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新疆边境贸易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第一节 新疆边境贸易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一、新疆边境贸易发展的历史

新疆同苏联以及十月革命前的俄国,有着悠久的经济贸易关系。抗日战争初期,国民党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主张,实现了国共合作,苏联政府决定援华。1937年8月,中苏两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1938年10月到1939年,我国沿海省区相继沦陷,海上交通全被切断。在抗日战争的艰难岁月里,苏联支援我国的大批军用物资和中苏贸易货运,均由霍尔果斯口岸经过乌鲁木齐,由西北公路(即兰新线)转运到抗日前线的。当时(1937年)除军用物资外,新疆同苏联就有经济贸易关系,年进出口总额为60527万卢布,其中出口25774万卢布,占42.58%,进口34753万卢布,占57.41%。新疆从苏联进口的商品主要有石油、靴鞋、成衣、火柴、食糖、纸张和棉丝织品等。新疆向苏联出口的商品主要是牛、羊皮、肠衣、羊毛、生丝、油脂、小麦等。

新中国成立后,中苏两国经济贸易进一步发展。1950年新疆进出口总额为1350万美元,到1960年增至7317万美元,为1950年的5倍多,约占当年全国对苏贸易的5%。出口商品从十几种增加到一百多种。60年代开始不久,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苏两国经济贸易逐渐衰落,进入新疆边贸发展史上的第一个低谷。我国进口减少,尽量增加出口,保持贸易顺差,偿还苏联贷款。到1969年两国贸易额降到了最低点,仅占当年我国外贸总额1%。70年代开始回升,但不稳定,徘徊不前。进入80年代后,随着两国关系的逐渐改善,两国经济贸易关系也迅速发展。1983年中苏双方商定恢复了北疆霍尔果斯和南疆吐尔尕特两个口岸对苏贸易货物交接工作。1986年双方换文恢复新疆与苏联中亚五个加盟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的克拉斯诺亚尔斯克,阿尔泰边区和克缅罗沃的地方贸易。总之,自恢复贸易关系以来,由于中苏双方的共同努力,双方的经济贸易关系一直是好的,并蕴藏着潜力和继续发展的优势。

在历史上,新疆就与苏联和巴基斯坦有经济贸易关系和友好往来,并有直接进出口口岸。新疆北疆地区有霍尔果斯、巴克图、吉木乃(陆运)、三道河子、布尔津(水运)五个水陆口岸,南疆有吐尔尕特、红旗拉甫两个陆运口岸,共计七个水陆口岸,可以直接对外开展贸易。1986年2月外经贸部正式批准新疆开展地方边境贸易,并同意成立新疆地方贸易进出口公司标志着以易货贸易为主的边贸正式开展。1991年进出口额首次突破亿美元大关达1.3亿美元,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行重要讲话的发表,国务院关于新疆进一步扩大开放问题的批复和国发(92)33号两个文件的出台,为新疆易货贸易的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当年易货贸易进出口额达3.2亿美元,较1991增长2.39倍,为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的42.7%;1993年为5.77亿美元,占62.6%;1994年为5.12亿美元,占49.3%;1995年为6.95亿美元,占52.5%。真正成为新疆外贸的“半壁江山”。到2005年,全自治区已开放15个口岸,其中有8个正式开放的陆路口岸和2个空港口岸,5个已批准开放的陆路口岸。通商口岸之多,通达线路之长,途经的国家和地区范围之广,在全国首屈一指。

新疆边境贸易发展历史久远,早在1858年中俄《瑷珲条约》制定了关于边民互市管理的相应条款,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府制定了禁止民间交易的规定,日本侵占东北后,双边的贸易基本停止。1949年中苏两国政府间才开展了一系列贸易往来的协定。1950年,在时任西北军政委员会主席彭德怀的关怀下,新疆对苏贸易开始起步发展,60年代初至70年代末,由于中苏两国关系恶化,两国边境贸易基本处于停止状态。1982年经两国政府换文批准,恢复同前苏联的边境贸易,边境贸易往来逐步走上了稳步快速发展之路,边境贸易发展历程大体上可分为起步、恢复、快速发展、稳步提高四个历史阶段,贸易结算方式由最初的记帐贸易逐渐向易货贸易、现钞贸易、现汇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方向转变。

