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防概述
一、现代国防的含义和基本类型
(一)国防的含义
国防,即国家的防务,是指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国防是个历史概念。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为国家利益服务的。我国的国防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公元前21世纪,就建立了国家,开始了国防建设。古往今来,国防虽依国家的性质、制度、国力及其推行的政策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特征,但所有国家国防的实质,都是以捍卫和维护国家利益为核心来组织的。国家的兴衰和国防密切相关,国防强弱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民族的尊严、社会的发展。
现代国防,在形式上,是一种立体的、全球性的活动;在内容实质上,则体现了不同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国家的本性是以侵略、掠夺为特征的,而社会主义国家则是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并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与国交往的基本原则。当今,衡量一个国家国防力量的强弱,军事力量不是唯一标准,还涉及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外交等方面。尤其是21世纪,人类社会的一切都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之上,社会诸方面已经成为一个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国防只有成为这个有机整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才可能具有更大的威力。因此,我们要树立大国防观,把国防建设纳入整个国家大系统中进行思考、规划。
现代国防的基本内容包括国防建设与国防斗争。国防建设,是指为国家安全利益需要,提高国防实力而进行的各方面的建设。现代国防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包括武装力量建设、国防体制建设、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国防工业建设、国防工程建设和战场建设、军事交通、国防动员、对人民群众进行国防教育、建立国防法规等,这些都属于国防建设的范畴。国防斗争,是指为了国家的安全和经济利益,反抗外来侵略,支持正义事业斗争,而采取的以军事为主,包括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的行动。一个国家以高技术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强弱,将直接关系到国防斗争的效果。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要和平、求合作、促发展已经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但是,在世界和地区范围内仍存在一些不安定因素。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是威胁世界和谐稳定的主要根源;冷战思维及其影响还有一定市场,扩大军事集团、强化军事同盟给国际安全增加了不稳定因素;有的国家依仗军事优势对他国进行军事威胁,甚至武装干涉;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仍在损害着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因民族、宗教、领土、资源等因素而引发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国与国之间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仍待解决。因此,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居安思危,既要加速发展,也要确保国家安全。发展需要搞好经济建设,安全需要加强国防建设。强盛的经济,强大的国防,是我们国家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两大支柱,二者反映了国家的根本利益。我国的国防是全民的国防,需要全国人民共同关心、参与和支持。
(二)国防的基本类型
国家建立的国防,是与本国的利益和战略需要相适应的。国防性质是由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的政策所决定的。按照不同的国防观念和目标,目前世界各国的国防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四种类型。
1.扩张型
扩张型是指某些经济发达大国,为了维护本国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利益,奉行霸权主义侵略扩张政策,打着防卫的幌子,对别国进行侵略、颠覆和渗透,其特点是把本国的“安全”建立在别国屈服的基础上,把“国防”作为侵犯别国主权和领土、干涉他国内政的代名词。
2.自卫型
自卫型是指在国防建设上以防止外敌入侵为目的。主要依靠本国的力量,广泛争取国际上的同情和支持,以达到维护本国的安全及周边地区和世界的和谐稳定。
3.联盟型
联盟型是指以结盟形式,联合一部分国家来弥补自身力量的不足。联盟型国防又可分为扩张型和自卫型两种。从联盟国之间的关系来看,还可分为一元体系联盟和多元体系联盟。前者有一个大国处于盟主地位,其余国家则处于从属地位;后者基本处于伙伴关系,共同协商防卫大计。
4.中立型
