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和内部资料管理办法

复印资料管理办法


    一、复印室主要担负我校各院、系(部)教学和科研中所需文献资料复印。其他单位几个人委托复制,根据复印室的设备能力和工作量酌情安排。


    二、复制文件、证件、档案材料等,须经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三、复制费交付办法


        1.我校各行政单位的复制费,教材、科研资料、研究生论文的复制费,可由各项经费转账。


        2.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复制费,可在复印室登记,逐月累计后年终用支票转账。


        3.校外单位及校内私人复印费一律收取现金。 


图书馆内部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内部保密资料的管理,严防国家机密泄露,维护国家安全,图书馆特制定内部保密资料管理办法。


    一、内部资料及非公开发行的图集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按使用权限进行使用。


    二、严格管理地图图集购买的专用介绍信,严禁向不符合购买、使用内部资料的人员出具专用介绍信。


    三、因教学、科研需要购买使用内部资料及地图图集,应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由购图人所在院(系)开局购买所需地图图集的介绍信。


        2.购图人员持院系介绍信到图书馆科技情报室更换专用介绍信。


        3.由专用介绍信持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相关单位购买所需图集,并按要求及时交回购图回执单。


        4.购图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地图集,不得复印和外借他人。使用完成后,应将所购图集及时交回所在院(系)资料室,统一造册,集中管理。


    四、加强对相关人员保密意识的教育,加强对内部保密资料的管理,严防失密给国家造成损失。如因个人原因失密,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