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案”的台前与幕后
孙中山逝世不到半年,在广州发生了震惊中外的廖仲恺被刺杀事件。这一案件是国民党右派打击左派,反对国共合作的一个严重步骤,也是孙中山逝世后国民党右派篡夺领导权的公开信号。
一、“廖案”的背景错综复杂
1925年8月20日上午9时许,廖仲恺由广州东山家中驱车赴惠州会馆国民党中央党部,准备出席中央执行委员第106次会议。与廖同车的有廖的夫人何香凝和3名卫兵。汽车行至半途,遇见国民政府监察院委员陈秋霖,遂偕陈同车至惠州会馆。9时50分,车抵惠州会馆大楼门,廖、陈、何3人下车,依次行入。当廖登上一楼第三级石阶时,突遭事先埋伏在“骑楼”两旁石柱后面的4名凶徒开枪狙击。廖身中3枪倒地,被立即送往广东大学医科学院,因伤势严重,途中即已逝世,终年48岁。陈腹部中一枪,送至百子岗公医院,经抢救无效,亦于8月23日逝世,年仅31岁。
当枪声四起时,廖的1名卫兵还击,将1凶手击倒,另3个凶手逃遁。从凶手“身上搜出红十字会广州分会会证一个,上填陈顺名字,系三七五号,枪照一张系南京一六号,十四年八月四日由建国奥军南路第一路司令梅光培发给者,上亦填陈顺名字,象牙有盒图章一个,上刻陈顺之印四篆字,名片九张,上只印陈顺二字”。①还搜出1条名单,“内有吴培、梁博、陈细三人名字”。②据凶手陈顺供认,朱其文是“主谋贿买”,但因“凶手伤势沉重,不久便死,所以不得详细的供词”。③
廖仲恺是国民党著名的左派领袖,孙中山的忠实追随者和得力助手。他对革命的贡献是显赫的:第一,坚决执行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是辅佐孙中山改组国民党最出力的人;第二,积极创办黄埔军校,出任军校党代表,严格训练党军,参与并领导了平息商团叛乱、第一次东征和平定滇军杨希闵、桂军刘震寰叛变;第三,努力从事重建广州国民政府和创建国民革命军的工作,极力谋求军政统一、民政统一、财政统一,力主废除苛捐杂税,禁止烟赌,为统一广东革命根据地,作出了重要贡献;第四,扶助农工,帮助省港罢工工人,站到反帝斗争的前列。
从国民党内部看,廖仲恺是最具实力和最有影响的重要人物之一。在孙中山逝世以后,他与汪精卫、胡汉民同是孙中山继位人的有力竞争者。廖生前曾身兼诸多要职,如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兼工人部长、国民政府委员兼财政部长、军事委员会常委、广东省财政厅长、国民革命军各军党代表、黄埔军校党代表、省港罢工委员会顾问,等等。像他担任如此多的重要职务,在国民党要人中尚不多见。
廖仲恺的革命功绩和重要职任,赢得了广大国民党员和革命人民的信赖和爱戴,受到国内外的普遍赞誉。但同时也引起帝国主义、反动军阀和贪官污吏、无聊政客、失意军人的忌恨。敌人诬蔑廖仲恺“是共产是赤化”,英帝国主义更不惜“以二百万金接济反革命派推倒广东革命政府,便先要除去廖先生,减少革命政府的势力”。④
当时,国民党右派有一个反动组织——“文华堂”俱乐部,其首领是胡汉民的堂弟胡毅生。该组织专门从事破坏国民政府的活动,利用其刊物《国民新闻日报》,经常发表辱骂和诋毁廖仲恺的文字。在“廖案”发生前一两个月,国民党右派分子经常在胡汉民家里聚会,参加者有邹鲁、伍朝枢、邓泽如、吴铁城、林直勉、胡毅生等10余人。他们诬蔑廖仲恺是“被人利用,祸害国民党”,还说廖“挑拨各方恶感”。类似这种密谋反廖的会议,“接连开了十一次之多”。⑤
“廖案”发生前一两星期,社会上就已盛传“香港帝国主义者要实行谋害汪精卫、廖仲恺、蒋介石三人”⑥的消息。当有人劝告廖仲恺需要加倍提防时,廖却笑而置之,毫无戒备,仍然忘我工作,并表示:“余无负于国,无负于党,个人更不营私,不牟利,要暗杀便暗杀,余复何恤。”⑦
