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审美心理的发展
一、审美心理的形成与发展
儿童青少年审美心理的形成和发展是遗传和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在审美心理形成过程中,遗传的作用是明显的,但在审美心理的发展过程中,环境和教育的影响则更加重要。在整个审美心理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由于遗传、环境和教育的交互作用,使得儿童青少年的审美心理的发展既表现出量的积累,又表现出质的变化,从而表现出年龄特征与个别差异的统一。
儿童青少年审美心理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几个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阶段。
(一)审美心理结构的萌芽
儿童在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审美的能力?这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一般认为,儿童的审美能力最初来自于遗传得来的普通感知能力。一些研究表明,3~4个月的婴儿已经能够分辨彩色和非彩色,红色能够引起儿童的兴奋。4~8个月的婴儿最喜欢波长较长的温暖色,如红、橙、黄色,不喜欢波长较短的冷色,如蓝色、紫色等;喜欢明亮的颜色,不喜欢暗淡的颜色。关于颜色视觉偏爱的研究也表明,3个月左右的婴儿观看彩色圆盘的时间比灰色圆盘长一倍,儿童掌握颜色的顺序为黄、红、绿、蓝、紫、橙。而对形状知觉的研究表明,很小的婴儿也喜欢看有图案的、轮廓多的、清晰的、活动的图像,不喜欢看没有图案、模糊的、轮廓少的图像。这些研究没有指明儿童的上述“喜欢”是生理性的快感,或是审美意义上的快感,但许多研究都指出,儿童最初的美感与生理的快感是难以截然区分开来的,儿童的美感来自于生理的快感,一些研究者还从动物进化的角度提供了美感来自于最初的生理快感的证据[9]。有研究表明,5个月的婴儿能够表现出识别旋律轮廓的能力,同时,也具有了识别简单节奏模式的能力。还有研究认为4岁是图形知觉的敏感期,在这时对儿童进行图像的训练能够得到更好的训练效果。从上述的研究结果可以推测,儿童的审美心理的萌芽期应当是发生在婴儿期,具体地说,婴儿在2~3月的时候就已经具备了感知美的事物的能力。
儿童早期的美感表现是不太一致的。到婴儿末期,多数女孩表现出初级的美感体验,如在给成人表演舞蹈时,会表现出自豪感和愉悦感;有的儿童表现出明显的音乐快感,当听到熟悉的音乐或节奏明快的音乐时,会感到愉快、兴奋和欢乐;有的儿童的美感表现在服饰美上,穿上自己喜欢的服饰就会感到有信心、感到愉快,甚至还有炫耀感[10]。
(二)审美心理的发展期
进入幼儿阶段的儿童开始学习简单的绘画、音乐、舞蹈、体操和手工等,他们在这些活动中能够明显地感到与生理快感不同的审美快感。但他们对美的评价还没有较完善的标准。例如,在评价同伴或自己的绘画作品时,往往以绘画内容的真实性或与现实的接近程度作为评价的标准;在评价歌唱水平时,这时的儿童往往不看演唱者的艺术水平,而是简单地看是否唱完或看谁唱的声音更大;这时的儿童还不能进行明确的欣赏活动,但对自己的创作活动则表现出津津乐道,趣味盎然。例如,有的儿童特别喜欢跳舞唱歌,他们能够在自己的演唱活动中感到巨大的愉快;有的儿童则特别喜欢绘画,他们在绘画过程中感到莫大的幸福。