中立型主要是指一些中小发达国家,为了保障本国的繁荣和安全,严守和平中立的国防政策,实施总体防御战略和寓兵于民的防御体系。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是阶级利益、民族利益和全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高度统一。我国政府坚定不移地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国家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和巩固国防,实行积极防御战略,坚持全民自卫原则。国家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国防建设,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在外交上,我国一贯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处理国际事务中,与各国友好合作,不称霸,不依附任何大国,不同别国结盟。我国的国防安全是为了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因而是属于自卫型国防。
二、国防的基本要素
(一)国防的主体
国防的主体,是国防活动的实行者,通常为国家。国防是国家的事业,是国家的固有职能。任何国家,从诞生之日起,都要防备和抵御各种外来侵略,以保障国家安全。国防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最终,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国家的本质是阶级专政的工具,是统治阶级利益与意志的体现,实现这种利益与意志,必须通过国家权力。国防是维护国家的这种权力,同时,也只有依靠国家的这种权力才能使国防得以运转,只有国家,才能领导和组织国防事业。国防又是国家的防务,与国家的各个部门、各种组织以及全体公民都息息相关。加强国防建设,进行国防斗争,必须依靠国家各个方面的综合力量。
(二)国防的目的
国防的目的主要是捍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和主权不可分割,主权是国家存在的根本标志。如果一个国家的主权被剥夺,其他的一切,包括国家的独立、领土完整、传统的生活方式、基本的政治制度、社会准则和国家荣誉、尊严等,都无从谈起。因此,捍卫国家主权,始终是国防第一位的、根本的目的和任务。国家的统一是指国家由一个中央政府对领土内一切居民和事务行使完整的管辖权,不允许另立政府或分割国家的管辖权。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说,保卫国家统一、反对分裂,历来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绝不允许外国干涉,这是一个原则性问题,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因此,保卫国家的统一历来是国防的重要任务。当外国敌对势力插手国家的民族事务,破坏国家的民族团结,危及国家的统一和完整时,国防力量必须予以坚决打击,发挥其维护国家统一和完整的职能作用。
领土是指位于国家主权支配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以及其底土和上空。领土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自然物质前提,是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之一。国家主权与国家领土具有密切联系,领土既是国家行使其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主权行使的对象,没有领土,主权就失去了存在空间和行使对象。领土完整的含义是:凡属本国的领土,决不能丢失,决不允许被分裂、肢解和侵占。任何国家不得破坏别国的领土完整。任何集团或个人不得进行旨在分裂本国(或别国)领土完整的活动。国家的领土被侵占,主权必然要遭到侵犯。国防捍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必然要保卫国家领土的完整。
国家要生存和发展,必须有一个安全的内外环境。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和谐稳定的状态,不仅难以建设和发展,而且生存也会受到威胁。因此,维护国家的安全,也是国防的主要目的之一。一旦国家遭到外来侵略和颠覆,安全受到威胁,国防就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能,抵御和挫败外来的侵略和颠覆,确保国家的和谐稳定状态;当国内敌对分子勾结外国敌对势力进行武装暴乱,危及国家安全时,国防力量就要采取措施,防止和平息这种内外勾结的暴乱,保卫国家安全。
(三)国防的手段
国防的手段是指为达到国防目的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规定,我国国防的手段包括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1.军事
国防的主要手段是军事手段,现代国防的根本职能是捍卫国家利益,防备和抵御外来的各种形式和不同程度的侵犯;防备和平息内部和外部的敌对势力相互勾结所发动的武装暴乱。在对国家利益的各种形式的侵犯中,其威胁和危害最大的是武装侵犯,包括军事威胁、恫吓、军事干预、占据部分领土、武装掠夺经济资源、发动侵略战争等。上述活动和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发动的武装暴乱,不仅使国家主权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而且直接危及国家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对付武装入侵和武装暴乱最根本和最有效的手段莫过于采取军事手段。这是因为:一是军事手段是最具有威慑作用的手段,可以对各种可能的外来侵犯进行有效的阻止或遏制;二是军事手段是唯一能够有效对付武装侵略的手段,它可以用军事力量所拥有的巨大的即时打击能力给侵略者造成物质和精神的严重损害,从而迫使其中止侵略行动,以至放弃侵略企图;三是军事手段是解决国家之间矛盾冲突的最后手段,当国家之间主权、利益的矛盾积累达到极限时,就只有通过最高的斗争形式——武装冲突或战争予以彻底解决。同时,军事手段还能够作为各种非军事手段的强有力后盾,可以强化各种非军事手段的国防功能。因此,军事手段理所当然地成为国防的主要手段。
