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四、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建设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必须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创新体系的总体安排,全面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的重大战略决策;以加强企业的学习能力为重点,以提高产业创新效率为核心,以打造“人才高地”和优化制度环境为举措,以加强三省之间的经济科技关联度为建设方向,突破封闭的行政区划的限制,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实现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以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以跨行政区的研发平台、孵化平台、中试平台和产业化平台建设为载体,以区域优势产业为核心和突破口,构筑起具有东北特色的,联合、开放、布局合理的区域创新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互补的整体优势和综合比较优势,形成参与国家分工和竞争的合力,为把东北地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基地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服从国家目标的原则。

东北区域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创新能力是构筑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柱。构建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必须遵从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设计,站在国家的战略高度,把增强东北区域创新能力作为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使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在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同时,也要符合国家总体战略目标。

2.突出东北特色的原则。

针对东北地区经济和科技发展的特点和基础,在推进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突出东北地区特色和优势,大力培育和发展地方产业集群,振兴东北装备制造业和原材料工业,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形成以促进创新和发展为核心的新型空间格局。

3.强化三省联动的原则。

推进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应打破省级行政区划的界限,注重培育跨省区域创新协作网络,实现大联合、大协作、大创新。按照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整合、集成三省科技资源,推进各种创新要素的互动,形成总体创新优势,推动整个东北地区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4.整体推进与先行示范相结合的原则。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体制创新工程,各个区域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条件,探索出适合本区域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之路。因此,在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不能搞“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大跃进”模式,而是要选择那些条件成熟、发展基础好的城市或行业进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区域试点或产业示范,以便总结成功经验,为其他区域或产业的推进提供示范。

(三)建设目标

到2010年,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将成为一个结构合理、机制灵活、整体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开放型的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网络体系;各创新主体功能明确并形成良好互动;创新资源利用效率高,资源配置基本优化;技术创新的机制和政策环境基本完善;形成具有东北特色的产业集群,成为有效推动东北产业结构优化和促进东北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支撑,到2020年使东北地区成为与长三角、泛珠三角、京津唐鼎足而立的我国四大创新群之一。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企业的技术学习能力大大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成为创新的主导者、民营企业要充满创新活力、重点企业要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出一批在主导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形成若干体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特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2)充分利用和发挥东北地区作为全国“技术人才培训基地”的优势,不仅能留住本地人才,而且要成为能够聚集高素质人才的“人才高地”。

(3)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政策环境和三省既公平竞争又通力合作的科技运行机制,充分调动东北人的创业与创新精神,同时利用资源和能源丰裕的优势,吸引国内外企业向东北转移和集聚。

(4)围绕“哈—大”轴线,形成东北区域创新体系空间的核心格局,共建一批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等创新载体,打造科技资源共享的基础条件平台,并积极向周边地区技术转移和技术扩散。

(5)产业创新效率大幅度提高,联合突破一批三省共同面临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全面提升东北地区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活动的“聚合质量”,不仅在采掘业和原材料产业具有竞争优势,而且在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内依托技术创新形成国际竞争力。

(四)实施步骤

1.战略设计与规划制定阶段(2004~2005年)。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规划进行总体设计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筹建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行政协调机构,签署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合作协议,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对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

2.全面推进阶段(2006~2010年)。

该阶段是克服旧体制弊端的转轨阶段,主要任务是体制创新与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科技中介网络建设、区域政策一体化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体化发展、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的实施、四大创新源建设。经过该阶段建设,初步建成功能完善的区域创新的软环境和硬环境。

3.整体快速提升阶段(2010~2020年)。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成科技创新活动由跟随模仿向自主原始创新模式的转换,建成跨行政区划的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在重大任务和项目的运作上实现三省的合作攻关,形成三省一体化的科技资源配置体系、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和科技政策法规体系,使东北地区成为东北亚地区科技创新活动的中心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