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 图书馆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8.1.3 图书馆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图书馆设立一定的组织机构,则一切工作可以通过组织开展,便于全馆工作的领导;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组织为一个部门,可简化层次,提高功效;通过机构组织劳动,调配资源,有助于顺利完成图书馆的各项任务。

机构的设立,首先应贯彻精兵简政的原则,机构数以保证图书馆各项工作运转自如所需最少的个数为佳;其次,应体现向一线倾斜的原则,机构、人员配置必须优先保证一线窗口岗位,行政后勤人员不得超过全馆编制数的17%。

具体设置哪些部门,各馆不可能完全一致。一般而言,大型馆和中型馆通常设立领导机构、行政机构和业务机构。领导机构属于图书馆系统的指挥控制协调子系统,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馆长办公室。行政机构属于支持子系统,包括人事、行政、财务和后勤等职能部门。业务机构属于运行子系统,包括业务办公室、采编部、阅览部、外借部、特藏部、地方文献部、研究辅导部、技术部、信息服务部等。在实践中,也有按照学科性质设立哲学社会科学部、自然科学部等,或者按照文种划分机构而将采、编、阅、参等业务工作归口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