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白虎通义》的神学世界观

第二节 《白虎通义》的神学世界观

一、《白虎通义》其书

自汉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王朝开始,一直至明帝年间,东汉王朝的阶级矛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作为统治者的地主阶级也充分利用了这一较为安定时期,一方面,他们把“谶纬”迷信与封建的“经典”理论结合起来,借以创建一整套新的“庸俗经学”与“宗教神学”相结合的政治理论。另一方面,为了提高这种“政治理论”的学术价值及其社会地位,他们要求神学“经学化”;为了使这种“庸俗经学”更符合宗教神学的思想体系,更好地为地主阶级的政治服务,他们也要求经学“神学化”。于是在章皇帝刘炟(读达)的主持下,于建初四年(公元79年)在白虎观召开了规模空前的“经学”讨论会。后来,会议记录稿由班固整理并且编辑成书。由于该书规定了人们的思想言论和行为的规范,因而书名叫做《白虎通德论》,也称之为《白虎通义》,简称《白虎通》。

《白虎通义》不仅大量引证了“谶”与“纬”的思想及其内容,而且还系统地发挥了董仲舒“天人感应”的基本观点和学说。在《白虎通义》一书中,《春秋繁露》、《齐诗》、《公羊传》和《洪范五行传》等书中的论点和论据随处可见,不同的只是在《白虎通义》中,董仲舒的理论与观点被改造得更加完整也更加系统化。在此以前,“谶”与“纬”的理论并未取得钦定的法典化地位。但是,在这次经学讨论会上,当人们在发言中讨论到某个问题的时候,都一律要求必须引用纬书中的论点、论据作为自己立论的根据。比如,在人们发言涉及“诸侯袭爵”的时候,就一定要引用《尚书中侯》中的相关内容;在讨论到“三纲六纪”的时候,一定要引用《礼含文嘉》;在讨论到“闰月”的时候,一定要用“谶曰”这样的格式,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如此隆重的御前学术会议上,统治者不仅动用了一切政治力量使《纬书》合法化和法典化,而且还利用法定程序把“纬书”抬高到与“经学”等同的地位。就其形式看,《白虎通义》只不过是一部“今文经学”的辞典,或者百科全书;就其内容来说,《白虎通义》也不过是《春秋繁露》和纬书的复制品,只是在细节上又添加了一些更加荒唐的注释与说明。但是,无论是从采取的措施和重视的程度方面看,还是从它所规定的公式化程度上看,都令我们惊叹不已。

二、《白虎通义》主要的哲学思想

(一)在哲学世界观上,《白虎通义》把自然界的秩序和封建制条件下的社会秩序结合得更加紧密,使之更符合统治者的神学目的

第一,对于“天地”与“万物”的起源问题,《白虎通义》作出“从无中生出有来”的解释。《白虎通义·天地》阐述说:“始起先有太初,然后有太始。形兆既成,名曰太素。”“天者何也?天之为言镇也,居高理下,为人镇也。地者,元气之所生,万物之祖也。始起先有太初,形兆既成,名曰太素,混沌相联……然后剖判,清浊既分,精曜出布,庶物施生,精者为三光,为五行。五行生情性,情性生斗中,斗中生神明,神明生道德,道德生文章。故《乾凿度》云:‘太初者,气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质之始也。’阳唱阴合,男行女随也。”也就是说,最初是由无形的“元气”产生出有形的事物,这才有了这个自然界,然后再出现人类社会的文明。这个无形的“元气”就是世界的开始,这个开始就被人们称之为“太初”。在这个“太初”开始前,客观的世界是不存在的。这当然是唯心主义的世界起源说。

第二,在《白虎通义》的神学思想体系中,“阴阳五行”也和天地一样被描绘成一个有目的和有意志的东西。首先是既要利用君权巩固神权,又要利用神权来巩固君权。在西汉的初中期,在董仲舒的“五行说”中还有“改制”的思想,但是,到西汉末年却发展成为“易姓而王”的禅让学说。对此,东汉的统治者已经清醒地意识到这一学说对于自己所具有的潜在威胁。所以,《白虎通义》才针对这一问题,特别提出了“土居中央”的理论。《白虎通义·五行》说:“木非土不生,火非土不荣,金非土不成,水非土不高,土扶微助衰,历成其道,故五行更王,亦须土也,王四季,居中央,不名时。”在这里,五行之一的“土”已经被解释为五行之首。因为“土”为君,所以“土”的地位也就代表了中央而成为五行之君。这种解释显然是为了特别强调君主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中央政府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把“土”说成是一切物质元素中最根本的元素和社会组织中的最高主宰。其次是把“天”视为“居高理下”的最高的威慑力量。《白虎通义·五行》叙述说:“地之承天,犹妻之事夫也,臣之事君也,其位卑”;“子顺父,妻顺夫,臣顺君,何法?法地顺天也”。而至于“五行”之所以被称为“行”,只是“欲言为天行气之义也”。显而易见,在《白虎通义》的神学体系中,“阴阳五行”和天地一样也被描绘成有意志的东西。

