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书刊借阅规则

1. 个人外借图书,凭本人借阅证办理借书手续。

2.班级需借同版、同名教学参考书超过五本以上,由班代表凭借阅证集体办理。

3.借出的图书如遇特殊需要,不论是否到期,本馆有权随时收回。

4.本馆期刊只能内阅,均不外借。

5.所借阅的书刊,不得遗失、撕毁、批注、圈点,违反规定者,按本馆书刊赔偿制度处罚。6. 教职工工作调动、学生毕业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方能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