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南北狙王

第四章 南北狙王

和平年代的枪是用来打猎的。

云淡风轻的早晨,美国东部,宾夕法尼亚州的伊利湖畔森林,乔治·切斯背着自己最心爱的步枪,心情分外轻松地踏上了打猎的征途。

伊利湖畔风景优美,丛林茂密,野鸭成群,是打猎和练习枪法的好去处。

况且,这是他经过老师第五轮严酷的格斗、狙击、侦察训练之后的首次放大假,他可要好好地享受一次捕猎的乐趣。

手上的刺青还有点轻微的麻疼。

他不太清楚老师说的什么“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他只知道,森林中的这个老师,自他小时就神秘地忽然出现,忽然消失,老师永远一身黑袍,没有人知道他是干什么的,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不过,许多孩子都见识过老师神奇的远距离射击术和赤手空拳与饿狼搏斗的场面。在他们十二三岁的时候,至少有十几个孩子都拜了老师为师,但是十年之后,五轮训练坚持下来,成功出山的,只有他一个。

他望着老师给自己的刺青,这像什么啊,像鸟?像剑?像弩?什么都不像,这到底有什么意义?

他还隐隐记得,老师称这刺青为“墨斑”,要他将来好好传承,发扬光大。

现在,他哪会想得到这些,他身穿猎人的皮袍、皮裤和毡帽,身后跟着一只小猎犬,他要猎上一只肥美的大野鸭、大松鸡、大山鹬、大雉鸡,今晚上好好地美餐一顿哩!

“克勒维尔,给我上,把那些野鸭们给我赶出来!”他对小猎犬说话。这是只聪明的小猎犬,它体形虽小,却是不折不扣的水猎犬,它能适应各种环境,性感活泼,肌肉发达,身上有黑色的波浪形卷毛,游泳很厉害。

他给它取名Clever——克勒维尔,那就是聪明之意。

克勒维尔欢快地奔到湖畔丛林中,驱赶着林中的野鸭野雉,这是它最喜欢干的事儿。

一群野鸭嘎嘎地扑棱着翅膀从湖边飞起,惊慌的叫声仿佛是在生气的叫骂,在凶蛮的吵架。

他的眼睛迅速地从群鸭中找到了那头看上去最大、最肥美的一只,他闪电般的瞄准了它,看着它扑动翅膀,渐渐升起,渐渐横移。

“啪!”

一声枪响。

大野鸭一个倒栽葱,双翅猛扇着,往地上冲去。

克勒维尔猛然冲上,到了茂盛的湖边杂草丛中,搜寻打到的猎物。

“汪汪!”

“汪汪!”

一阵犬吠,叫得惨然,叫得凶顽,早已有狗护住了自己的地盘,仿佛正在站岗。

“这是怎么回事?”切斯连忙一路小跑过去,只见克勒维尔正身体后缩,后腿与前腿立成弓形,龇牙咧嘴,大声叫唤。

它的对面,有一只高大的猎犬,金毛浓密、体型强健、叫声粗野、牙尖嘴突,是一只黄金猎犬。

看来,这个家伙也看中了这野鸭,想来分一杯羹。

切斯自然有点恼怒,这哪来的狗,想抢我的猎物?

两只猎犬都紧盯着大野鸭,一个吼得比另一个大,一个不让一个。

嘚嘚声响。

切斯一看,一匹白色的骏马奔驰而至,马上坐着一个高傲的男子,他身穿华丽而整洁的淡蓝色棉衣,纽扣是银制的,闪闪发亮,肩上扛着一只崭新的猎步枪。他的脸很干净,头发也很整齐,就像他的纯种英国白马一样。马上还挂着几个行囊、水袋等。这个人看起来是来打猎的。但切斯从没有见过这么华贵、潇洒、整齐的猎人。这个人,一定是南方的贵族。切斯想,不知如何开口。

“年轻人,你也是来打猎的吗?”那个人首先开口了,他的笑容很漫不经心,也很迷人,弄得切斯有点羞怯和不知所措。

“嗯……是啊!”切斯拉住了克勒维尔,要它不要再叫。

克勒维尔仍就有些不心甘情愿,拼命往前撞。

黄金猎犬仍自嚣张地继续叫着,主人也不去管。

“‘查普曼—詹姆士’光学瞄准镜,M-1861‘斯普林菲尔德’式线膛步枪,”那个人紧盯着切斯的猎枪,目光灼灼地说,“能用这种步枪打猎,嘿,年轻人,你很不简单!”

切斯见那人比自己大不了几岁,总是“年轻人”“年轻人”地叫自己,心里自然有点不痛快,望了那人的枪一眼,说:“你的是‘马尔科姆’光学瞄准镜,‘夏普’式步枪!你也很不错,年轻人!”

“哈哈!”那人大笑,“想不到我来这旅游打猎,还能碰到这么一个有趣的小家伙,不用普通的猎枪,用步枪,还装了光学瞄准器,对枪械这么了解,看来,你是一名神枪手?”

“这只野鸭是我打中的!”切斯喃喃地指着野鸭说。

那人的黄金猎犬在野鸭跟前绕来绕去,盯着克勒维尔,却不把野鸭给叼回去。

“是吗?”那人说,“那我们就来看看,是你打中了这只野鸭,还是我打中的!”他微微一笑,冲黄金猎犬道:“狗登,把野鸭叼过来看看!”

