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振兴东北医药工业的科技支撑措施
(一)建立健全研发基础条件支撑体系
尽管我们强调在现阶段仿制开发和模仿创新对于东北医药工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但从长期看,东北医药工业竞争力水平的提高将最终取决于自主创新能力的高低。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研发基础条件支撑体系和医药创新资源共享机制,夯实东北医药工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基础。要采取有力措施,整合东北地区现有的药物研发基础条件资源,加大新药研发平台建设力度,为全面提高东北医药工业技术创新能力提供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体系完备、开放共享的基础研究和产品开发基础,促进药物科技创新成果的产生和转移,同时为加快医药科技人才的培养创造条件。结合东北医药工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目前尤其要重视以国家级科研院所为主的东北地区药物基础研究体系和具有一类新药研发能力的重点大型企业新药研发平台的建设,再加上一批由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设立的药物研发机构,构筑起上游、中游、下游研发平台相衔接,高端、中端、低端研究成果相结合的立体创新体系。
东北地区拥有一批全国知名的从事药物研发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如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卫生部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和沈阳药科大学等,这些院所拥有较强的药物基础研究力量,多年来承担了大量国家和省部重点科研课题,是东北医药工业进行药物研究与形成产业化必须依靠的重要基础。但是,总的看来,东北地区尚未形成包括资源、化学、药理、临床等各阶段的药物研究体系。作为地处东北地区的研究机构,要围绕建立完善、规范、高效的药物研究体系这一战略目标,调整自身的学科结构和研究领域,将满足东北医药工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放在首位。比如,针对中药现代化研究的需要,应开展复方中药药效物质基础、生物质谱、药物质谱等领域的研究工作;作为实验室研究与产生化之间的桥梁,应采取省、部共建的模式组建若干天然药物工程研究中心等。
目前,东北医药工业中的大型企业都认识到创新对于企业发展的深刻影响,多数企业在战略规划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创新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来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相当一批企业已经建立起企业技术中心或研究院所等研发平台。但是,由于受研发资金投入不足、优秀研发人才缺乏和基础技术积累较弱等因素的影响,其新药研发能力还相当薄弱。强化重点大型企业新药研发能力的可行途径:一是以企业为主与国家级药物研发机构共建创新药物研究及产业化基地,如由重点大型企业投资,联合代表国内药物分子设计水平的科研院所共同建设药物分子设计中心,在分子水平上探求先导化合物,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影响的创新药物,这既可以使企业直接从事原始创新活动,又能够解决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需要再转化的问题,使科学家的创新活动直接融入企业运营。当然,这些新建的研发机构应该以市场为导向,必须具有新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通过托管和出资购并等形式,使医药领域的国有地方科研院所,如省、市医药工业研究院所等,进入企业集团并成为集团新药研发的主导力量。
(二)加快社会化、多元化的研发投入机制建设,为创新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持
医药工业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创新推动的产业,日益复杂的新药开发难度迫使医药企业必须持续投入高额的研发费用才能不断开发出新产品。从1975~2000年,跨国制药公司平均每成功开发一个新药产品的费用已从1.38亿美元提高到8.02亿美元。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强大、高效的研发投入是医药工业的“生命线”。2002年,美国药物研究与生产者协会(PhRMA)会员企业的新药研发投入达到320亿美元,而同年我国医药制造业大中型企业的R&D经费仅为21.6亿元。即使考虑到我国的药物研发成本仅为发达国家1/10左右的因素,我国的差距也相当明显。我国用于药物研发的投入不但总体水平低,而且尚未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与发达国家的以企业为主,包括政府投资、研究机构投资和风险投资在内的多元化投资格局相比还有很大距离。
在目前我国的医药研发投入中,政府投入不到10%,科研院所投入占40%,企业投入占35%,银行贷款占15%。由此可见,企业还没有成为医药研发投入的主体。从研发投入强度看,2002年美国PhRMA会员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8%,而我国医药企业仅为1%左右。虽然这种差距也反映了我国医药企业增加R&D投入的潜力,但是应该看到,限于自身的规模实力以及由体制决定的追求短期经济利益等因素的作用,我国医药企业在现阶段还很难成为新药研发的投资主体。因此,必须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主要用于支持新药研发和新药研发平台建设;同时,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医药产业的研究开发。