不言而喻,“廖案”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以及资产阶级右派对中国革命和左派力量的仇恨。“廖案”是精心策划的、有组织、有预谋的阴谋活动。随着广东革命根据地形势的好转和国共统一战线斗争的激化,“促使国民党右派勾结起来,并与英国人一起策划了谋杀廖仲恺的勾当”。⑧正如周恩来当时就一针见血指出的,“廖案”的“后边藏有极大的黑幕阴谋”。⑨这个“黑幕阴谋”,就是帝国主义勾结国民党右派,以刺杀廖仲恺为突破口,根本打击乃至颠覆国民政府。不过,这个“黑幕阴谋”的主谋究竟是谁?至今仍然是历史上的疑窦。
二、“廖案”的真相未明
为了查清“廖案”,应付由此引发的广东政局,案发当天下午2时,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和军事委员会举行临时会议,决定采取最严厉的措施和手段来处理这一案件。会议“议决特派许崇智、汪兆铭、蒋中正组织特别委员会,授以政治军事及警察一切全权,应付时局”。⑩这个特别委员会代替了以前的国民党政治会议,成为国民党的最高权力机关。苏联政治顾问鲍罗廷和军事顾问罗加乔夫也列席特别委员会会议。随后,蒋介石就任广州市卫戍司令,并宣布广州戒严。
根据凶手供词及其身上搜出的物件说明:嫌疑主要案犯有朱卓文、胡毅生、林直勉3人;次要案犯有林树巍、赵士觐、魏邦平、梁鸿楷、梅光培等。这些人“甘作帝国主义之工具,向港政府领款三百万,在省暗杀要人,运动军队倾覆革命政府”。⑪于是,特别委员会于24日下令拘捕上述嫌疑要犯。但除林直勉、梅光培、郭敏卿等已归案审理外,其余均已“闻风逃匿”。此外,“廖案”还牵扯到赵士伟、梁博、苏汉雄、吴培、冯灿、陈细等人。对已捕获之嫌疑人犯,先组织特别法庭,交检察委员会审理;其确有证据者,再交审判委员会判决。以下是各嫌疑人犯的基本情况。
朱卓文是刺杀廖仲恺的“主谋贿买”。朱曾任广东中山县县长,被政府免职后赴沪,心怀不满,伺机回粤颠覆革命政府。此时一面由英政府出港币200万元接济;一面有一些不法军人作后盾,有恃无恐。所以“朱回广州即以一万元买凶手行刺廖部长”,凶手陈顺就是“朱当县长时之护兵,于事发生以前,朱连日到新海珠与几凶手会商。”⑫朱闻讯廖被刺后,即潜逃香港。
胡毅生是反共俱乐部“文华堂”和反共团体“革命纪念会”的首领。案发后逃往上海,抵沪后发表《告国内外同志书》,矢口否认他本人是“廖案”嫌疑。
林直勉供称:“廖仲恺是共产党,他不应该做国民政府的官吏,所以要推倒他。但谋杀廖仲恺是不知情的。”当他听说香港政府用200万元运动推翻国民政府后,“他就不再与闻倒廖的事”。⑬
梅光培供认:“他对于国民政府是表示不满意”,刺廖凶手陈顺的枪照是由参谋长郭敏卿发的,但枪是“朱卓文的”。⑭
郭敏卿只供认:“朱卓文曾到他家里住过两夜”,“枪照由他经手发给”⑮朱卓文的。
上述情况表明:除朱与陈顺有关联外,尚未发现胡、林与“廖案”有关的足够证据;况且朱、胡2人在逃,无法提到供词;林本人并不知情;梅、郭2人也提供不出实质问题。这就使“廖案”迟迟办不下去,一拖再拖,难以取得进展。所以,经特别检察委员会审讯,除确属与“廖案”无关者,已交保释放,“其他林直勉、梁博、梅光培、郭敏卿、赵士伟、林星等,则或因与案情关系重大,或因稍涉嫌疑及与他案有关者,将俟审判委员会成立,即移交审判”。⑯
