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及真题解析

(1/8) 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

【考点延伸】

1.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一方面要求把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作为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基本任务,另一方面又要求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以利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

2. 社会主义改造是围绕着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任务进行,党和政府采取的实际步骤总是力与求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以便促进生产力发展。

(2/8) 农业、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考点延伸】

1.农业合作化任务的提出。土地改革后,针对:

①农村的生产迅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

②许多农民尤其是贫农、下中农由于缺少农具、耕畜和资金,生产经营上的困难仍然比较大。

③由于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农村中的贫富分化也开始了。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决定,采取积极领导的方针,教育、推动和帮助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2.农业合作化的基本方针 中共中央在1953年12月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总结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概括提出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几种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

①互助组,具有社会主义的萌芽。

②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

③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

3. 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方针是:

①在中国的条件下,可以走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道路;

②及时将“组织起来”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充分利用和发挥土改后农民的两种生产积极性,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由低到高的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实行积极发展、稳步前进、逐步过渡的方针

③农业互助合作的发展,要坚持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发展一批,巩固一批。

④要始终把是否增产作为衡量合作社是否办好的标准,要把社会改造同技术改造相结合。在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国家应努力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发展农业经济。

4.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和基本完成。在推进手工业合作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采取的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3/8)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赎买政策的实施

【考点延伸】

(一)对资本主义工商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把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并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赎买政策

(二)民族资产阶级在社会主义时期仍然具有两面性,他们既有剥削工人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采取这样的政策,既可以在一定时期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增加产品供应、扩大商品流通、维持工人就业、为国家提供税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又有利于争取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并减少他们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阻力。

(三)资本主义工业中公私关系问题总结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改组和改造的经验,提出国家资本主义是我们利用和限制工业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是我们改造资本主义工业使它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

(四)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它有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

1. 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有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新中国成立初期,着重发展的是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等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

2.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公私合营。

①开始时,主要是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企业利润采取“四马分肥的办法,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股金红利四个部分。

②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企业基本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除资本家领取定息外,同国营企业已经没有原则的区别。

(五)经过国家资本主义来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意味着国家对资本家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

(4/8)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及其意义

(一)确立

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标志着中国已经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二)历史意义

1.是在生产关系方面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一场伟大的变革,它对生产力的发展直接起到了促进作用。

2.为中国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开辟了道路

3.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三)缺点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后期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时间内遗留了一些问题。但成就是主要的。

【考点延伸】

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①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

②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和只有轻微剥削的小业主本来是应当引导他们走合作化道路的,却把他们与资本家一起带进了合营企业。

③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

④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认识上和对计划经济的理解上也有局限性。

从根本上说,对于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符合客观需要的,完成这些改造是一件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情。

(5/8) 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

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一方面要求把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作为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基本任务,另一方面又要求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以利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这两个任务是互相关联而不可分离的。 社会主义改造是围绕着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任务进行的。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采取的实际步骤总是力求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以便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不允许对生产力造成破坏。因此,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场极其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引起激烈的社会动荡和经济破坏,而且使生产逐年增加。它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直接的推动力量。

(6/8) 农业、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总结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提出了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几种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第一是互助组,这具有社会主义的萌芽。第二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第三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完全社会主义性质。 农业合作化道路的基本原则和方针: 第一,在中国条件下,可以走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道路。 第二,充分利用和发挥土改后农民的两种生产积极性,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由低到高的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实行积极发展、稳步前进、逐步过渡的方针。 第三,农业互助合作的发展,要坚持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发展一批,巩固一批。 第四,要始终把是否增产作为衡量合作社是否办好的标准。 第五,要把社会改造同技术改造相结合。在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国家应努力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发展农业经济。 对手工业的改造同样采取合作化的形式。手工业合作化的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国共产党采取的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7/8)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赎买政策的实施

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采取和平赎买的方式进行的。对官僚资本,采取没收的政策;对民族资本,则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 (1)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平改造的原因 对于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改造非常必要,这是因为:①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不但在民主革命时期具有两面性,而且在新中国建立后仍然具有两面性。即它既有剥削工人、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承认共同纲领,拥护共产党领导,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而当时,我国经济落后,工商业不发达,②需要利用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这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是极为有利的。此外,我国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掌握了一定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有一定技术专长和企业管理经验的阶级,对这个阶级的和平改造,③有利于利用其技术专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另一方面,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改造也是完全可能的,因为新中国建立后工人阶级掌握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了巩固的工农联盟,有利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改造。 (2)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平改造的阶段   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途径来实现的。大体上经历了两个阶段: 1953~1955夏,是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的阶段。这主要是在工业中采用委托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在商业中委托经销代销等。当时企业的利润分配,实行“四马分肥” 即企业所得税占30%,工人福利占15%,企业公积金占30%,资方股息红利占25%。这种企业仍然属于资本家所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仍采用资本主义方式,其内部的劳资矛盾依然存在,还不能全部限制资本主义的消极作用。   从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是实行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阶段。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有两种,即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利润仍按“四马分肥”的原则,但资本家只能按私股所占比例取得红利的一部分,另一部分红利则转为国家所有。 1956年初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利润按“定息制”的原则进行。到1956年底,全国私营工业企业的99%,私营商业从业人员的85%分别加入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这就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3)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特点: 第一,采用赎买和国家资本主义的办法,有偿地而不是无偿地,逐步地而不是突然地改变资产阶级的所有制; 第二,在改造他们的同时,给予他们以必要的工作安排; 第三,不剥夺资产阶级的选举权,并且对于他们中间积极拥护社会主义改造而在这个改造事业中有所贡献的代表人物给以适当的政治安排。 中国共产党根据不同的历史条件对民族资产阶级制定了一系列正确政策,在社会主义历史上第一次有效地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和平赎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学说。当然,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也存在着一些偏差和缺点,这主要是公私合营的面过宽,改组过多;后期工作过粗、形式简单;合营后,产品单调,商业网点过少;对许多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有不当之处。

(8/8)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及其意义

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只用了7年的时间就基本完成了,从根本上说,对于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符合客观需要的,完成这些改造是一件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情。 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为中国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开辟了道路。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这就使社会生产力从旧的生产关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取得比资本主义更快更好的现代化发展速度铺平了道路。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简称“第二个历史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尽管存在某些缺点和偏差,“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2002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再次肯定:“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完成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实现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2007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强调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