到小学儿童阶段,由于儿童开始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感知能力、想象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加上文体娱乐活动的日益增多,其审美意识尚未真正形成,只能以某种朦胧的形式表现出来,审美能力也得到逐步提高。以朗读能力为例,小学低年级儿童常常以能否正确朗读为标准,而小学高年级儿童则能在保证朗读正确的前提下,读出抑扬顿挫、声调高低随感情的变化而变化。而对唱歌的评价,不再以声音大小为评价标准,而是以音色的好坏、旋律和情感表达的准确性作为标准进行评价。多数儿童这时的文艺表演,已经能够有意识地表达思想感情,并从其中获得审美感受。这些均表明,小学阶段的儿童已经开始具备了审美的欣赏能力,并具备了一定程度的审美表现能力甚至是审美创造能力,但这时儿童的审美能力仍然是有限度的。他们还不能较好地欣赏艺术家所创作的较高深的艺术美,例如,这时的儿童对戏剧、古典音乐和较抽象的绘画还不能接受和理解。这个阶段的儿童的审美意识的典型特点是结合自身的经验来感知、欣赏和表现美,还不能理解高深的艺术语言和抽象的艺术符号。
(三)审美意识的形成期
到青少年时代,由于儿童知识范围的扩大,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的提高,加上情感的丰富和性的成熟,其审美心理结构有了飞速的发展,包括审美感受、审美评价、审美欲望和审美理想在内的审美意识初步形成了。这时的儿童在审美心理发展方面具有以下特点。
1.审美范围日益扩大
在儿童时期,儿童的审美对象范围是有限的,只能欣赏简单的艺术美和自然美,对社会美、复杂的艺术美、复杂的自然美以及科学美尚无法欣赏。到青少年时代,由于知识范围的扩大,思维能力、想象能力的提高,学生接触到大量的文艺作品,丰富了艺术美的知识,已经能够欣赏和评价诗歌、散文、小说等作品,对通俗的音乐作品、绘画作品也能较好地欣赏,这时,学生不仅能够欣赏到作品的语言美和再现内容美,也能欣赏到作品所表现的较深刻的意义内涵或意境美,较准确地把握作品的情感特征。由于道德规范的学习,学生也能初步判断社会中的真伪、善恶、美丑,表现出对社会生活美的体验。尤其是他们大量阅读了人物传记、历史故事和小说后,学生开始探索人生,崇拜英雄,识别什么是崇高,什么是丑恶,什么是低级趣味等,由此产生了对崇高的鉴赏。可见,青少年的审美范围大大拓展了。
2.审美评价的形成
由于自我意识的形成,青少年的审美评价逐步摆脱成人的评价,不再轻易用成人的评价来左右自己的评价,表现了审美评价的自主性。这种审美评价的自主性表现为自觉地选择审美对象,自觉地对作品中的人物进行评价,发表自己对作品的看法,明显地流露出对美的不同追求,在服装上面也有自己的主张,不再随父母的意志为转移,而是自己挑选喜爱的款式和颜色,在发型上也有了自己的看法,表现出强烈的自我选择。审美评价的成熟不仅表现在自主性上,也表现在审美评价的深刻性上。青少年们已经开始理解了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并开始从审美对象的外部评价转入到美的内涵、意境、内在美的评价上。
3.审美感受增强
青少年的审美感受是强烈的。他们在阅读艺术作品时,动情处往往被感动得热泪盈眶,精彩处往往拍案叫绝,对崇高的形象虔诚地崇拜,对喜欢的作品爱不释手,对丑恶的形象恨之入骨。例如,有的青少年喜欢某首歌曲,往往百听不厌、百唱不倦,把自己的整个身心都投入在其中,表现出强烈的审美情感。
(四)审美鉴赏能力的提高期