不难看出,“廖案”之所以难以进展下去的“最大的原因是因为要拿到正凶朱卓文”。⑰为此,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于9月30日召开第二次政治会议议决,“悬赏叁万元,严缉廖案正凶朱卓文”。⑱为使“廖案”深入进展,12月中旬,政治委员会委任李章达、谭桂萼、杨匏安3人组成“廖案审判委员会”,到1926年1月又“加派林祖涵、王懋功、卢兴原、沈应时为审判委员”。⑲同时,国民政府委派朱培德、陈树人、甘乃光、周恩来、岳森、吴铁城、陈孚木、李福林、陈公博9人组成“廖案检察委员会”。⑳组织临时特别法庭,负责审理工作。
因为“廖案非常重大,不敢草率,故至今仍未有判决”。在国民党“二大”会上才作出《审查处决廖案要犯问题案》,要求对已逮捕之部分凶手,“应即从速从严分别罪之轻重,尽先处决”。
随后,国民政府发布命令,郑重宣布:“于一个月内将行刺故委员廖仲恺案内主谋要犯朱卓文拿获归案讯办,如因玩延误限期,定即严惩。”
但是,直到1927年7月20日,南京政府因“廖案”查无结果,不得不指令广东省政府,凡在“廖案”以后至中山舰事件以前因政变在广东被通缉的人,除朱卓文一人外,概予取消通缉。
被国民政府悬赏重金缉拿的正凶朱卓文,在一年之后发表《致海内外同志书》,虽未承认曾主使杀廖,但声称痛恨汪精卫、廖仲恺等人甘心为共产党所利用,认为“廖仲恺骤遭阻击,实为民众最后之裁判”。朱在1936年创办的《中山日报》上曾提到:“在廖案发生之前的一星期,曾有将鲍罗廷、汪兆铭、廖仲恺等一齐暗杀的计划,但被获悉情报的公安局长吴铁城所制止,以致未能实行。”同年朱卓文因阴谋颠覆陈济棠政权而被抓获处决,但与“廖案”毫无关系。
在“廖案”发生的同时,粤军一些高级将领也伺机煽动军队阴谋叛乱,这些人自恃有一定的实力,便联合起来,颠覆政府。8月25日,特别委员会下令拘捕魏邦平、梁鸿楷(第一军长)、梅光培(南路第一路司令)、张国桢、梁士锋(第一路警备司令)、杨锦龙(第八旅长)、林树巍等10余人,解除其所部军队。对魏邦平的部属莫雄(第二师第三旅长)、郑润琦(第三师长)的叛变行为,粤军总司令许崇智最初主张从宽免究,以观后效。但莫、郑执迷不悟,仍在东莞、宝安一带密谋袭攻广州,故将其全部围缴。
上述情况表明:“廖案”虽系国民党右派勾结帝国主义所为,但谁是幕后的黑手和主凶?未能查出水落石出。这个历史之谜,至今尚待揭开。造成“廖案”无法查清的直接原因,固然是主要嫌犯朱卓文、胡毅生2人潜逃香港,但根本原因和深层原因,在于此案的背景错综复杂,牵涉面广,且涉及上层人物居多,很难把事情真相大白于天下。
三、围绕“廖案”的明争暗斗
“廖案”的本质是国民党内的政治较量。所以,围绕这一案件,在国民党内部展开了一番针锋相对的斗争。国民党右派利用这一事件,“大肆进行反共宣传,把一切归咎于共产党”。并且联络南方之陈炯明,北方之段祺瑞,勾结熊克武等企图倾覆国民政府。国民党左派则“看明白此乃革命反革命之分水线,乃奋其不妥协手段剥平一切反革命分子,因此巩固了广州的革命政权”,并且表示“与共产党必要合作,共同奋斗,打倒帝国主义,达到我们革命成功”。
中国共产党坚决站在国民党左派一边,一方面指出“廖案”是国民党右派颠覆国民政府的阴谋,主张严厉镇压。另一方面,批评“国民政府负责办理廖案的人没有决心,不将他们最后的根本肃清,国民政府的前途还免不了危险”。
在处理“廖案”过程中,通过国民党内部的明争暗斗,出现了国民党上层人物的政治地位的升沉和变迁。
首先是胡汉民。胡当时担任国民党政治委员会主席、国民政府委员兼外交部长。由于主要嫌犯胡毅生是其堂弟,另一名主要嫌犯林直勉与胡汉民关系密切,以及嫌疑案犯中胡的下属居半,因此胡汉民是“廖案”涉嫌最深者。胡虽不是杀廖指使凶手,但在其家中多次密谋倒廖,而胡不但未予阻止,反而提供方便。所以,外界怀疑胡是“廖案”的“黑后台”。在这种情况下,汪精卫和蒋介石见有机可乘,想借此机会挤掉胡汉民。汪认为,胡“只负政治上的责任,不负法律上的责任”。蒋也极力支持汪的看法。9月1日,特别委员会作出决定:“为了稳定广东的政局,胡汉民必须离开广州。”
