》(内部资料)(第2集),1987年,第235、274页。

[109]福建省档案馆编:《民国福建各县(市)区户口统计资料》(1912—1949),第196页。

[110]《船政奏议汇编》卷四十四,第8页;转引自《福州港史》,第123页。

[111][清]郑祖庚纂;朱景星修;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理:《闽县乡土志》,第184页。

[112]福州港史志编辑委员会编:《福州港史》,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6年,第123页。

[113]“1961年6月27日访问前马尾船厂老工人孙亨慈口述记录稿”,郭溪海等整理,中国共产党福建地方组织历史研究资料,编号6-0947,藏于福建省委党校省情阅览室。

[114]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895),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210,1212~1213页。

[115]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第1216页。

[116]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第1210页。

[117]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第1239页。

[118]厦门市总工会编:《厦门工人运动史》,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41页。

[119]《中共福州市委关于福州工人生活状况的调查》(1927年12月),载《福建工人运动史要录(1927—1949)》,第2~3页。

[120]《60607厦门电厂史略》,60609“泉州电厂的建立及工会组织情况”,《中国共产党福建地方组织历史研究资料》,1963年,原件藏福建省委党校图书馆省情阅览室。

[121]工商部1930年编“国内各主要城市工业工人人数工资及工时统计表”,转引自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编:《中华民国统计提要》,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277页。

[122]中共厦门市委党史办编:《厦门革命历史文献资料选编(1919年—1927年)》(内部资料)(第2集),第29页。

[123]福建省档案馆编:《民国福建各县市(区)户口统计资料(1912—1949)》,第328页。

[124]《福建省会居民职业分类统计表》,载《福建省会户口统计(民国二三年)》。

[125]《思明市市民职业类别表》,转引自《近代厦门经济档案资料》,第647页。

[126]赵逸萍:《厦门教育》,《江声报》二十年元旦特刊,转引自苏警予、陈佩真、谢云声等编:《厦门指南》第十篇,1931年5月,第73页。

[127]福建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室编:《福建省统计年鉴》(第一回),1937年,第483页。

[128]《致许广平》,引自《鲁迅佚文全集》,刘运峰编,北京,群言出版社,2001年,第635页。

[129]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福建省志·海关志》,北京,方志出版社,1995年,第195~198页。

[130]《福建省银行现任重要职员一览表》,《福建省银行三周年纪念刊》,福建省银行,1938年,第85页。

[131]福建省政府统计处编印:《福建省统计年鉴》(第一回),1937年,第801页。

[132][日]日本外务省通商局监理,东京商业会议所发行:《福建省事情》,第5~6页。

[133]《福州市鼓山区农村调查》,载《福建省农村调查》,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1952年,第51页。

[134]周子雄、郑宗楷、姚大钟合编:《福州指南》卷四,第34页,194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