第三,《白虎通义》还借此机会把当时的科学神秘化,甚至在科学知识之上附会上某种神学目的之内容或者含义。比如,把“日行迟,月行疾”的现象比做“君舒臣劳”。《白虎通义·五行》指出:“日,日行一度;月,日行三十度十九分度之七。”按照《白虎通义》的这一见解,最符合“国君”身份的就是他能够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安逸而又舒适的生活,而最符合“臣子”身份的却是应该为君操劳、为君分忧。因为,对于汉代的统治者来说,最重要的目的并不是这种自然秩序本身,而是通过自然秩序直接体现出来的“君舒臣劳”这种“上天”的意志。

(二)《白虎通义》还将“三纲六纪”和“三从四德”等伦理教条和有意志的天地、阴阳、五行相比附

对于“三纲”,早在韩非子的著作中就有其思想萌芽,在董仲舒的思想中也有进一步的发展,到《白虎通义》这里,“三纲”已经作为永世不变的伦理规范和最高的政治准则被正式地提了出来。“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即君为本、父为本、夫为本也从此牢固地、紧紧地束缚着人民大众的意识。从此,“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在《白虎通义·三纲六纪》之前,君臣、父子、夫妇的尊卑关系虽然已经确定下来,但仍然属于人伦关系。此时,人们对于社会伦理的起源还多少照顾一点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然而在地主阶级取得全国统一的政权以后,《白虎通义》不仅把这种关系颠倒了过来,而且还把凡属于下对于上的服从关系更进一步地绝对化。对于这一封建社会至关重要的重大命题,《白虎通义》阐述说:“三纲法天地人,六纪法六合。君臣法天,取象日月屈伸,功归天也;父子法地,取象五行转相生也;夫妇法人,取象人合阴阳,有施化端也。”“女者,如也,从如人也,在家从父母,虽嫁从夫,夫殁从子。”“妇者服也,服于家事,事人者也。”“夫有恶行,妻不得去者,地无去天之意也。”(《白虎通义·嫁娶》)在这里,《白虎通义》无非是企图把封建社会的这些伦理纲常的说教说成是合乎天意安排和神灵的意志的东西,因而是天经地义的,是绝对违反不得的。就如同“君有众民,何法?法天有众星也”。“臣有功,功归于君,何法?法归明于日也”(《白虎通义·五行》)。其实,“三纲”的思想在韩非子那里只是一种萌芽形式的君臣、父子、夫妇关系,直到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中才将其作为一种人们之间的“尊卑关系”被确定下来。而到了《白虎通义》中,这种人际关系才最终作为一种永世不变的伦理道德规范和最高的政治准则被确定下来。也就是说,《白虎通义》已经在事实上正式提出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所谓“三纲”,而在其中的君臣关系中,以“君为本”;在父子关系中,以“父为本”;在夫妻关系中,以“夫为本”。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君权”、“父权”和“夫权”之所谓“三权”,再加上神学世界观中的“神权”,就构成了毛泽东所概括和总结出来的封建社会“统治网”中完整的“四大绳索”。从此,这四条封建社会的“绳索”(“君权”、“父权”、“夫权”和“神权”)也就长时期地、紧紧地、牢固地束缚着全中国各族人民。“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女人必须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全国的所有老百姓都必须听从上天的安排,听政于至高无上的皇帝及其官僚,听命于至高无上的神灵的指引。

(三)在社会历史观方面,《白虎通义》还提出“三教”作为“承衰救弊”之道

首先是如何继承董仲舒“三正”、“三统”学说的问题。《白虎通义·三正》在解释统治阶级为什么一定要有“三正”和“三统”观念的时候叙述说:“正朔有三,何本?天有三统,谓三微之月也;明王者当奉顺而成之,故受命各统一正也,敬始重本也。朔者,苏也,革也,言万物革更于是,故统焉。”这里所说的“三微”,其实就是“阴气始施黄泉,动微而未著”的时候。由于三代的历法不同,周以十一月为正月,“以夜半为朔”,这曾经被说成是因为当时的“阳气始养根株,黄泉之下,万物皆赤”,故而被称之为“赤统”。商以十二月为正月,“以鸡鸣为朔”,由于当时“万物始牙而白”,故而被称之为“白统”。夏以十三月为正月(即以通常的正月为正月),“以平旦为朔”,由于当时“万物始达,孚甲(破壳)而出皆黑”,故而称之为“黑统”。显而易见,从董仲舒一直到《白虎通义》,都抓住三代历法的不同计算方法,并把某些自然现象加以牵强附会的解释,其目的都在于说明改朝换代不过是历史的循环,亦即所谓“三正之相承,若顺连环也”(《白虎通义·三正》)。