在明确胡汉民与“廖案”“毫无关系”之后,9月12日,胡汉民以“特使”名义离粤,被派赴欧美和苏俄,“实际等于放逐”。
胡的声望由此大跌,并引为终身之恨。
其次是许崇智。许当时担任国民政府军事部长、粤军总司令,握有兵权实力。在“廖案”嫌犯中,不少人是许的部属,因此许自然被怀疑为“廖案”涉嫌者。在特别委员会中,他一方面提出“要把这件案彻底追究”,积极支持逮捕嫌疑犯;另一方面又设法阻止逮捕他的部属,想以此控制广州局面。当粤军高级将领多人被拘捕,尤其是郑润琦、莫雄因叛变而遭围缴后,使其难以继位。此时,许深感“一切不轨之行尽出一己所属部队,已不胜其愤慨”,觉得“上无以对党对政府,下无以自解”,“故有赴沪养病之意”。
同时,许对蒋介石派兵拘捕其部属,缴械郑、莫之措施,未经与许商量,也“稍有不满”。
9月17日,军事委员会决定将粤军缩编为两军由蒋介石全权处置,实际上剥夺了许的职权。19日,蒋劝许暂离广东,许不得不“引咎辞职”。20日,政治委员会批准许辞卸本兼各职,当晚许即乘船离粤,赴沪“养病”。
再次是汪精卫。汪是国民政府主席和军事委员会主席。汪想借“廖案”削弱胡汉民和许崇智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其政治声望。在“廖案”后即刻发表比较激进的言词,他说:“所有的左派分子均应站到他这边来,与右派进行斗争。”并指出:“我们决不应该藉共产二字为口实,以排斥左派分子,这是中国国民党前途生死关头所在。”
汪虽支持蒋改编许军,但对蒋的专权又有所不满。当许对蒋采取缴械其部属措施不满而询问汪时,汪答:“余决不因在卫戍司令武力之下,便妄赞同蒋氏此项措施,实为认定此事非如此解决不可。”
这是汪对蒋的专断作法不满,但又无可奈何的矛盾心理的流露。
最后是蒋介石。蒋是“廖案”的最大受益者。“廖案”后,蒋不仅是特别委员会的成员,而且先后就任广州卫戍司令、军事委员会委员兼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军长。身为粤军参谋长的蒋介石早就想扩大党军,改编粤军,将其置于国民党的控制之下,但粤军总司令许崇智是蒋实现这一愿望的最大障碍。“廖案”发生后,许陷于被动境地。蒋乘机扩充权势,控制广东军政大权。9月18日,军事委员会授权蒋介石全权处置广州政局。这使蒋的地位骤升。19日,蒋采取断然措施,命令黄埔学生军、第一军、粤军等部,缴械原粤军部属郑润琦、莫雄部,解散并收编粤军归其第一军指挥。于是,在许请假赴沪养病期间,国民政府命令,“所有该部收束事宜,由该军参谋长蒋中正办理”。这样,蒋介石实际上基本掌握了粤军和广东。
“廖案”的发生曾一度使国民党中央“陷于危疑震撼的境地”,但由于中国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的共同努力,由于广大工农群众和革命军队的全力支援,使特别委员会,得以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在广东境内,“以很短的时间,使最危急时局复趋于安稳”。
对“廖案”的处理,使右派受到一定的打击,粤军得到改编和控制,革命派有一个暂时的团结和广东革命根据地进一步巩固。特别是胡、许二人被迫离粤出走后,开始在国民党内形成了汪主政、蒋主军的“汪蒋合作的局面”。
尤其是蒋利用特别委员会控制了广东军政大权后,为其日后迅速上升为仅次于汪精卫的国民党第二号人物,铺平了道路。
广东局势的表面稳定,并不意味着国民党的内争停息。事实上,除胡、许、汪、蒋之间的矛盾,根本无法弥合外,被革命派驱逐于广东的右派分子谢持、邹鲁等人,在“廖案”后,到上海、北京等地,四处纠集右派分子,阴谋策划了反共的西山会议。这就使本来就错综复杂的国民党内争,变得更趋于紧张、激化。