2.政治
政治手段作为国防手段之一,指的是“与军事有关的”政治活动,而不是政治本身的全部含义。政治与国防关系密切。一方面,国防直接保卫的国家主权,是政治的第一需要;国防直接保卫的国家领土,是政治的物质前提;国防直接保卫的国家安全利益与发展利益,是政治的根本追求。国家政权、政治制度也要靠国防力量来捍卫。另一方面,政治对国防起着决定性的支配作用;国家的政治需要,决定国防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类型;国家的政治指导思想和路线,决定国防的方向、方针和原则;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国防的根本体制;国家的政治素质,制约国防的客观效应。其中,构成国防手段的政治活动主要是政治制度、政治思想工作和政治宣传等。
3.经济
经济是国防的基础,社会经济制度决定国防活动的性质,社会经济状况决定国防建设的水平。现代条件下,无论是国防建设还是国防斗争,都要广泛采用经济手段,这些手段主要有国防经济活动、经济动员、经济战、经济制裁等。国防经济活动是为国防而进行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及其管理的实践活动。其目的是保持一定的军事实力与潜力,从而有效地保障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动员是指国家将经济部门及其相应的体制有组织、有计划地从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所采取的措施,目的是充分调动国家经济能力、提高生产水平、扩大军品生产、保障战争需要。经济战是敌对双方为夺取战略优势和战争胜利而进行的经济斗争,主要指战争期间各种形式的经济斗争,也包括和平时期的经济封锁和经济扰乱。其根本目的是给敌人造成经济恐慌,动摇其进行战争的物质基础,使敌方经济陷于崩溃,以便战而胜之。经济制裁是指国家为一定的政治、军事目的,对另一方强行实施的惩罚行为。在国防斗争中使用这一手段,可削弱被制裁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实力,促使其国内不满情绪的发生和增长。
4.外交
国防外交活动主要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为了国防目的而开展的外交活动。由于这种外交主要涉及军事领域,所以又称军事外交。它既有通常意义上外交的一般特征,又具有区别于其他外交工作的特殊规律,是集外交与军事于一体的活动。它的范围很广,领域很多,活动的内容也十分丰富。从总体上讲,国防外交主要涉及国家与国家之间、军事集团与军事集团之间的军事政治关系、军队关系、军事战略关系、军事科技关系和军事经济关系等。具体可以划分为:军事双边往来;多边军事交往;非官方军事交往;军事科技交流和军工合作;军事结盟;军事援助;军事经济合作;边防管理等。国防外交涉及的各个方面的活动都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机联系的。从事国防外交活动的主体也不单纯是武装力量,还包括国家机关与民间的一些部门。
除上述因素外,与军事有关的科技、教育等,也是国防的重要手段。
(四)国防的对象
国防的对象是指国防所要防备、抵抗和制止的行为。这是一个涉及国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国防力量的重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界定,国防的对象,一是“侵略”;二是“武装颠覆”。
1.国防要防备和抵抗的是“侵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对国防对象的这一法律界定,既有国际法理依据,又符合国防的实际需要,与国家安全所面临的威胁相一致,不仅表述方法合理恰当,而且意义深远重大。其理由:一是与国际约章相衔接。联合国1974年专门通过了《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该决议对“侵略”作了非常详尽的定义。凡属于决议所指的侵略,均属于运用国防力量防备和抵抗的对象。二是与国家宪法的提法相一致。我国宪法第29条和第55条都采用了“抵抗侵略”的提法,而不是“抵抗武装侵略”。三是与国防活动的客观实际相适应。立法应为现实服务,制定国防法律也应为国防建设和国防斗争服务。如果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国防只是防备和抵抗“武装侵略”,在今后的国防建设和斗争中,则很可能束缚自己的手脚。现实当中,确实存在着武装侵略和非武装侵略。但是,当今世界的现实是,一个主权国家对另一个主权国家的非武装侵略及其反侵略大多要以武力为后盾,而且有些所谓的非武装侵略,是非国防手段不能抵御的。因此,国防所要防备和抵抗的,是“侵略”,而不仅仅是“武装侵略”。
2.国防应把“武装颠覆”作为制止的对象
所谓颠覆是指推翻现政府。反颠覆是国家的大事,它不完全属于国防的范畴,但与国防又密切相关,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根据宪法,我国是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多民族国家。那些以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推翻人民民主专政、分裂国家为目的的颠覆活动,不是一般的反政府活动,而是危及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对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活动。但是,如果这类活动不采取武装暴力的形式,则仍然属于由国家安全部门去对付的事情,不需要动用国防力量。只有属于武装性质的颠覆活动,如武装叛乱、武装暴乱,才必须动用国防力量。