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医药领域的创新工作,科技部的“创新药物重大专项”以及“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基金等对生物医药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并且开始注意发挥杠杆作用,引导企业资金投入创新活动。“十五”期间,“创新药物重大专项”将投入8.3亿元,拟带动企业及民间投入共计63.5亿元。但是,这些政府投入绝大部分投向北京和上海等地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例如,2002年,北京承担了“创新药物重大专项”项目43项,获得资助8257万元,占总金额的30%,而其他地区则很难获得较大力度的资助。应该考虑在以上计划中进一步设立专门面向特定地区医药研究需要的项目,如东北高寒地区天然药物研究专项等,加大对东北地区医药研发机构的支持;同时要特别注重资助那些由重点企业牵头组织、科研机构参与的,以市场为导向的新药研发项目。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利用创业投资机制等市场化手段,拓宽新药研发和产业化的融资渠道,以吸引社会资金为主,政府资金适当注入,采用股份制等灵活方式,建立现代中药及生物制药科技产业风险投资基金,为提高东北医药工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要通过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的外资、更先进的技术和更优秀的人才来东北地区建立新药研发机构,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医药工业水平的差距。
(三)重视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药物研发人员的专利知识水平
天然药物是指从植物、动物等天然物质中提取出活性成分,经加工精制而成的药物。随着天然药物在临床上的大范围使用,研发天然新药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有组织、有计划的创新行动。相对于化学合成药物,我国发展天然药物的优势比较突出。我国丰富的生物资源物种以及由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所形成的具有上千年应用历史的传统药物、民间药物和民族药物,使天然药物在我国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
天然新药的产业化及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关键是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尚在研究中且已发现较好苗头,但申请专利尚不成熟的科研成果和信息如何保护和保密;二是如何建立和扩大自主知识产权。就天然新药的自主知识产权而言:一要重视天然活性成分的构效关系研究。创新药物研究的核心是发现先导化合物,药物构效关系研究则是由先导化合物过渡到目标化合物的桥梁。我国天然资源十分丰富,从天然产物尤其是药用植物中寻找先导化合物是新药研究的传统方式,也是我国新药研究的优势和特色。用现代科学手段和方法研究天然药物在我国已有数十年的历史,但人们往往将有效成分、先导化合物、目标分子等同起来,以天然原型成分作为新药研制的目标直接进行研究,这样既难以提高新药研究的水平和质量,又使我们丧失了不少机会而留下众多遗憾。从某种意义上说,重视天然活性成分的构效关系研究也是充分利用天然资源的最好体现之一。二要重视国际专利的申请。我国发明专利的数量有大幅度上升的趋势,但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则增加不大,一旦我国的天然药物进入国际市场,就有可能因部分知识产权流失而影响甚至失去竞争能力。
适应我国化学药物从仿制转向创制的需要,推进“me-too药”战略,必须着力提高我国药物研发人员的专利知识水平。从事“me-too药”的开发,首先需要大量引进、学习国外的药品专利技术,然后围绕基本专利进行模仿、更新和改进,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独具特色的从属专利。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选择市场前景好的专利品种,研究如何避开国外的专利保护,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me-too药”,并申请自己的专利,将产品打入国内外市场。由此看到,对药品专利的研究及利用在“me-too药”的开发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的药品研发人员普遍缺乏专利知识,而专利律师对化学合成及药物作用的了解又十分有限,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对国外药品专利的研究及利用。国外的大型制药企业都有自己的专职专利律师,他们对药品的专利问题非常精通,而研发人员由于经常与这些专利律师共同研究专利事宜,专利知识水平也不断提高。着眼于运用知识产权法规和国际专利制度保护我国“me-too药”的合法权益,应该积极鼓励我国的药物研发人员学习专利知识,通过加强他们与专利律师的交流与合作,获取相关技术的专利信息,进而制定相应的新药研发策略,在不侵犯国外专利权的前提下进行专利边缘创新。
(四)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构建新型的用人机制
人才资源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的智力支撑,东北医药工业的发展需要大批优秀的技术研发人才和产业化人才。人才总量偏少、整体实力不足、力量分散,尤其是高层次的技术研发人才匮乏,是影响东北医药工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主要因素。为此,必须把人才作为振兴东北医药工业的战略资源给予高度重视。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围绕东北医药工业重大药物研发项目的实施,积极培养和引进一批医药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同时加快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机制和环境。