到青年时期,青年人由于知识的进一步丰富、想像力和创造力的增强,对美的理解大大加深,审美鉴赏能力也不断提高,逐步接近成人水平。但由于审美是一种高级的精神活动,对审美对象的感受、理解和评价是没有止境的,对美的追求是没有尽头的,许多艺术大师一生进行艺术创作,但始终也无法得到最终的满足,许多艺术评论家一生都对某一艺术品进行研究,但也没有最终的满足,所以,虽然青年人的审美鉴赏能力得到了提高,但对一些高深的艺术作品还缺乏鉴赏能力,对一些专业化较强的艺术领域也无法真正欣赏。例如,有的青年人虽然爱好书法,但却说不清书法的美具体如何体现;有的青年人喜欢交响乐,但对交响乐的丰富内涵却不太了解;有的青年人热爱艺术,但对艺术大师的精湛作品却常常表示“欣赏不了”。可见,青年人的审美鉴赏能力虽然较儿童青少年时代有了较大的提高,但缺乏基本的审美素养仍是今天大多数青年人的通病。
二、青少年审美认知发展的阶段
审美认知是个体审美心理结构中的核心成分。它在个体的审美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切审美信息都是由审美认知进行加工和处理,审美认知是一切审美活动的信息加工基础,没有审美认知的作用,就没有个体的审美活动。因此,对审美认知的研究历来是美育心理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一些审美心理学家对审美认知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提出了审美认知发展的阶段理论,用来说明个体审美认知的发展过程。
(一)审美认知发展的五阶段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H.加德纳(H.Gardner)既是当代著名的儿童发展心理学家,也是著名的艺术心理学家,他成功地将艺术与心理学结合起来,研究了艺术在人类个体心理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对儿童绘画心理的研究提出了审美认知发展的五阶段理论[11]。
1.第一阶段(0~2岁):婴儿知觉期
这时,婴儿的主要任务是认识他人和几何形体,发展最初的知觉能力。一般地说,这时的儿童还缺乏与艺术品的直接联系,即使在他周围布满艺术品也是一样。因为对艺术的整体特征的掌握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但这时他们能够注意光源、趋向明暗对比强烈的物体,有了人像偏爱,甚至也流露出对有组织的形式(如方格图案的棋盘)的偏爱。这种萌芽状态的、对非组织性或分离性形式的认知和排斥,对今后的审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第二阶段(2~7岁):符号认知阶段
儿童开始掌握图像、手势、声音、数、形式和语言等多种符号的意义,对符号意义的理解和掌握,是儿童进一步理解艺术的整体特性的基础,因为符号及其意义是艺术品的基本语言,但因相应知识不足,这时的儿童还不易掌握艺术品的整体特征。他们可以依据再现内容的类型对绘画作品进行分类,但不会从艺术品的风格或形式方面判明艺术品的类别。他们已能区分色彩和线条的“响亮”或“安宁”等表现性。因而,在精心设计的条件下,学前儿童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审美能力,但条件一旦消失,短时获得的审美能力也将很快下降或消失。
3.第三阶段(7~9岁):写实高峰阶段
这时的儿童拘泥于写实原则及惯例,并以此为尺度来判断艺术品的优劣,如认为摄影优于绘画,因而他们很难接受抽象性作品或艺术家对不存在的事物的描绘。这时,由于其绘画技能尚未真正成熟,所以,尽管他们的作品力图描画现实中的物体,但其所描画的并不完全与所描述的事物相似,有时看起来甚至是抽象的;但事实上,他们并不描画抽象,而是力图写实地描画现实,只是由于其绘画技能差,使人误认为他们在描画抽象。
4.第四阶段(9~13岁):写实终结和审美感受初期