把“武装颠覆”作为国防的对象,把“制止武装颠覆”作为国防的一项重要职能写入国防法,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一是各种武装颠覆活动,包括分裂国家的“独立”、武装叛乱以及企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武装暴乱,已构成对我国安全的主要威胁之一。二是从我国当前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看,武装颠覆并非纯粹来自内部,甚至主要不是来自内部,各种形式的“独立”、武装叛乱和暴乱,一般都有外国势力插手,具有内外勾结危害祖国的特点。对付这一类“武装颠覆”,应该是国防的职能,也就是说,国防实际上是有对内职能的。三是从苏联分裂成独联体各国及南斯拉夫分裂后民族间战争不断、国民经济严重倒退的情况看,它的灾难甚至大于国家间的战争,理应将防止和制止这种现象作为我国国防的职能。
三、国防历史
国防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中国国防的历史源远流长。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神州大地先后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与之相应,国防也经历了无数个强盛与衰落的交替,从而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国防遗产和深刻的历史教训。
(一)古代国防
我国古代的国防是指从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到1840年鸦片战争,共经历了近四千年的漫长历史。其间,中华民族经历了无数次战争的锤炼,形成了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培育出了自强不息、前仆后继、不畏强暴、卫国御敌的尚武精神,最终成为一个多民族的大疆域国家。
1.古代的国防政策和国防理论
大约公元前21世纪,中国古代社会开始由原始氏族公社制社会进入奴隶制社会,出现了国家。从此,作为抵御外来侵犯和征伐别国的武备——国防的雏形便产生了。随后的几千年征战中,为保家卫国,逐渐形成了我国古代的国防政策和国防理论。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各诸侯国之间连年征战,使国防观念迅速得到强化,虽然当时的诸子百家在政治和哲学主张方面各放异彩,但在国防方面却大体一致。以《孙子》、《吴子》、《六韬》为代表的大批兵书问世,形成了诸如:“义战却不非战”,“非攻兼爱却不非诛”,“足食足兵”,“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富国强兵”,“文武相济”,“尚战、善战、慎战”,“不战而屈人之兵”等思想,表明春秋战国时期对武备和国防的重视,而且国防思想已经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全面奠定古代军事思想的基础,标志我国古代军事思想在这个时期已经基本形成。在此基础上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战争观,并提出了普遍的战争指导原则。如孙子的“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示战先算”、“伐谋伐交,不战而胜”、“以智使力”等指导原则。这些指导原则概括精辟,至今仍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总结出了一整套治军方法,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军队编制结构;重视改善武器装备,研制出种类繁多的兵器装备;明确提出把军队的教育训练当作治军的首要任务,以此来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秦国经过10年的统一战争,先后兼并六国,结束了历史上的长期分裂局面,第一次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随后的汉、唐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盛世,军事上也处于开疆拓土的鼎盛时期。至公元10世纪中叶的近1300年间,中国古代国防政策和国防理论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开始全面整理兵书,逐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军事学术体系。另外,古代战略思想趋于成熟,战略防御思想得到进一步完善。
宋朝至清朝前期,是中国封建地主阶级没落的时期,但军事上却已进入冷、热兵器并用时代,在国防政策和国防理论上也有相当的发展。武学开始纳入国防教育体系。北宋初期重文轻武,国防衰落。后开办“武学”,设武举,为军队培养、选拔了大批军事人才,同时也繁荣了军事学术。明清两朝将武举推向更深层次,甚至出现文人谈兵、武人弄文的局面,大量军事著作面世,军事思想研究不断发展。
从总体上看,我国古代国防理论主要有:“以民为体”,“居安思危”的国防指导思想;“富国强兵”,“寓兵于农”的国防建设思想;“爱国教战”,“崇尚武德”的国防教育思想;“不战而胜”,“安国全军”的国防斗争策略等。在这些思想和策略的指导下,华夏大地消除了无数次外敌入侵带来的战祸,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生存条件,甚至出现过“中国既安,四夷自服”的辉煌。
2.古代的兵制建设
兵制即我们常说的军事制度,也称军制。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组织、管理、维持、储备和发展军事力量的制度。我国古代的兵制建设主要包括军事领导体制、武装力量体制和兵役制度等内容。
