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学校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功能。
二、合理使用图书经费,根据学校的性质、任务、教学、科研及思想素质教育的需要,采集(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与本校学科有关尤其能反映国内外最新科学技术成就的)文献信息资源,逐步建立能适应学校教学、科研需要,反映本校学科重点的有特色的馆藏体系。
三、对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进行加工整理和管理维护,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文献资源的应有作用,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要。
四、做好文献信息资源的流通阅览、复制及读者咨询辅导工作,努力改进服务态度,主动开展信息服务。
五、开展用户培训教育,提高师生信息意识和利用文献技能,使图书馆真正成为信息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
六、积极推进和实施现代化技术在图书馆的应用,逐步实现图书馆管理和服务手段的现代化。
七、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全校文献信息工作,指导二级学院(所)资料室业务工作,实现学校文献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校内文献资源的效益。
八、开展图书馆学、目录学和信息情报学理论、技术方法及现代化技术应用等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九、积极参与全国或区域性的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积极参与图书馆学会和高校图工委活动,开展国内学术交流,积极组织开展馆际互借、文献传递、资料交换等业务工作。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