由于对既定文化的进一步了解和适应,他们不再死守原先坚持的各种原则,而是学会了合理地背离规则,开始注意形式技巧以及形式本身的表现色彩。他们对绘画的风格渐渐有所感悟,开始喜欢不同风格的艺术家。同时,对非再现性(抽象的)的绘画有了一定的兴趣。相应的习作模仿已能不同程度地考虑到线条、色彩配合、背景设置、明暗对比和透视等因素。这时的儿童十分相信训练的重要性,对特定效果的追求十分迫切。
5.第五阶段(13~20岁):审美参与危机阶段
这时的青少年因艺术批判能力的提高而不再“创作”,并对他人的创作努力漠然置之。他们十分在乎自己是否真正画得好,因此,为了不让人觉得他们画不好,他们采用了宁愿不画的策略,表现了审美参与的危机。在审美标准方面,他们开始因相信“趣味无争辩”,并因此可能忽略艺术中特定价值标准的存在。
三、艺术领域的审美心理发展
(一)绘画心理的发展
绘画是促进儿童审美心理发展的基本途径。儿童绘画心理的发展得到了较多的研究。除前面审美认知的阶段理论是根据对绘画的研究得出来的外,关于儿童对绘画的审美判断、儿童绘画活动和儿童绘画认知的研究也提出了一些理论。
1.儿童绘画的审美判断
儿童为什么会喜欢观看某些绘画作品?他们以什么作为选择的标准?研究表明,不同年龄的儿童具有不同的标准。
(1)婴儿阶段。
婴儿早在2~3个月时就开始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些图案上。决定婴儿对图案的注意的因素主要有:一是新奇,根据习惯化的研究方法,那些看起来既非太熟悉,也非太生疏的适度新奇的图案最易引起婴儿的注意。例如在熟悉了2×2的格子板的情况下,给婴儿看2×2、4×4和16×16的格子板,婴儿最愿意观看4×4的格子板[12]。二是对比强烈,在新奇程度和熟悉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儿童的注意将集中在对比强烈的图案上。三是规则、简洁,在婴儿末期,婴儿越来越喜欢具有几何特点的图形,喜欢构型简洁的图形。四是颜色,婴儿更喜欢中心色,如红色,而不喜欢边缘色,如品红;婴儿更喜欢浓度深的颜色,而不喜欢浓度浅的颜色。
(2)4~8岁阶段。
在4~8岁阶段,儿童之所以喜欢一幅绘画,原因有二:绘画的颜色和绘画所再现的题材。在这两种情况下,题材占支配地位。这时的孩子认为,图画应该有令人快乐的题材,他们很少意识到图画世界和被描绘的真实世界的区别,他们喜欢一幅画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喜欢图画中所画的对象。如果图画中没有他们所喜欢的对象,那么,他们要么不喜欢这幅画,要么根据自己喜欢的颜色来决定是否喜欢这幅画。所以,对这个年龄段的儿童来说,图画的再现内容和真实性与颜色的鲜艳性是吸引儿童喜欢图画的最重要的两个原因,至于表现、风格、构图等形式要素则被忽略了。这个阶段的儿童的审美标准具有高度的相对性和自我中心主义的色彩,他们常常只能根据自己的需要、喜好来决定其选择,这时,不管要求选出他们自己所喜爱的画或是要求他们选出别人所喜爱的画,其结果都是一样的,即都只选出自己喜欢的画。
(3)8~11、8~12岁阶段。
大约从8岁开始,出现了一个大的变化。从这时起,一幅画的现实主义程度是决定其是否具有吸引力的关键,即那些看起来越逼真、越符合现实的画,就越受到儿童的喜爱。他们能够接受各种各样的题材,如不幸福的、不快乐的等,前提是必须画得真实,但是,一些引起道德争议的题材则是不能接受的。所以,对这个阶段的儿童来说,具象画比抽象画好,而照片又比具象画好,真实物体则又比物体的照片好。这时的儿童的审美标准已经失去了相对性,在什么样的画是“好画”的问题上,儿童的回答常常是“真实的画”。
(4)青少年到成人阶段。