在军事领导体制上,夏、商、西周时期,一般由国王亲自掌握和指挥军队,没有形成专门的军事领导机构。春秋末期,实现将相分权治国,以将(将军)为主组成军事指挥机构。战国时期,将军开始独立统兵作战。秦国一统天下之后,设立了专门管理军事的机构,太尉为最高的军事行政长官。隋朝设立了三省六部制,设兵部主管军事。宋朝则设置枢密院作为军事领导的最高机构,主官由文官担任,主要目的是防止“权将”拥兵自重。枢密院有权调兵却无权指挥,将军有权指挥却无权调兵,形成枢密院和将军相互牵制的局面。各朝代在军事领导体制方面的做法虽各有异,但皇权至上这一点是不变的,军队的最终调拨使用大权始终掌握在皇帝手中。
在武装力量体制上,秦朝之前武装力量结构单一,一个国家通常只有一支国家的军队。从秦朝开始,国家的政治制度逐渐完善,生产力不断发展,因而,各个朝代根据国家的状况和国防的需要以及驻防地区和担负任务的具体情况,将军队区分为中央军、地方军和边防军三种,并对军队的编制体制、屯田戍边、兵役军赋、军队调动、军需补给、驿站通道、军械制造和配发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并以法律的形式颁布执行,如唐代的《卫禁律》、《军防令》等。
在兵役制度上,随着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人口状况和军事需要而发展变化。奴隶社会时期,生产力低下,人口稀少,战争规模小,主要实行兵民合一的民军制度。封建社会时期,民军制度逐渐演变为与当时历史条件相适应的兵役制度,如秦汉时期的征兵制、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世兵制、隋唐时期的府兵制、宋朝的募兵制、明朝的卫所兵役制等。
3.古代的国防工程建设
我国古代为抵御外敌的侵犯,巩固边海防,修筑了数量众多、规模庞大的国防工程。如城池、长城、京杭运河以及海防要塞等。
我国古代国防工程建设中,城池的建设最早、数量最多。城池建筑最早始于商代,随后,城池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日益完善,一直延续到近代。因此,在我国古代战争中,城池的攻守作战成为主要的样式之一。
长城是城池建设的延伸和发展。春秋战国时期长城的建筑已经开始,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为了巩固国防,防御北方匈奴的南侵,于公元前214年开始将秦、赵、燕三国北部的长城连为一个整体,形成西起临洮(今甘肃岷县)、北傍阴山、东至辽东的宏伟工程。后经各朝代多次修建连接,至明代形成了西起嘉峪关,东至山海关,总长约6700千米的万里长城。
京杭大运河是我国古代兴建的伟大水利工程。隋炀帝时期,征调大量人力物力,将原有的旧河道拓宽和连贯,形成北起通州(今北京通州区)、南至杭州,全长1794千米的大运河,把南北许多州县连成一线,成为军事交通和“南粮北运”的大动脉,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古代海防建设是从明朝开始的。14世纪,倭寇频繁袭扰我国沿海地区,明朝在沿海重要地段陆续修建了以卫城、新城为骨干,水陆寨、营堡、墩、台、烽堠等相结合的海防工程体系,为抗击倭寇的入侵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近代国防
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是中国的近代历史时期。1840年,西方殖民主义者凭借船坚炮利的优势,攻破了清王朝紧锁的国门,对中华民族实行残酷的殖民统治。在西方殖民主义者的侵略面前,腐朽的统治者奉行的国防指导思想却是“居安思奢”、“卖国求荣”;执行的国防建设思想乃是“以军压民”、“贫国臃兵”;倡导的国防教育思想却是“愚兵牧民”、“莫谈国事”;制定的国防斗争策略甚至是“不战而败”、“攘外必先安内”。其结果是有国无防,人民惨遭蹂躏和屠杀。
1.清朝后期的国防
1644年,清军大举入关,问鼎中原,最终建立大清王朝。从顺治开始,经康熙、雍正、乾隆和嘉庆五代,前后177年是清朝的兴盛时期。但是经过“康乾盛世”之后,政治日趋腐败,国防日益疲弱。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西方殖民主义者大举入侵,从此清王朝一蹶不振,江河日下,有国无防,内乱丛生,外患不息,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清朝的武备。清朝的武备包括军事领导体制、武装力量体制和兵役制度等方面。
在军事领导体制方面。1840年以前,大清王朝先后设立了议政王大臣会议、兵部和军机处,作为高层军事决策和领导机构。鸦片战争后,开始实施“洋务新政”,成立了总理衙门。八国联军入侵中国后,清朝统治者深感军备落后,企图通过改革军制来强军安国,遂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撤消原有的兵部,成立陆军部。
在武装力量体制方面,清军入关之前,军队是八旗兵;入关后为弥补兵力的不足,将投降的明军和新招募的汉人单独编组,成立了绿营;1851年以后,为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咸丰号召各地乡绅编练乡勇,湘军和淮军逐渐成为清军的主力;中日甲午战争之后,开始编练新军。
在兵役制度方面,八旗兵实行的是兵民合一的民军制。清朝规定:所有16岁以上的满族男子都是兵丁,不满16岁的则编为养育兵,作为后备兵源。绿营兵虽是招募而来,但入伍后即编入兵籍,其家属随营居住,实际上绿营兵是职业兵,直到年满50岁才解除兵籍。湘军和淮军是由地方乡勇逐渐发展起来的部队。太平天国运动被镇压后,湘、淮军取代八旗兵和绿营兵,成为清军的主力。甲午战争中,湘、淮军大部分溃散,清朝开始“仿用西法,编练新兵”。新军采用招募制,在入伍的年龄、体格及识字程度方面均有比较严格的要求。
(2)清朝的疆域和边海防建设。清朝初期重视边海防建设。在同国内割据势力的斗争中,制止了分裂,促进了国内各民族的团结,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在与外部侵略势力的斗争中,捍卫了国家的领土主权。这一时期疆域西到今巴尔喀什湖、楚河、塔拉斯河流域、帕米尔高原;北到戈尔诺阿尔泰、萨彦岭;东北到外兴安岭、鄂霍茨克海;东到海边,包括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南到南海诸岛;西南到广西、云南、西藏,包括拉达克,建立了一个空前统一、疆域辽阔的多民族的封建专制国家。从道光年间开始,政治日益腐败,边海防逐渐废弛。西方殖民主义者乘虚而入,以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封闭的国门。19世纪中叶以后,香港、澳门、台湾、澎湖分别被英、葡、日占领,东北乌苏里江以东、黑龙江以北及西北今国界以外的广大地域被沙俄侵占,帕米尔地区被俄、英瓜分,拉达克则被英国属克什米尔所吞并。
