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督查制度。
一、成立图书馆服务工作质量督查小组,成员由图书馆办公室主任和有关人员组成,由主管副馆长任组长。
二、服务工作质量督查小组主要任务是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图书馆规章制度和规范化服务执行情况、各工作点的业务工作数量和质量,“迎评促建”工作落实情况,资源利用情况、统计分析检查结果,形成文字分析报告上报馆长、书记。
三、服务工作质量督查小组在督查过程中,应不影响各部门的正常业务工作与服务工作的开展。各部门应主动接受督查并积极予以配合。
四、各项督查力求做到公正、准确、严格、客观。督查结果经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将采取不同形式予以公布。
五、服务质量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职工上岗、出勤与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1、出勤率与上下班情况;
2、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
3、职工个人的上岗表现;
4、团结互助情况;
5、“主人翁”意识表现情况。
(二)所在工作场所环境卫生与文明程度
1、书刊、桌椅是否摆放整齐;
2、桌面、地面、架位是否洁净;
3、悬挂布置的图画、标语口号是否文明健康,新旧程度如何;
4、张贴的工作制度、警示语言是否符合要求;
5、读者的文明、净雅程度如何。
(三)设备财产与治安情况
1、节水、节电情况;
2、门窗及窗帘的开启关闭情况;
3、消防器材的完好程度与使用情况;
4、财产接交与管理情况;
5、防盗措施的落实情况;
6、值班与接交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服务质量与读者反映
1、网络维护与数据备份情况;
2、电子资源上载与维护情况;
3、图书馆网页更新与维护情况;
4、新引进资源的宣传与读者培训情况;
5、书目宣传与教师荐书的落实回复情况;
6、书刊验收与书商相关手续的处理情况;
7、书刊调拨是否及时准确、与各借阅点的衔接协调情况;
8、检测仪、检索电脑等借阅设备的运行与维护保养情况;
9、读者对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认可及满意程度;
10、借阅制度的执行与相关业务的熟练情况。
五、业务质量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文献建设部(每个机位年书刊编目定额为7500册)
1、采购误差不得超过1%(误差:指所购图书不配套或质次无用);
2、使用专项经费误差率不得超过1%(经费误差率:指使用在购置零星无收藏价值图书经费占总专项经费的百分比);
3、验收差错率不超过5‰种;
4、书刊分编数据差错率不得超过1%种;
5、图书从验收到上架与读者见面不得超过4周;
6、打号、贴条码差错率不得超过5‰册;
7、书刊分编加工工序全程处理差错率不得超过5‰册;
8、图书注销差错率不得超过1%册;
9、期刊征订误差不得超过5‰种;
10、核心期刊连续征订到刊率至少应达到85%;
11、现刊验收登录差错率应小于5‰期;
12、现刊调拨差错率应小于5‰期。
(二)信息技术部(保证网络24小时畅通)
1、每日工作记录备份数据应达到100%;
2、在接到借阅设备维护通知后,修配处理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
3、在遇到断电等突发事件时,必须确保通电后半小时以内开通数据资源;
4、网络与其他机器故障发生率不得超过0.1‰小时;
5、光盘、软盘、磁带载体资源丢失损坏率不得超过1%件;
6、确保书刊目录公共检索系统和数据资源登录顺畅便捷;
7、图书馆网页内容与数据库资源更新正确及时;
8、文献检索与数据套录差错率不得超过1%次(条)。
(三)书刊借阅部
1、借书差错率应小于0.1‰次;
2、还书差错率应小于0.1‰次;
3、验证、押证差错率应小于0.1‰次;
4、新到和归还图书上架堆积率不得超过0.1‰册;
5、图书著者号(种次号)排架差错率不得超过5% 册;
6、图书分类号排架差错率不得超过2%册;
7、一般图书丢失损坏率不得超过3‰册,工具书(教材)丢失损坏率不得超过1‰册;
8、期刊排架差错率不得超过2%期;
9、学术性期刊丢失损坏率不得超过2‰册,非学术性期刊丢失损坏率不得超过4‰册;
10、装订期刊著者号(种次号)排架差错率不得超过3%卷;
11、装订期刊分类号排架差错率不得超过15卷;
12、办证差错率不得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