这时的个体对现实主义的要求有所降低,不同风格的画、不同抽象程度的画都能被接受,艺术家的意图也能被正确地看待,任何题材都是可以接受的,甚至对某些特定内容引起的道德上的不满也不再提出异议。这表明,青少年已经能够知道道德领域和审美领域是应当加以区分的。对绘画的评价第一次建立在诸如风格、构图、色彩亮度、感情效果等绘画的形式标准的基础上。这时的审美标准又回到了相对性时代,他们要么认为“趣味无争辩”,要么将艺术品的好坏与艺术家的创作意图相关联,即只要是能较好地体现艺术家的创作意图的画,都是好的。当然,这种相对性与幼儿时代的相对性是不同的。
2.儿童绘画活动的发展
尽管对儿童画的含义的意见还不一致,然而,对儿童画的发展阶段及其特点的看法却是相当一致的。大体上说,儿童绘画经历了五个阶段[13]:
(1)涂鸦阶段(1.5~2岁)。
1.5~2岁的儿童开始在纸上乱画,这些最初画下的东西纯属涂鸦。处于涂鸦阶段的儿童,在乱涂乱画时极为专心,并经常迅速地画了一张又一张。其特点是不注意颜色,仅使用一枝笔,没有想到要利用身边其他的笔。儿童的涂鸦是不教自会的,其涂鸦之作可以详细区分为20类,如点、垂线、横线、曲线、锯齿线等;或者仅仅简单地分为2类:一类是螺旋形、环形和圆圈;另一类是一道道密密麻麻画在一起的平行线。儿童最初的涂鸦显然不是在进行艺术创作,而是对线条、空间和色彩的视觉探索,但对于他们的心理发展却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儿童后来的许多绘画都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表现阶段前的图案阶段(2~3岁)。
到这时,儿童乱涂乱画变成了在处理方面要优秀一些的非再现性形状,他们开始注意利用好被纸边所规定的空间。他们常常在纸的中央对涂抹做仔细的安排以便产生一个基本的几何图形,比如三角形或矩形。其特征是将整个几何图形用乱涂的方式涂得满满的。到3岁时,儿童开始用单一的轮廓线来画几何图形,而不是将图形的里里外外涂得满满的。这时的图形通常有5种:圆形和椭圆形、正方形和矩形、三角形、十字形和X形。由于儿童所画的并不都是规则的图形,所以,还有一个特别的分类,叫“奇形怪状”。这个阶段末期的儿童还开始将两个单一的几何图形画在一起,产生一个新的“组合体”,例如将一个圆形、三角形或正方形相连,从而构成儿童绘画中常见的“曼荼罗”。这时的绘画仍然是非再现性的,但这却是通往再现性绘画的必经之路。
(3)再现内容的出现阶段(4~6岁)。
在儿童能够真正画出可辨认的绘画之前,他们就开始对描绘的念头发生兴趣,到涂鸦的末期,他们往往会对其“作品”加上一个标题,尽管他们的标题与所画的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例如,他们会在乱涂一会后声称:“我画的是妈妈”,然而,我们所能看到的只是密密麻麻的线条而已。但这时的儿童似乎已经希望他们的画能够具有再现性,这种现象被称为再现之前的“虚构”。和虚构阶段的儿童不同,年龄稍大的儿童会事先宣布他们的绘画意图,然后才开始作画,尽管这时的宣称和实际作品的差距仍然很大,但他们已经能够画出依稀可辨的人像描绘。他们的再现性绘画最初常常是以人为对象的,但常常将人画成蝌蚪状。这是一种公式化的人的再现,并不像某个特定的人,事实上,他们画的任何人都是蝌蚪状,虽然他们可能声称两个蝌蚪中“一个是妈妈,一个是爸爸”,但所画的两个蝌蚪没有什么差异,因此,这时的绘画在形状方面是不真实的。颜色的使用也是不真实的。儿童不注意所画之物的颜色与实际颜色的关系,例如将太阳画成绿色,人画成紫色,而草地画成红色。对物体在画中的空间关系也不按照它们在现实中的实际关系,而是将物体浮在整个画纸上,所以,他们所画物体可能看上去缺乏逻辑联系。但从视觉效果上看,他们所画物体又常常具有联系,他们能够将画纸安排得井井有条,呈现出和谐协调的平面构图。这时的绘画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儿童虽然发现了用图画来再现事物的可能性,但他们往往还会画一些涂鸦般的抽象画。