(3)“五次”对外战争。1840年,英帝国主义以清王朝禁烟为由,对中国发动了战争,史称鸦片战争。1842年,战败的清王朝被迫在英国的军舰上签订了我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中国的领土和主权遭到破坏,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856年至1860年,英国不满足它已获得的利益,联合法国,分别以“亚罗艇事件”和“马神甫事件”为借口,对中国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战败的清王朝被迫与英国签订了中英《天津条约》,与法国签订了中法《北京条约》,此时的沙俄趁火打劫,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俄《瑷珲条约》。中国的领土主权进一步遭到破坏,半殖民地程度加深。
19世纪80年代初,法国殖民主义者在完全占领越南后,开始觊觎我国西南地区。1884年至1885年中法交战。爱国将领冯子材率领的清军奋勇杀敌,在刘永福黑旗军的配合下痛击法军,取得了镇南关大捷,由此导致法国茹费里内阁的倒台。但是腐败的清政府却一味苟且偷安,李鸿章认为法国船坚炮利,强大无敌,中国即使一时取胜,难保终久不败,不如趁胜而和。因此,清政府和法国签订了《中法新约》,将广西和云南两省的部分权益出卖给了法国,使中国不败而败,法国不胜而胜。清政府的腐败无能暴露无遗。
1894年日本以清朝出兵朝鲜为由发动了甲午战争。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中国的领土被进一步肢解,半殖民地程度加深,民族危机加剧。
1900年,英、美、德、法、俄、日、意、奥八国,以保护在华侨民“利益”为借口,组成联军,发动侵华战争。战败的清政府被迫与八国签订了《辛丑条约》。这个条约从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都扩大和加深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殖民统治,并表明清政府已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1年辛亥革命这70多年间,清政府与外国列强签订了大大小小数百个不平等条约,割让领土160余万平方千米,据记载,列强对华的不平等条约,几乎都要求中方支付赔款。1900年,“八国联军”侵占北京,作为这次战争结果的“庚子赔款”本息就达9.8亿多两白银。同时还规定,中国必须将海关税、常关税、盐税等作为赔款来源抵押给列强。当时,在1.8万多千米的海岸线上,大清帝国竟找不到自己享有主权的港口。国家有海无防,有边不固,绝大部分中国领土成了帝国主义的势力范围:俄国在长城以北;英国在长江流域;日本在台湾、福建;德国在山东;法国在云南。中华民族美丽富饶的国土被分割得支离破碎。
2.民国时期的国防
1911年爆发的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朝的统治,彻底废除了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但并没有改变中国任人宰割的历史。帝国主义通过扶植各派军阀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加紧对中国的控制掠夺;各派军阀争权夺利,混战不已,中国依然是有边不固,有海无防,人民有家难安。
(1)军阀混战与中华民族的觉醒。1911年的辛亥革命,终于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但由于革命的不彻底,仍没有使中国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况,帝国主义依然在华夏大地上横行无忌,他们为维护其在华利益,纷纷扶植自己的代理人:先有袁世凯称帝,后是张勋复辟,各派军阀以帝国主义为靠山,割据称雄,混战不休。直、皖、奉三大派系军阀先后窃取中央政权,贿选国会议员和总统,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二十一条”的签订和“巴黎和会”中国外交的失败,充分暴露出北洋政府的腐败无能,使中国面临被帝国主义进一步瓜分的命运,激起了中华民族同仇敌忾、共御外侮的决心和勇气。以五四运动为标志,中国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发展到新阶段。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把中国人民的救亡图存斗争推向新的阶段,中国工人阶级开始以自觉的姿态登上了历史舞台。
(2)日本的入侵和中国人民的抗战。1931年9月18日,日本发动了“九一八事变”。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野蛮侵略,蒋介石却奉行“攘外必先安内”的方针,一味奉行不抵抗政策,出卖民族利益,使东北大片国土迅速沦陷。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卢沟桥事变”,进一步扩大了对中国的侵略,中华民族到了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中国共产党高举团结抗日的旗帜,肩负起救民族于危难的神圣使命,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终于取得了我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抗击外敌侵略的完全胜利。
(3)解放战争及新中国的成立。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人民迫切需要一个和平安全的休养生息的环境,中国共产党顺民心,从民愿,不计前嫌,准备与国民党第三次携手,合作建国。但蒋介石背信弃义,妄图消灭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军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三年解放战争,中国人民终于推翻了蒋家王朝,建立了新中国。