药物研制是资源、药学、药理、临床等多学科参与的系统工程,非一般的个体行为所能胜任,需要多方合作,有时还要组织项目工程进行联合攻关,这就需要培养一批有专长、知识面广、组织协调能力强,对所在领域有较强的预见和判断能力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才能集多方优势为一体,研制出有影响的新药。通过重大药物研发项目的带动,为优秀研发人才提供施展才干的舞台,是培养和凝聚高层次人才的有效途径。要在重大的科研和产业化项目中不拘一格地大胆选用年轻的优秀人才,将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
要像吸引资本和技术等要素一样,抓住人才资源全球化流动的机遇,大力引进东北医药工业发展急需的各类科技人才,特别要重视吸引优秀的海外留学人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向海外派遣了30余万留学人员,其中60%从事生物和医药专业研究,而且许多人已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以Science杂志发表的文章为例,1999年,有中国的生物化学家和分子生物学家参与的文章数量达到189篇,占总数的50%以上。在我国的医药研究水平仍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的情况下,采取各种形式吸引这些掌握了最新技术和成果的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或到国内创业,将会大幅提升我国的医药研究水平。国家已经采取了一些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包括设立留学生创业园,在税收、资金资助等方面给予优惠。随着国内经济和科研条件的逐步改善,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有不断增加的趋势。东北医药工业要抓住有利时机,加大引进海外留学人员的力度。
在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方面,东北医药工业创造了一些先进经验。如东药集团通过在企业研究院范围内建立“特区”制度,鼓励研发人员特别是具有较新知识结构和创新精神的中青年技术带头人担纲重大项目,在项目选题、业务进修、工资住房等方面进行政策倾斜。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这些先进经验,创新科技人才使用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鼓励自主创新的环境,优化科技人才资源配置,切实维护科技人才的合法权益。
(五)发展和完善专业服务体系,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医药产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由技术市场、资本市场和股权交易市场组成的风险投资体系,以大型制药公司为依托的科技成果孵化基地,严格的药物审批和监管体系,高效的专业服务体系等。其中,专业服务体系对药物创新成果的形成、进展和质量具有难以替代的保障作用,是医药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医药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正在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
迅速将新药推向市场是制药公司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为了缩短新药研发周期,节省研发经费和人力,实现研发资源的最优配置,越来越多的国外制药公司或直接委托专业研发外包商(CRO)进行新药专项开发和临床试验,或与一些大型CRO公司建立战略联盟,这已经成为制药产业研发专业化的主要趋势。2002年全球共有CRO企业1000余家,其中大约有600家在美国。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CRO公司承担了美国市场近1/3新型药物研发的组织工作,在所有Ⅱ期和Ⅲ期临床项目中有CRO参与的项目占2/3;全球CRO服务的市场规模已超过100亿美元,且每年仍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一些大型的CRO公司如Aventis、Quintiles、Sankyo与MDS等的增长速度更是高达40%以上。
迄今为止,CRO市场在企业层面上已经清晰地划分为大、中、小三个层次,大型CRO公司具有很强的综合研发实力;中型CRO公司主要以新药R&D过程的某一环节(如临床前研究)、某一治疗领域的研发或者某一地区市场为主营业务;而小型CRO公司则多半专注于某一技术领域,且专业性非常强,通常掌握某一治疗领域的关键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总而言之,CRO正以其低成本、专业化和高效率的运作方式受到制药公司的高度关注,已经成为制药企业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
我国围绕药物研发的专业服务体系建设明显落后,药物研发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很低。国外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和运作机制的CRO产业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国内的一些CRO公司就其实质只是公关公司,其服务领域也主要集中在临床试验阶段,而且这些公司所提供的新药临床数据资源由于可靠性和真实性等诸多原因,尚不为国外所认可。鉴于此,要进一步加强我国药物研发的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以新体制和新机制建立面向新药研发市场的CRO企业,不断拓展和完善这些企业的服务领域和行为规范,为我国制药企业的新药研发提供全面、优质和高效的专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