(4)童年中期的绘画(6~10岁)。
6~10岁时,儿童的绘画中,绝大多数是再现性的,尽管他们有时还会画一些图案。这一时期的绘画的典型特征之一是:结构形式变得更加复杂多样,他们画的已经不再是蝌蚪式的圆形球体,而是形状分明的头部和躯干的图形;另一个显著特征是:绘画的空间结构更加紧凑。早期儿童的绘画中,画面上的景物都是脱离地面、漂浮不定的,而这一时期的绘画已经开始将景物与地面联系起来。典型的画法是:在纸的下部画上一条线,沿着此线再画上景物,此外,通常还在纸的上部画上一条表示天空的线。一项研究表明,在5000多幅作品中,3岁儿童的作品只有1%画有地面,而8岁儿童的作品中,则有96%画有地面。尽管有这样的特点,但儿童的绘画中的景物还没有出现立体感。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绘画并非总是围绕基线来组织画面的,折叠式的绘画也是一个特点,即不按照统一的视点来画,而是每画一个景物都变换一个视点,好像观察者是在不同的位置来观看一样。这个阶段的绘画还有一个类型是奇特的X光式画,画像有透明之感。这类画有两种:一种是描绘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中永远也看不见,如动物胃中的食物;另一种是透过前面的物体可以看见后面被遮盖的物体。
(5)写实追求的出现(9~10岁及10岁以后)。
到了9~10岁,儿童的绘画变得拘谨起来,他们开始采用其文化中传统的绘画再现手法来作画。这种传统主义的出现可从儿童对漫画的与日俱增的兴趣中看到。这个年龄阶段的儿童也常常临摹成人的作品,追求更加逼真的效果。折叠式绘画和X光式的绘画被抛弃,对空间的表现也不再是简单的两条线分别表示天空和地面,而是让天地相接,由此产生更强烈的纵深感。到青春期,儿童开始采用透视画法,其绘画技能与未经训练的成年人的水平接近。
3.儿童绘画认知的发展
关于儿童绘画的研究发现,幼儿通过绘画表现遮挡模型有着其特有的认知发展轨迹,其中最为奇特的现象即是争议最大的“知”、“见”的矛盾现象。所谓“知”即指幼儿画出的是反映他们对客观物体结构构成认识的图画;所谓“见”即指儿童画出的是视觉真实性的图画,这种画不是反映他们内隐的结构知识,而是反映他们眼睛所看到的世界。儿童绘画知、见的发展虽然争论很大,但目前我国的研究者也得出了一些有意义的结论,并发现视觉写实的能力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大大提前。
(1)表征策略。
儿童遮挡绘画的表征策略主要有6种:水平分离式、垂直分离式、水平相切式、垂直相切式、透明式和视觉写实式。垂直式和透明式是理智写实性绘画到视觉写实性绘画之间的过渡形式。儿童遮挡绘画表征的发展不是以“全”或“无”的方式进行的,而是多种策略并存,并且在某一年龄段有优势表征策略,甚至是4岁半的幼儿也可能画出视觉写实性绘画,性别差异不显著。
(2)认知方式与表征水平。
儿童遮挡绘画表征水平的发展存在个别差异,较为独立的儿童比较有依赖性的儿童更易摆脱情景的误导,按照模型呈现的视觉形象进行表征。而较有依赖性的儿童则倾向于画出完整的物体特征以反映物体在其头脑中形成的概念。
(3)观察角度与深度绘画。
通过变换观察角度来考察儿童视觉写实性绘画的发展,发现年龄是影响儿童绘画简单深度关系的最主要和最重要的因素。从4~7岁,儿童的视觉写实能力逐步发展。
(4)遮挡图式格式塔渐成论。
“遮挡图式格式塔渐成论”是新的阐释幼儿遮挡绘画中认知发展的理论。“遮挡图式格式塔”的内部其实包括了两个方面的渐成:“要素渐成”和“关系渐成”。遮挡绘画中的要素表现为独立物体本身,关系表现为要素与要素之间存在的相互作用,如并列、垂直、透明、遮挡等。儿童绘画认知的发展是一个从低到高、逐渐形成的过程。其渐成过程表现为从初级水平的单纯要素渐成,到较高一级水平的要素渐成,再到要素与关系的交互作用的发展。