(三)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国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新中国国防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初创时期(1949年底至1953年)。这一时期新中国处在外御帝国主义侵略,内治战争创伤和恢复经济时期。国防建设主要完成了三个方面的任务:一是解放了全国大陆和大部分沿海岛屿,肃清了大陆上国民党的残余武装,平息了匪患,建立了边防和守备部队,加强了海边防的守卫;二是取得了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三是建立健全了统一的军事领导机构和军事制度,加强了对全国武装力量的领导,逐步完成从单一陆军向诸军兵种全面建设的过渡。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时期(1953年至1966年)。这一阶段是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的重大时期。1953年12月召开的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是军队建设和国防建设的一个里程碑。这次会议确定了我国国防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防御帝国主义侵略,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保卫亚洲与世界和平。制定了“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提出了实现国防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措施,包括:精简军队,压缩国防开支,加速发展工业,为国防现代化打基础;加强国防工程建设,在沿海、边防和纵深要地建设防御工程体系;实行义务兵、军官薪金、军衔三大制度;大办军事院校,重新划分战区,完善战略、战役指挥体系;加强动员准备,建立各级动员机构和动员制度。这些重大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体系。经过10年艰苦努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初步建立,常规武器基本实现国产化,某些领域已接近当时的世界先进水平,并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
第三阶段,曲折中发展时期(1966年5月至1978年)。“文化大革命”中,国防和军队建设,尽管遭到了严重干扰和破坏,但毛泽东、周恩来等国家主要领导人仍然警觉地注意维护我国的安全,保持了军队的稳定,顶住了国际霸权主义的压力。同时对发展国防尖端技术始终没有放松,从而成功地进行了地地导弹核武器试验和地下核试验,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第一颗人造卫星发射成功。极大地增强了国防实力。
第四阶段,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年12月至今)。在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同志根据国际形势的不断缓和,特别是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长,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的观点,从而确定全党工作的重点和国防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在这一正确指导思想的指引下,我军现代条件下的作战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军队建设和国防建设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江泽民主持中央军委工作后,继承毛泽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着眼时代特点、社会历史条件和我国安全环境的发展变化,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这两个历史性任务,提出了把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点由应付一般条件下的局部战争转到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上来;实施科技强军战略,把加强质量建设作为实现我军现代化的基本指导方针,转变我军建设的发展模式,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的根本转变;按照“五句话”的总要求,全面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建设一个符合我国国情并反映时代特征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国防。胡锦涛主持中央军委工作以来,对新时期军队建设历史任务作了进一步明确,指出军人要为巩固执政党的地位提供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安全保证;为国家利益拓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在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上,胡锦涛进一步强调,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动部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不断呈现出健康向上发展的良好局面:我军在精兵、合成、高效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信息化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逐步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部队正规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军事科学理论繁荣发展;后备力量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四)国防历史的启示
