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洛-庞蒂被誉为是胡塞尔现象学最好的解释者,他的主要理论建构——现象学还原、生活世界、交互主体性,在方法论上都受到胡塞尔的影响与启发,他称“任何时候都不能阻止我返回胡塞尔的思想,赞誉他并重新靠近他”。同时,他以“在世界之中存在”为思想建构的出发点,又与海德格尔的“在世”存在论接近。
终其一生,胡塞尔的遗稿始终对庞蒂的思想影响甚大,研究过胡塞尔的遗稿后,庞蒂看到胡塞尔的后期思想与前期思想有矛盾之处,有许多现象都不能以纳入“思与所思”的框架,尤其是身体(既是主体,也是客体)、主观时间(对时间的意识既非“思”、也非“所思”)、他者(在胡塞尔的早期思想中“他者”的概念会导致唯我论)等现象。
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以胡塞尔后期的发生现象学为整个理论的枢纽,一方面用胡塞尔的发生现象学再去重新解释胡塞尔早期与中期的还原、意向性等;另一方面则冲破了意识现象学,达到身体现象学。
发生现象学是胡塞尔后期现象学研究的重点。胡塞尔认为,任何一种判断,都必然要追溯到一个明证性的基底上去,必然以一个预先给定的对象为前提。追究谓词判断的明证性、追究其明证性的起源,就是要日地出静态的现象学研究方法,追溯判断得以发生的构造问题,追溯到判断背后的基底,即我们的经验。胡塞尔在发生现象学中提出了生活世界概念,这是预先给予的和日常的世界,是科学和哲学等理论性建构的基础。处在生活世界中的我们,也就是一种“在世界中存在”。
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开篇就提出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是现象学?人们是否想清除这些现象学矛盾以区分胡塞尔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现象学?他认为的现象学一方面是关于本质的研究;另一方面是一种将本质重新放回存在的一种研究。从梅洛-庞蒂对现象学所做的这种界定上,我们会追此思路走下去认为梅洛-庞蒂把关于本质的研究归于胡塞尔的思想建构,关于存在的研究则归于海德格尔的理论建构。事实上并非如此。梅洛-庞蒂恰恰区分了胡塞尔早期和后期的思想。他认为胡塞尔早期所讲的是本质直观,本质就是现象,现象就是本质。这是一种描述现象学,而其后期的发生现象学则是要把这个本质重新放回到存在,实际上就是放回到“发生”的研究。由此,我们发现梅洛-庞蒂是在这种解释程度上认为海德格尔的“在世”存在论是对胡塞尔后期发生现象学中的生活世界概念理论的一种深化。可见,梅洛-庞蒂在他的著作中对早中期的胡塞尔与后期的胡塞尔做了区分。因此,就梅洛-庞蒂把海德格尔向胡塞尔现象学的理论归拢这一点而言,梅洛-庞蒂的现象学更接近于胡塞尔,尽管他与海德格尔在存在论的语词使用上更接近。用词上更接近导致一般情况下人们对梅洛-庞蒂的现象学理论的误解,认为他的“境域”或“场”与海德格尔的“在世”存在理论相近,实际上这只是外延上的相似,其现象学理论真正内涵则是胡塞尔的“生活世界”,即让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思想向胡塞尔的发生现象学理论靠拢。
在对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比较后,我们会透析到梅洛-庞蒂所理解的现象学。梅洛-庞蒂认为现象学是对本质的研究,同时是把本质放入到存在中。无论是知觉还是意识都是人在世界上生存的方式,这个非思是先于反思的,是人与世界最源初的相处方式。科学方法可以让身体达到对自身和世界的认识,但是如果没有在世的生存体验,这种认识就是虚妄的,无意义的。科学是在世界生存的身体的一种表征,“回到事物本身”就是让身体回到这个表征之前的生活体验中去。但这种“回到”不同于要求回到意识中去的要求,那是笛卡尔“我思”要求的以纯粹意识为基础的一种认识,这种认识是以主体为主导的意识的理性演绎或知性构造。梅洛-庞蒂要求在世中的主体与对象在源初统一中描述生存体验,这是对非反思者的一种反思。这种反思是在世生存主体向世界的投射,生活世界就是现象学还原要回到现象场域,是我们与万物相互开放的境域。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