(一)边境贸易的起步阶段(1950年—1980年)

这一时期,新疆与苏联及通过苏联转口的部分东欧国家对外贸易主要是调剂余缺、互通有无,开展政府间记账贸易,由新疆的国有外贸部门直接经营,通过国家设在新疆的口岸直接过货。1950—1962年,在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新疆进口货物主要有汽车、农机、工矿设备、钢材、水泥等工农业生产急需的生产资料;出口货物主要有羊毛、皮张、肠衣、活畜、干果、棉花、矿产品等原料产品和初级产品。1950—1962年间,新疆累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5.26亿美元,年均增长5.9%。

从1963年起,由于国际、国内政治形势动荡,新疆边境口岸相继关闭,边境贸易处于停滞状态。1968年,由中国援建的中巴公路通车,新疆与巴基斯坦北部地区吉尔吉特开展边境贸易,向巴方出口棉布、纺织品、陶瓷等,巴方向新疆供应尼龙纱、干果、卷烟、南药材等。中巴贸易虽有往来,但由于中苏贸易的中断,1968年新疆贸易额下滑到70万美元,此后逐步回升,到1980年贸易额增加到3160万美元。

(二)边境贸易的恢复阶段(1982—1987年)

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中苏两国对外贸易部达成协议,同苏联的贸易得以恢复,新疆同苏联交界的霍尔果斯和吐尔尕特两个通商过货口岸开通,这一时期,国家初步改革了高度集中的外贸经营体制,进出口贸易由指导性计划替代了长期实行的指令性计划,同时下放了进出口经营权,新疆开始自营进出口业务,使新疆对苏联出口大幅度上升。主要出口商品:粮油、食品、畜产、纺织、服装、化工等;主要进口商品:汽车、农机、工矿设备、钢材、水泥等。1982年开始向捷克、罗马尼亚等国出口棉花。1981—1987年7年间新疆累计完成进出口额14.2亿美元,年均增长30.9%。

(三)边境贸易的快速发展阶段(1988年—1995年)

中国对易货贸易实行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为这一时期的边境贸易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988年,新疆制定了“全方位开放,向西倾斜,外引内联,东联西出”的对外开放政策,使中苏边境贸易出现大的转机。

苏联解体后,周边国家正处于经济困难时期,日用消费品奇缺,急需进口商品。我国实施沿边开放战略,加快外贸体制改革,特别是国务院进一步放宽边贸经营主体,放宽边贸进出口管制。新疆一批口岸相继批准开放,为边境贸易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边境贸易呈现出易货贸易、现钞贸易、现汇贸易共同繁荣景象。1992年,国务院下达国函61号文件,进一步赋予新疆扩大对外开放8条优惠政策措施,新疆边境贸易迅速崛起,当年边境贸易进出口额3.20亿美元,占进出口总额的42.7%。1992—1995年4年间,边贸进出口总额累计达到21.05亿美元,占同期进出口总额的50.8%。

(四)边境小额贸易稳步提高阶段(1996年至今)

随着独联体国家市场经济逐步成熟、完善,市场行为逐步规范,经济得以恢复,加之欧美、东南亚等国跨国公司涉足独联体市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适应WTO形势的需要,我国相继出台了国发(1996)2号文件及外经贸部、海关总署(1998)844号文件,对边贸的管理形式、管理政策、税收政策等做了调整,同时保留了从周边国家进口商品的关税、增值税减半计征政策,进一步加强对边贸的规范化管理和扶持力度。