我国四千多年的国防历史,有过声威远播、天下归附的武功;有过引而不发、强虏驻足的宁静;有过遍体创伤、不堪回首的屈辱;也有过抗敌卫国的巨大胜利。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征途中,重温这一漫长的国防历史可以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
1.经济发展是国防强大的基础
经济是国防的物质基础,国防强大依赖经济发展,这是我国国防历史给予我们的深刻启示。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统治者就认识到国富才能兵强,自强方可自立,无不把发展经济作为巩固国防、争夺霸权的重要措施。春秋时期,晋国还是一个国贫兵弱的小国。晋文公执政后,通过整顿内政、发展经济、扩充军队等一系列的综合治理,使晋国实力急剧膨胀,有“晋国天下莫强”的声威,先后兼并20余国,一跃而成为中原霸主。秦国重用商鞅进行变法,推行了“开阡陌”、“废井田”等一系列土地改革措施,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对秦军南征百越,北逐匈奴,最终吞并六国、完成统一大业起到了重要作用。唐朝由“贞观之治”达到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更是当时统治者注重发展经济的结果。
与此相反,各朝各代的衰落、灭亡,遭受外敌的入侵而不能自保,几乎毫无例外是这个王朝后期政治腐败,经济落后,结果动摇了国防的根基。由此可见,只有经济的强盛,才能有强大的国防,才能有政权的稳固、国家的安全。
2.政治昌明是国防巩固的根本
国家政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国防的兴衰。只有政治的昌明,才能有巩固的国防。这是国防历史给我们提供的又一深刻启示。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就十分注意修明政治,变法图强,把尊贤厚士,举贤任能,选拔优秀人才治理国家作为强国的根本大计。汉高祖得天下后,实行“文武”政策,建立法制,修明政治。此后,文帝、景帝至武帝,都实行比较开明的治国之策。国家的昌盛才为西汉长达200多年的基本安定奠定了基础。
相反,秦朝实行暴政,激起农民起义,终至推翻秦始皇梦想千秋万代、子孙相继的基业;宋朝由于机构臃肿,官员奢侈腐化,国力衰竭不堪,无力抵抗外侵,终为元兵所灭亡;明朝由于皇帝昏庸、宦官专政、结党营私,始被起义军所败,后又为清兵所亡。特别是近代中国,由于清政府政治日趋腐朽,国防日益虚弱,面对列强入侵屡战屡败,乞降求和,割地赔款,使国家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奇耻大辱,将中国人民带进了苦难的深渊。
总之,国防的兴衰、王朝的更替、近代中国的百年国耻,都深刻地告诉我们,政治的昌明是国防巩固的基础,是国家得以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3.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国防强大的关键
我国国防史给予我们的另一重要启示,就是在面临外敌入侵、国家危亡的关头,只有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共同抵抗,才能筑起一道坚强的国防长城,取得反侵略战争的胜利。
近代西方列强发动了对我国的一系列侵略战争,使中国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山河破碎,有国无防。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清朝统治者在侵略者面前,不仅不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进行反侵略的正义战争,反而认为“患不在外而在内”,甚至在义和团奋起抗击八国联军的时候,清朝统治者竟企图借外国侵略者之手消灭义和团。由于统治者害怕人民,采取与人民对立的立场,尽管广大人民奋起反抗侵略者,但都处于自发、分散的状态,缺乏统一指挥,没有形成一致对外的合力,无法改变战争的局面。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主张全国军民团结起来,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同抵抗日寇侵略。同时,坚持人民战争的战略指导方针,放手发动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抗击敌人。我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挺进敌后,开辟了广大的敌后抗日根据地,运用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同全国军民一道有效地打击了日本侵略者,最后取得了抗日战争的全面胜利。
历史证明,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全国军民一致共同抵抗侵略的精神和意志,才是国防的真正的钢铁长城。这是造成淹没一切侵略者的人民战争汪洋大海的基础;这是让一切侵略者都望而生畏的真正铜墙铁壁;这是民族自强的根本、国防力量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