注释:
①《国民党中执会秘书处郭威白关于廖仲恺被刺经过报告稿》,载《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四辑(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75页。
②③⑬⑭⑮《陈公博同志报告廖案检察经过》,载《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307、306页。
④⑥《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纪要》,载《政治周报》第六、七期合刊,1926年4月10日出版。
⑤何香凝:《回忆孙中山和廖仲恺》,三联书店1978年版,第18—19页。
⑦何香凝:《在粤军追悼廖仲恺陈秋霖大会上的演说》,载《双清文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4页。
⑧蔡和森:《关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党内生活向共产国际的报告》,载《中央档案馆丛刊》1987年第3期。
⑨周恩来:《勿忘党仇》,载《廖仲恺先生哀思录》,三民出版部1927年6月再版。
⑩⑫⑯⑳见广州《民国日报》1925年8月25日、9月15日、9月28日、8月25日、9月17日、9月21日、9月24日、9月24日、9月21日。
⑪见《工人之路特号》第92期,1925年9月24日。
⑰国民党“二大”会议第十五号纪录,载《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四辑(上)第279、278页。
⑱《国民党中执会关于悬赏缉拿廖案正凶案》,同上书,第276页。
⑲《国民政府加派林祖涵等为廖案审判委员会委员令》同上书,第286页。
国民党“二大”会议第十四号纪录,同上书,第277页。
《国民政府责成李福林等将刺廖要犯朱卓文拿获归案讯办令》同上书,第287页。
见《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大事记》第十三辑,中华书局1984年印刷,第163页。
《蒋介石秘录》第二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62页。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严驳北京党员之违法会议》,载《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版,第395页。
罗亦农:《廖仲恺遇刺前后的广州政局》,载《向导》第130期,1925年9月18日出版。
陈公博:《苦笑录》,现代史料编刊社1981年版,第25页。
张国焘:《我的回忆》第二册,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版,第64、63页。
汪精卫:《悼廖仲恺同志勖诸同志》,广州《民国日报》1925年8月24日。
蒋中正:《苏俄在中国》。
谭平山:《廖部长仲恺死的前后广东的政治状况及现在联合全国一致奋斗的方法》,载《谭平山文集》,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92—293页。
(原载《党史研究资料》199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