对外开放带动了新疆旅游业和旅游购物的快速发展。苏联解体后,我国与原苏联的政府间记账贸易不复存在,易货贸易也因银行间结算渠道不顺畅、交易主体发生很大变化和独联体国家的私有化进程加快而日见萎缩,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为贸易经营主体,独联体国家普遍外汇短缺,实行较严格的外汇管制,从减少贸易风险出发,双方企业间普遍采取现钞结算。而旅游购物贸易的钱货两清、风险降到最低程度,适应了边境省区外贸的生产力水平。1992年,在“贸易兴边”、“建设西北国际大通道,逐步把新疆建成全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的战略思想指引下,新疆的旅游购物作为对外贸易的有效补充形式得到了快速发展,形成了新疆特有的以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巴克图、吉木乃、红其拉甫、乌鲁木齐等口岸为重点地区的边境旅游购物型市场。2002年,新疆自治区政府新政办发〔2002〕78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旅游购物贸易行为,将其业务纳入边境小额贸易管理,进一步扩大了新疆边贸出口,促进了旅游购物贸易健康、持续发展。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为国家建设西部资源能源安全大通道和自治区发展的现实需要,将“西来东去”作为主要内容,纳入自治区的总体开放战略,更加突出了新疆作为我国西部最大的国际商贸中心和国家能源资源战略通道的地位,推动了新疆对外贸易的跨越式发展。[1]

二、新疆边境的贸易发展现状

新疆边贸的发展基本上与我国其他边境口岸和全国边贸发展同步。国家采取一系列沿边开放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促进我国边境贸易的快速发展。

上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90年代初,中亚各国独立后也实施了全方位对外开放政策,开放政策为双方的边境贸易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力实施,新疆的边境贸易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下列统计表格中的各项数据记录了新疆边贸发展的轨迹。(见表1.1)

表1.1 新疆边境贸易发展统计表(1990—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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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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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由2004—2009年《新疆统计年鉴》计算整理所得

从边贸贸易的进出口总额看,自1992以来,新疆的边境贸易取出了突出成绩。目前,新疆边境贸易发展迅速、态势良好。1990年,新疆的边贸贸易进出口总额仅为0.69亿美元,其中边贸出口0.35亿美元,边贸进口0.34亿美元,边贸贸易进出口总额占新疆外贸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6.83%。自1992年新疆边贸贸易总额突破亿元大关达到3.2亿美元,新疆的边贸贸易总额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截止2008年,新疆边贸贸易进出口总额已达到176.42亿美元,其中边境贸易进口总额为18.73,边境贸易出口总额为157.69亿美元,新疆实现边贸贸易顺差138.96亿美元,新疆在边境贸易中处于有利地位。2008新疆边境贸易总额为1990年的255.68倍,边贸贸易出口总额为1990年的450.54倍,边贸贸易进口总额为1990年的55.09倍。1996年以来,边贸贸易一直在新疆的对外经济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1996年新疆的边贸贸易进出口总额占外贸进出口总额的52.07%,而2008年这一比例已经高达79.41%。

从边境贸易的发展速度看,新疆边境进出口总额除了1994年和2001年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因素的影响而出现下降之外,其他年份都是上升的,边贸贸易进出口总额平均增长速度为38.92%。随着边贸贸易的不断发展,新疆外贸进出口总额也在不断增长,2008年新疆外贸进出口环比增长速度为61.8%,从1990至2008年,外贸进出口的环比平均增长速度为24.82%。近二十年来,新疆的边贸进出口总额的环比平均增长速度高于外贸进出口总额环比平均增长速度14.1个百分点,充分说明了边贸贸易对新疆对外经济的重要拉动作用。从进出口贸易的环比增长速度来看,新疆的边境贸易出口平均增长速度为40.42%,边贸贸易进口平均增长速度为24.94%,边贸出口平均增长速度高于边贸进口平均增长速度15.48个百分点;新疆的外贸出口环比平均增长速度高于外贸进口环比平均增长速度2.71个百分比。综合而言,新疆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处于有利地位,处于贸易顺差地位,尤其以边境贸易的贸易顺差最为显著。(见表1.2)

表1.2 新疆边贸与外贸的环比增长速度比较(%)(199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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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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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2004-2008年《新疆统计年鉴》计算整理

表1.3 新疆2008、2009年货物进出口总额比较及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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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而得

