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概述
本次安全评价的性质属于学校图书馆安全现状评价。图书馆安全现状评价,就是通过对图书馆读者服务系统运行现状及安全管理情况的调查分析,进行危险、有害的因素识别,并做出危险、有害因素危害程度的评价。通过安全评价,可以查找图书馆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判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可行的安全对策与建议,以便将图书馆的事故风险控制在合理的程度内。
一 安全现状评价目的
1、熟悉哈尔滨商业大学图书馆的主要建筑物布局和现状,并分析、评价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提出改进措施,以使学校更利于师生的学习、生活。
2.为实现学校图书馆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创造条件,并为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安全监管依据。
二 安全现状评价依据
1、《安全评价通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六号);
3、《黑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8年11月21日经第5次会议通过);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七十号);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8、《黑龙江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9、《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以及学校提供的参考资料
三 安全现状评价原则
依据《安全评价通则》第2条规定,安全评价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的自主开展安全评价。
我们在对哈尔滨商业大学图书馆进行安全评价工作中,将始终坚持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对该学校进行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评价;
2.执行黑龙江省现行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要求,保证评价的适应性;
3.采用可靠、适用的评价技术和方法,保证评价的针对性,确保评价质量;
4.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保护被评价单位的机密。
四 评价范围
哈尔滨商业大学图书馆
五 安全现状评价内容
安全现状评价是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进行的,应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施、设备、装置、贮存、运输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安全评价。
图书馆安全现状评价涉及读者服务设备、馆藏资源、管道系统、安全防护、建筑物结构、电气和相关配套辅助设施及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评价其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安全现状评价的内容包括: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2)图书馆外部周边情况分析;
(3)读者服务过程中固有危险的危害程度;
(4)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预测;
(5)读者安全条件评价;
(6)得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
六 安全现状评价程序
依据国家颁发的相关安全现状评价准则,安全现状评价应遵循以下程序:
(1)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明确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整理安全现状评价所需资料。根据安全现状评价的范围,按照专项安全现状评价准则的有关要求,参照图书馆读者服务流程的特点,搜集与安全评价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文件。
(2)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通过对图书馆读者服务流程进行详细分析,辨识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确定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规律。依据每一评价单元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
(3) 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通过采取查验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及与图书馆工作人员座谈,对每一安全评价单元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对其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评价。
(4)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和措施,并指出相关的整改建议。
(5)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果。根据各安全评价单元的评价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对于被评价单元安全问题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得出安全评价结论。
(6)编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工作程序如下图1所示。
七 评价方法
安全评价方法是对系统的危险因素、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价的方法。目前,已开发出数十种不同特点、适用范围和应用条件的评价方法。根据该学校的现状和评价方法的适用性,本次安全评价选用的评价方法主要是:①安全检查表;②与纤维线性分析法。(PHA)
八 评价基准日
评价结束日:2016年8月15日
九 评价报告使用权声明
本评价报告是依据《安全评价导则》和《安全评价通则》规范要求,对该校的图书馆安全现状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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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