其次是对于自己提出来的夏、商、周之“三种王教”(简称“三教”),在《白虎通义》看来,“三教”作为“承衰救弊”之道,也同样是周而复始地循环往复的。对于这个具体的哲学命题,《白虎通义·三教》这样叙述说:“夏人之王教以忠,其失野,救野之失莫如敬;殷人之王教以敬,其失鬼,救鬼之失莫如文;周人之王教以文,其失薄,救薄之失莫如忠。继周尚黑,制与夏同。三者如顺连环,周而复始,穷则返本。”《白虎通义》认为,无论是原来提出的所谓“三正”、“三统”,还是自己在这里提出来的所谓“三教”,它们都周而复始地循环着、运动着。因此,从本质上看来,这里所说的“三正”、“三统”和“三教”都不会发生任何实质上的变化。虽然历史上也经常地出现所谓的“改朝换代”,然而所有的那些所谓的“改朝换代”的变动都只不过是形式上的东西改变而已,诸如“从正朔”、“改服色”之类,最多再加上所谓的“易姓而王”,至于封建社会繁杂的等级制度以及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种种特殊的权力,所有的这些最要命的东西都绝对不能有一丝一毫改动。由此可见,从“王者受命而起,或有所不改者,体力也?王者有改道之文,无改道之实”。即使是那些“君南面、臣北面”的形式上的东西,也都统统是“百王不易之道”(《白虎通义·三正》),由于与国家的政治体制有关,也同样是万万改不得的。如果真的改动了上述所说的哪怕是一个方面的基本要素,封建社会也就不会再被称之为封建社会了。

再次是在地主阶级还没有取得全国统一的政权时,他们提出来的思想还存在着某种自然和谐的味道。比如,《易序卦传》就这样说过:“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在这里,人们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似乎还要多少照顾到一点历史发展和现实中的实际情况,因为,人们之间的尊卑贵贱的关系总得在首先有人组成人类社会这一大前提下才成为可能的。然而在地主阶级取得了全国统一的政权以后,尤其是到了必须召开“白虎观会议”的时候,人们之间的尊卑贵贱关系首先得有人组成人类社会的这个最基本的前提好像已经被当时的人们淡化掉了。如果说这一客观的结局,或者说是客观的结果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统治阶级能够而且可以公然地把原本只属于“人际关系”第三位的“君臣关系”提前到了“父子关系”与“夫妇关系”的前面,并且还特别强调在它们之中,必须以“君臣关系”为“纲”的这一最严格的规定性。如此一来,这个“君为臣纲”的命题,也就随之成为“三纲”之中最基本(不可或缺)的一纲。在这里,“忠君”思想的前提条件虽然被《白虎通义》淡化掉了,但是,这一“忠君思想”的说教本身却被《白虎通义》无条件地固定下来,并且还把它作为至高无上的“法律”与“伦理道德”最起码的规范之一。对于这一所谓“伦理道德”的规范性问题,《白虎通义·五行》甚至还武断地指出:“臣可以为君,君不可更为臣。”这虽然在逻辑上相互矛盾,但经过《白虎通义》的作者强词夺理的解释,却反过来成为维护刘氏王朝统治地位最强有力的理论根据。因为,所谓的“臣可以为君”,就是指汉朝的皇帝刘邦和刘秀原来只是臣子,后来因为“接受”了天命而登上了“九五之尊”,为君为帝当上了皇帝,这当然是可以的。因为,他们既然已经接受了“天命”,就应该去做这个皇帝。如果拒绝接受这个“天命”,不去做这个皇帝,也就违背了“天命”,必然会受到禁止,当然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而今天的刘氏天子既然已经为君为帝做了皇帝,他就再也不可以变更“为臣”了。如此一来,董仲舒“三正”、“三统”关于“择贤禅让”和“易姓而王”等对刘氏王朝的统治极为不利的历史观也就被改造过来,刘氏王朝的君臣关系也由此被“永远”地固定下来了,从“神学”到“经学”各个方面都找到了天下的江山都合该是他刘氏的万世帝王基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