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吉林省老工业基地科技支撑战略对策研究

六、吉林省老工业基地科技支撑战略对策研究

以科技为主要依靠力量,实现吉林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任务十分艰巨。吉林省各地区、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上下协调,针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科技发展制定了如下重大举措。

(一)围绕六大基地建设,推进吉林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

结合吉林省的经济发展基础和已有优势,重点围绕六大基地建设,推进吉林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①重点依托一汽集团,发展整车,建设长春、吉林两个汽车工业园区,发展配套零部件、专用车两个系列产品,带动机械、冶金、轻工、电子、防治上游产业和汽车维修服务下游产业的发展,促进汽车贸易和服务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汽车工业综合制造基地。②重点壮大吉化、吉林油田两大集团,实施“四个一批”工程,发展精细化工和特种合成材料,提高加工制成品比重,建设国内重要的综合性石油化工产业基地。③依托吉林省独具生态特色的农产品资源优势,通过推进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促进传统农产品资源优势,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向新型制造业转变,建设国内最大的生态型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④依托长白山北药资源和吉林省生物医药技术及产业的基础优势,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提高自主研发和信息开发能力,重点发展生物制药和现代中药两个产业,建设独具特色的现代中药及生物制药基地。⑤以长春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为核心,发挥信息技术的先导作用和产业化优势,重点发展光电子及信息技术、新型材料、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构造辐射全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和空间集群,建设集研发、生产、人才培养、综合服务为一体,国际知名的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和生产基地。⑥对森工和以煤炭为主的矿业等资源型城市和企业,实行“分类实施,转型替代,主业接续,多业并举”,选择和开发替代接续产业,建设资源型城市和地区接续产业示范基地。

(二)实施五大工程,推进吉林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

1.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程。

完善技术创新的行为主体,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为核心、市场中介服务为资源配置纽带的区域创新体系,发挥政府整合技术创新资源的功能。加速科研院所的后期改制工作,利用政策促进科研机构进入企业、转变为企业或转变为企业的技术中介机构;加强中介服务架构建设,有效解决科技成果市场转化难的问题,在技术和应用之间架起桥梁,建设技术创新的支撑服务体系;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解决科研与生产相脱节的问题;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建设科技创业中心为高科技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同时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培育和健全技术市场,加强科技信息网络等基础设置建设。

注重发挥高校、科研单位的作用,为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源泉,发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当中高层次科技人员和科研设备的作用,重点解决高新技术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实施人才战略,建立有利于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竞争机制。充分利用好高等院校的人才、信息优势,引导鼓励高校人才进入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及专业化工作,培育一批知识和智力密集有市场竞争能力的高新技术人才。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确认知识资本投入的收益权,规范市场对科技进步的激励作用。

从财政扶持、金融扶持和政府采购三个方面入手,建立技术创新的投融资体系。实行对技术创新企业的研究开发补贴和税收优惠激励政策,着重解决创新风险分担和新建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同时,从技术创新的研发阶段、中试生产和制造阶段、市场化等阶段加强技术创新过程体系的管理。

2.制造业信息化推进工程。

成立制造业信息化综合协调领导机构,研究并出台吉林省制造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制造业信息化有关政策,以促进吉林省制造业信息化的健康发展。为制造业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持,从科技经费当中,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制造业信息化与工程技术研究,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针对吉林省制造业信息化问题申报国家或部委科研计划。构建适合于吉林省制造业自身实际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在企业内部推广实施企业资源规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和客户关系管理(CRM),通过企业业务流程重组(BPR)和工作流管理,结合IT技术优化重构企业流程,通过并行工程(CE)和协同工作,利用CAD/CAPP和PDM技术,改进产品的设计和工艺编制水平,实现设计信息与制造信息的集成。同时加强管理人员信息化技术培训,全面提升吉林省制造业信息化水平。

