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科研成果资助和职工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试行办法

为提倡和鼓励本馆职工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参照学校有关制度特制定以下试行管理办法:

一、学术论文

1、凡在学术性核心期刊上(专辑、增刊除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图书馆学、情报学、信息管理学方面的学术论文,每篇一次性资助版面费200元。

2、凡在省级以上学术性刊物上(专辑、增刊除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图书馆学、情报学、信息管理学方面的学术论文,每篇一次性资助版面费100元。

3、凡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的专辑、增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图书馆学、情报学、信息管理学方面的学术论文,每篇一次性资助版面费50元。

4、凡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物的专辑、增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图书馆学、情报学、信息管理学方面的学术论文,每篇一次性资助版面费30元。

5、凡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包括专辑、增刊),公开发表非图书馆学、情报学、信息管理学方面的学术论文,一律不予资助,只做为年度考核的加分依据。

二、学术专著

凡经图书馆学术委员会会议审定通过,由本馆职工独立完成或以主编、副主编身份正式出版的图书馆学、情报学、信息管理学方面的学术专著资助的办法为:

1、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一次性资助1200元。

2、由高校和省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一次性资助300元。

三、科研项目

1、凡通过省、地(厅)级鉴定的各种图书馆学、情报学、信息管理学方面的科研项目,按项目一次性资助200元。与图书馆学、情报学、信息管理学无关的科研项目一律不予资助。

2、凡获得校级以上的各种图书馆学、情报学、信息管理学方面的科研奖励成果,按项目一次性资助200元。

四、参加学术会议

1、凡个人论文入选由中国图书馆学会、全国高校图工委主办的各种学术会议,一次性资助200元,出席会议者,参会期间可按正常上班对待,并补助差旅费500元,其余费用自理。

2、凡个人论文入选由西北五省区图书馆学术讨论会,省高校图工委、省图书馆学会主办的各种学术会议,一次性资助100元,出席会议者,参会期间可按正常上班对待,费用自理。

五、职工外出进修学习

图书馆提倡职工坚持终身学习,鼓励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与此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派出少许职工外出进修学习,具体办法为:

1、选派条件

(1)有志于在我馆长期从事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

(2)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选派。

(3)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大专毕业一般应有五年的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近三年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取得合格以上,并在本职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者。

2、选派办法

对于符合4项选派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馆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讨论通过后,报学校人事处审定,审定同意后,由进修人与馆里签署进修学习协议书。

3、所修专业

图书馆学基础、情报学、信息管理学、图书馆自动化管理、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等以及与图书馆工作相关的专业。

4、进修人员的管理

(1)选派的进修人员学习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

(2)派出的进修人员必须按期回馆服务,服务期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

(3)从图书馆派出进修过的人员,5年内原则上不再安排外出进修学习。

(4)进修人员回到学校后,应向图书馆和学校人事处分别提交进修学习的书面汇报、课目成绩单,并在全馆或适当范围内汇报进修学习情况。

六、几点说明:

1、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图书馆发展服务部。

2、各项资助的兑现时间为次年4月份,资助科研成果以学校科技处次年登记的结果为依据。

3、出外进修学习的待遇和所需费用按陇东学校发(2004)8号文件执行。

4、在职进修学习,不能以任何理由,影响所承担的业务工作。

5、图书馆与科研成果奖励和外出学习进修的原有制度和办法同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