由表1.3可以看出,相对于2008年,2009年新疆边贸总额大幅下降,新疆边贸额之所以下滑幅度较大,一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新疆周边国家企业融资困难,货币大幅贬值,购买力下降,支付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一段时期内,入境采购外商明显下降,通信及网络的管制造成对外经贸联络活动中断,影响了贸易合同的签订和履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新疆边境贸易发展的同时,随着新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市场需求的变化,出口商品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在出口总额中初级产品比重下降,工业制成品比重上升。1986年9月恢复边境贸易时,对外贸易进出口商品只有化肥、西瓜两个品种,新疆从原苏联进口的商品是原材料、钢材、水泥、木材为主的四大类。目前,新疆对外贸易出口商品逐渐发展到粮食、食品、畜产品、编织品、服装、轻工业品、工艺品、非金属矿产品、黑色金属、化工、橡胶、医药、机械设备、工农具、仪器仪表、陶瓷等18类品种,包括罐头、羽绒及制品、运动服、毛毯、棉布服装、建筑材料、小五金、钟表、化妆品、塑料制品、日用工艺品、铸铁制品、石油、西成药、医疗器械、电讯设备、光学仪器、日用陶瓷、水果等三千余种商品,使边境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新疆边贸出口以轻工产品为主,70%以上为工业制成品,包括食品、鞋、纺织品、服装、日用产品、家用电器等。虽然现时一部分中亚商人开始购买较高档次的产品,但目前大部分出口产品的档次仍然偏低,缺少主导产品和品牌商品,商品价格一般较低。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石油制成品、家电产品等出口较少。通过新疆边贸出口的产品基本上由浙江、河北、福建、东北、广东等省区的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企业生产。这些产品由中亚商人运到中亚后,基本上进入广大乡村、城镇批发市场,较少进入城市百货商场。出口商品结构是发展出口贸易的重要基础,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出口贸易、至整个对外贸易发展的规模、速度和效益。新疆边境贸易10多年的发展丰富和开拓了国内外的市场。大量进口不但满足了新疆市场的需求,而且还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充足的原材料。新疆的邻国属于经济不发达国家,工业品的自给率仅30%左右,新疆大量的出口在很大程度上也满足了对方的需求。

目前,新疆边境贸易的主体以及贸易市场已经多元化。从贸易主体来看,除了边民参加互市贸易以外,还有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参加边境小额贸易的除了地方外贸企业外,还有取得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国营,集体及私营企业。边贸企业不断向大型化,实业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此外,随着新疆边境贸易的恢复与发展,已形成了多元化的境外市场。首先是中亚五国市场。中亚五国相继独立之后,国家实施沿边开放战略,新疆加快了对外开放步伐。新疆与中亚国家贸易步入快速发展阶段,自此中亚五国一直是新疆最主要的边境贸易伙伴,对中亚五国的经贸合作是边贸的重中之重。另外,中亚五国因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丰富的资源,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纷纷介入,周边国家如伊朗、土耳其也积极参与角逐。其次是蒙古、俄罗斯、巴基斯坦市场。近年来,中俄高层领导频繁接触,两国关系迅速发展,经贸合作却明显滞后,贸易规模小,仅占中俄贸易额的1%左右,占新疆对外贸易额的4%左右。在对巴基斯坦边境贸易中,通过巴基斯坦,新疆也发展了与西亚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新疆的边境贸易,面对的不仅仅是相邻两国双方在区域范围内的力量对比,而是多种市场力量以隐蔽、潜伏的形式介入,第一层次市场为邻边国市场;第二层次为与邻边国家有密切地理关系和贸易关系的工业较发达国家的市场;第三层次为工业发达国家市场,如德国、美国等。周边国家市场中,经济强国的介入使市场力量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呈现多元化市场结构。

新疆边贸的方式以现汇贸易、小额贸易为主。1997年,新疆对周边国家边贸的贸易方式中,出现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变化,即易货贸易下降,现汇贸易上升,一般贸易下降,小额贸易上升,2000年,新疆边境贸易共实现进出口总额13.2亿美元,其中现汇贸易为2035万美元占15.42%,比上年下降31.96%;易货贸易为499万美元占0.38%;边贸为20269万美元占15.36%。经过几年的发展,2008年新疆边贸贸易进出口总额已达到176.42亿美元,其中边境贸易进口总额为18.73亿美元,边境贸易出口总额为157.69亿美元。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发2号文件,对易货贸易的优惠已于1996年4月停止执行,转而赋予边境小额贸易优惠政策及相关的管理措施;俄罗斯方面也采取措施,限制对华易货贸易,鼓励现汇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