3.技术标准化建设与推进工程。

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重视技术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在国家启动中国技术标准化战略研究的大环境下,重视企业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在吉林省企业采用国家和国际技术标准的同时,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在充分考虑地方区情的情况下,围绕着地方的主导产业,突出吉林省的特点,鼓励企业进行自己的技术标准化体系的研究与建设,制定出具有地方特色技术标准的法律法规,以提升本地区产业市场形象和竞争能力。完善技术标准化制定、执行和监督体系的建设,加强与标准执行和监督方面的协调性,变产品标准型为贸易适应型,通过技术标准与法规相配套,增强技术标准的可操作性,建立专门技术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及时向社会各界提供各国的技术标准和法规情况,并为企业开展咨询活动及跟踪服务。开展标准化培训活动,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专门标准化问题研究中心。同时,在企业层面上,加强技术标准化和标准管理工作。

4.企业技术创新工程。

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鼓励企业创建研发机构和工程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建立创新基地(围绕主导产业建立玉米深加工研究中心、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光电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应用化学研究中心、生物及中医药研究中心);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面向市场需求,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加大自主开发比例,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关键技术,不断提高吉林省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促进科研机构与高校科研工作面向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产学研相结合,构筑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技术开发体系。鼓励企业通过联合攻关、双向交流、长期合作或投资入股等方式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开发机构。企业技术创新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商业利润为目标,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将健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自觉增加技术创新投入,实现企业科技投入与创新的良性互动。

实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在全省选择基础条件比较好的不同类型企业,开展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试点,选择1~2个城市开展技术创新区域试点工程,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5.知识创新工程。

继续推进知识创新工程,瞄准国家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国际科学前沿,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重大科技问题,把握国家科技发展的趋势,选择吉林省有相对优势的领域,开展科技前沿的创新研究。在保证必需的基础学科布局的基础上,选择优势科研基地、优秀科研人才、重点科研方向、优先安排给予支持。注重知识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知识创新系统及现代科研院所管理制度;改进科研组织结构和科研管理模式。优先支持具有雄厚科研基础、优良科学传统、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大学术影响的科研基地,研究开发一系列能够代表吉林省知识创新能力与水平的科研成果。

提高知识创新系统的效率。建立和健全促进知识传播和知识转移的机构和机制,制定促进知识创新系统各组成部分间和国际间交流与合作的政策和措施,建立科学的、与国际基本接轨的知识创新及创新的成果的评价体系、评价制度和评价方法。逐步改善科研环境,建立良好的科研支撑条件体系,加强知识创新的基础设施建设。设立科研仪器设备更新专项基金,增强科研仪器研制开发能力,缓解仪器设备老化问题。改善科研人员待遇,优化科技人才资源的配置机制。

(三)构建并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按照立足实际、统筹规划、重点突破、整合创新资源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构建总思路,以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主要任务,构建吉林省老工业基地振兴科技创新体系。首先明确吉林省老工业基地科技创新的行为主体,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企业创建研究开发机构,在技术创新的重要领域,建立创新基地(如玉米深加工研究中心、汽车开发研究中心、光电信息技术研究中心、现代中医药研究中心等)。促进科研机构与高校科研工作面向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充分发挥高校及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为吉林省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促进科研机构进入企业或转变为企业的技术中介机构。发挥政府整合科技创新资源的功能。实行对科技创新企业的研发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设立“科技创新基金”和“种子基金”,完善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撑体系。同时,从研发、原型生产和制造以及市场化三个阶段加强对吉林省科技创新过程体系的管理,不断完善吉林省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实现吉林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发展。

(四)提高科技投入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投入体系。进一步改善投资的软硬环境,吸引更多的外资投向高技术产业;积极争取国家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重大科技项目的投资,把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吸引中央部委的资金投入;提高市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保证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