(二)音乐心理的发展
1.音乐能力的发展
(1)歌唱能力的发展。
歌唱能力的发展,可以从4个主要方面表现出来:第一,歌词。未满3岁的婴儿已能部分地吟唱一些简短的歌词,但对词义的了解十分有限,发音错误也非常普遍;3岁的幼儿,已经能够较完整地反复唱片段,对词义有了初步的理解;4~6岁的幼儿,则能够较完整地复唱一首歌的歌词,发音错误的现象大为减少。第二,音域。音域,指的是从最低音到最高音的范围。一般而言,2岁以后,幼儿可以唱出3~4个音域在c1~g1范围内的音;3~4岁可以唱出5~6个音域,听起来最舒服的声音是d1~g1之间;4~6岁幼儿一般能够唱到c2,但有较大的个体差异。第三,节奏。幼儿在3岁前已经初步显示出节奏的意识,3岁后,能比较好地掌握与心跳、呼吸、脉搏等相适应的节奏,所以容易掌握二分音符、四分音符等所构成的歌曲。第四,音准。音准是幼儿在歌唱活动中最难掌握的技能。3岁前婴儿的歌唱音准很差,所唱出的旋律只是大致接近原曲调的旋律;4~6岁音较准,如果再加上歌曲简单好唱,有琴声伴奏,一般能基本唱准。
(2)音乐欣赏能力的发展。
音乐欣赏能力是指对音乐有欣赏的兴趣和愿望,并能从对音乐的感知中,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的能力。婴儿一生下来就具有某些基本的音乐感知能力,但与5~8岁的儿童相比,却又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将婴儿与5~8岁儿童的音乐能力区分开来的最大差异,是对音乐的不同程度的抽象能力。倾听是一种有意识地听的活动过程,2岁婴儿已表现出对音乐的倾听能力,3岁的幼儿,已经能够分辨和描述自然环境中的声音与音响;4~6岁幼儿在倾听的主动性和听辨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比较能区分节奏、速度的变化,且能听出乐段的重复、变化,理解音乐的风格差异和表现性。音乐的理解能力,主要表现在对音乐所引起的情感、想象、联想,音乐所表达的思想和内容的理解。2岁前的婴儿,对音乐的理解能力就已经开始萌芽,3岁左右能初步理解音乐表达情绪,产生初步的想象和联想;4~6岁的幼儿,对歌词、曲调意义的理解都有明显的提高,对音乐情感的理解和体验也更加细腻。
(3)音乐认知能力的发展。
本伯格(Benberg)按照皮亚杰的认知理论,对幼儿的音乐认知能力的发展进行了研究。在研究中发现,在音乐领域内,同样存在着幼儿对守恒认知的不足。比如,一个幼儿可能会把某个特定的铃铛相混淆,他不知道许多铃铛会发出相同的音,或不知道铃铛挪动位置后,也仍能产生一样的音。本伯格在研究中还发现,幼儿对音乐的认知,主要是从旋律片断的总体特征和乐曲组合中的感觉特征出发的。[14]
所谓音乐守恒能力,是当音乐的其他方面发生变化,而旋律并未改变的情况下,仍然听出是原有音乐的能力。例如,将《铃儿响叮当》的节奏或演奏乐器改动以后,儿童仍然能识别出《铃儿响叮当》的主旋律。音乐守恒的能力实际上考察了音乐旋律的保持能力。事实上,不管音乐的表面如何变形,去认识一个潜在的结构,这种能力就是所谓音乐守恒能力,而这种能力在音乐中是十分重要的。例如,很多音乐都表现出主旋律在不同的调子中不断重复,或通过不同的乐器不断重复的现象,儿童如果不能识别这种情况,那么他们就不能很好地欣赏音乐。还有研究表明,尽管保持旋律、识别旋律的能力可以在无教育的条件下出现,但正规的教育在旋律识别能力的提高中仍然具有很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