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4日馆总支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陇东学校非教师系列人员进修学习管理办法》和图书馆有关职工外出学习进修相关规定内容,现就本馆职工申请外出读研进修提高作出下列补充规定:
一、申请
确系本馆工作需要,同时又完全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的同志,可以向图书馆和学校提出读研进修申请:
⑴在图书馆技术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且被公认为是业务骨干的;
⑵在图书馆工作期间,年度考核从未缺漏,在考核结果中至少有一次“良好”,其余均为“称职”的;
⑶报考专业与进修读研前的岗位工作性质一致,且专业基本对口;
⑷报考读研学校和招生专业,属国民教育序列和当年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即正式学历、学位教育);
⑸学成返校后,继续在我校从事图书馆相关技术工作;
⑹学成返校后,10年内不提出调离本学校工作。
二、同意
凡准备读研进修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前必须向图书馆提交书面申请,经图书馆馆务会议讨论并征得学校人事处的同意后,本人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三、资助
凡与图书馆签定了学习进修协议的读研进修人员,在整个学习期间,图书馆按照专业理论学习阶段和毕业设计(论文)完成阶段,分别提供部分经费资助:
⑴在图书馆技术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的,每个阶段资助学习经费1000元;
⑵在图书馆技术岗位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每个阶段资助学习经费2000元;
⑶学习期间的差旅费、资料费全部自理。
四、要求
⑴凡考取读研进修的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前必须与图书馆签定学习进修协议。
⑵全部学习完成后,对未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同志,由图书馆提供的应从本人工资中如数扣回。
⑶学习期间的考勤考核及相关待遇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