扩大银行科技贷款规模,创建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建立由政府、企业、银行、社会等共同投资创办的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建立以民间为主,政府资助的科技银行或科技信用合作社,创造新的金融工具;积极争取世界银行优惠贷款及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和财团的优惠信贷及风险投资;增加企业科技投入,利用企业发展基金、科技开发基金、引进外资、合资以及发行债券、股票等多种形式筹集科技开发经费,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进一步开拓社会资金来源。

(五)实施科技人才战略

建立新型的用人机制,培养、吸收高素质的科技人才,特别是复合型人才群体。充分利用好高等院校人才、信息优势,引导鼓励高校人才进入企业,从事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对高等院校建立的科技园给予支持和扶持,努力培养一批知识和智力密集有市场竞争能力的科技企业和科技集团,培养企业负责人的创新意识。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以知识产权为中心,采用项目承包、科技成果入股等多种形式,体现科技的经济价值,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各界具有科技专长和技术技能的科技人才在技术物化为生产力当中的作用。对从事高技术研究开发的高级专家、高技术项目负责人和企业领办人赋予相应的自主决策权,重视与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的同时积极营造有利于科技人才发展的制度环境,设立专门服务机构,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法有效地保护高技术产业投资者、创业者和科技发明者的合法权益,制定鼓励创新企业迅速成长的税收政策。

(六)加速科研机构转制

以国有科技型企业、股份合作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研发中心以及科技中介机构为主要形式,改变当前吉林省国有科研院所的运行机制,努力提高科技人员的市场意识,加速吉林省科技成果的市场化、产业化运作,重点加强省属开发性科研院所的转制工作,成立“科研院所转制领导小组”,借鉴国企改革的经验,以股权多元化为基础、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实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市场竞争法则,调动科研院所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建立院所改制奖励基金,处理好院所改制与稳定大局之间和院所创收与财政收入之间的关系,加强院所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和社会保障问题。

(七)创新科技管理体制

重点支持主导产业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技术领域的高技术研究与技术创新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开发条件和科技产业化的环境建设;加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和技术预测工作;抓好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构建新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积极推行科技项目投招标制,建立科学公正的科技评估制度,试行科技项目首席专家制,重大科技项目论证旁听制和管理责任制;逐步实现科技计划决策、管理、评价相对独立,建立健全竞争、监督和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实施的法规体系。

(八)优化科技发展政策环境

重点加强科技政策法规、投融资、对外开放、科技宣传等环境建设,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和氛围。进一步实施有效的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财政政策和金融扶持政策。改革和改善科技奖励制度,落实好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积极推行对高技术企业中的技术骨干、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等方式进行有效激励的机制,逐步实现技术资本化、资本人格化。不断提高科技人员待遇。

(九)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我国经济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吉林省经济也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机遇、环境和任务,经济发展依靠科技,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是必然的选择。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首先是观念的转变,只有唤起整个社会特别是领导部门对科技的重视,真正理解科技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树立科技意识,将科技工作视为关系到吉林省前途命运的重要工作,吉林省的社会经济发展才能走上健康的轨道。提高全民科技意识首先要从政府做起。其次,创造条件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使企业亲身感受科技在现代企业经营和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三,在科技普及方式方法上,充分利用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基础设施,举办各种类型的科技活动,利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国际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大力宣传科技知识。重点加大农村科学技术的普及工作,坚决取缔各种迷信活动。鼓励全社会兴办与科普有关的公益性事业,开放有关的国家实验室,接待青少年参观学习。加大对科普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十)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在科学研究方面,制定科技合作专项计划,加强重大关键技术和生产技术科研项目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要求和科技发展自身规律的国内外科技合作体系,努力拓宽吉林省重点行业和优势学科领域国内外科技人才资源,充分发挥国内外科技合作的先导作用,鼓励和扶持企业技术创新走开放发展的道路。

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合作方面,要大力吸引国际上技术先进的跨国企业到吉林省投资高新技术项目,合资建厂。通过改善投资环境、优化科技产业化政策,提高劳动者素质,与国外跨国公司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吸引它们来吉林省投资兴建高科技企业,兴办技术含量高的合资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