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

中国图书馆六届四次理事会

2002年11月15日通过

本准则是以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总结我国图书馆活动的实践经验,为履行图书馆承担的社会责任而制定的行为自律规范。

1)确立职业道德,履行社会职责。

2)适应时代需求,勇于开拓创新。

3)真诚服务读者,文明热情便捷。

4)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

5)尊重知识产权,促进信息传播。

6)爱护文献信息,规范职业行为。

7)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质。

8)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职业形象。

9)实践馆际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10)拓展社会协作,共建社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