黄金猎犬有了主人的吩咐,一口叼着野鸭,洋洋得意地到了主人跟前。

切斯感到手中的狗绳紧了,克勒维尔见黄金猎犬抢了猎物,想往前蹿出去,将猎物夺回来。切斯也想这样干——这野鸭明明是我打中的嘛!

黄金猎犬轻轻一跃,有半人多高,把猎物送到了主人手上。那人拎起野鸭看了看,翻开它的胸膛,只见胸膛上模糊的血迹一片,有两个弹孔。

“看来事情搞清楚了!”那个人说,“刚才只有一声枪响,这野鸭却有两个弹孔,这说明是我们俩同时开枪,同时打中了这只野鸭,幸好我们打中的不是同一个部位,否则,就更难分清楚了,哈哈!”他幽默地一笑,将野鸭塞在了马臀囊袋之中。

“打中同一个部位也不要紧,只要里面有两颗子弹,一颗是你的,一颗自然是我的!”切斯也幽了一默。

“嘿嘿,年轻人,我喜欢你!”那人伸出手,做出欢迎与握手的姿势,并自我介绍道,“我叫本·鲍维尔!”

“乔治·切斯!”切斯也伸出手去。

两手相握时候,手腕露出。

切斯和鲍维尔同时怔愣住了。

两只手上,竟然都露出一枚暗青色的刺青。而且,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刺青。

非鸟,非剑,非弩。

一个特殊而古怪的标志。

这意味着什么?

鲍维尔先恢复了正常,他缩手回去,说:“看来,我们是有缘人,这只烤鸭,一人一半!我还带着自家酿的葡萄酒,你一定没有喝过!”

篝火点起来,像金色蝴蝶飘舞。火上的烤鸭滋滋冒着油,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水猎犬和黄金猎犬成了好朋友,相互打闹嬉戏,分享共同的食物。

切斯和鲍维尔没有再问对方的来历以及手上的刺青。他们谈论着女人、枪械、总统、战争,以及未来。

言谈甚欢。

这是一八六〇年初春发生的事情。

那时,天空平静得一丝云彩都没有!

一八六〇年,亚伯拉罕·林肯当选为了美国总统。

他主张黑人和白人平等,废除奴隶制度。他在政纲中提及的保护关税及《宅地法》大大削弱了南方奴隶主的利益。

南方种植园主当然不同意,他们需要奴隶为自己干活,自己则坐享其成。他们看到林肯这样的人要当总统,几乎气炸了肺。就在林肯当选之前,他们发动了叛乱。

首先是一八六〇年十二月份,南方的南卡罗来纳州宣布脱离联邦独立,接着密西西比、佛罗里达等畜奴州也相继脱离联邦。

那时,美利坚合众国,简称联邦。

一八六一年二月,这七个脱离联邦的州,成立了美利坚联盟国,简称邦联。

邦联推举大种植园主杰弗逊·戴维斯为总统,他们认定:黑人和白人不能平等,黑奴劳动是自然、正常的状态。他们驱逐了驻扎南方的联邦军队。

林肯下令,攻打“叛乱”的州。

于是,一八六一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这是美国历史上超大规模的内战。

美利坚合众国大战美利坚联盟国。

联邦大战邦联。

林肯率领的北军和戴维斯率领的南军之间,进行了一场生死决战。

打野鸭、喝红酒的故事仿佛还在昨天,但切斯和鲍维尔再次相遇的时候,他们已经不再是朋友,而是在北军和南军决战的战场上。

切斯成为了北军“伯尔丹狙击团”的一名狙击手。

这是林肯率领的北军中,一把扎向敌人咽喉的刺刀。

林肯的朋友,实力雄厚的发明家海勒姆·伯尔丹,拿出了自己大部分的积蓄,资助北军成立了“伯尔丹狙击团”,他们从联邦的斯普林菲尔德兵工厂中,生产了大量质量上乘的“斯普林菲尔德”式线膛步枪,有些还配备了最先进的光学瞄准镜。这种点五八英寸口径的撞针式线膛步枪,是当时最流行的步枪。他们组成班级建制,配备给团级步兵部队,他们的使命就是在战场上伺机消灭敌军军官和炮手。

“士兵们,我知道你们来自我们美利坚合众国北方的各个州,有密歇根州,有明尼苏达州,有新罕布什尔州,有纽约州,有宾夕法尼亚州,有佛蒙特州,有威斯康星州,等等。不管你们来自哪里,我相信你们都已经做好了测试准备,林肯总统亲自下令组建的这两个狙击团,将成为战争中的特别行动队,我要求你们,不但要枪法出众,还要能够具备测距、侦察、刺刀格斗和拥有反骑兵的能力,你们必须成为我们游猎敌人和侦察对方阵地的一流高手,否则,就请滚出我们的狙击团吧!”伯尔丹先生虽然头有点秃,又干又瘦,撇着八字胡,像是一个可笑的小老头,但是他的声音充满了庄严和震慑的气势。

没有人敢再嘲笑他。那些先前觉得他其貌不扬、颇为滑稽的枪手们,此时都规规矩矩,一动不动地听他训话。这些自各个部队中挑选出来,前来测试应征的战士们,莫不以进入“伯尔丹狙击团”为荣。只有最准的枪手和最顽强最聪明的战士,才有资格加入这个神枪手的阵营。

切斯看着这些新兵,想起了自己刚加入时经过的数次测试。他必须在测试中使用无依托的方式,在二百码外的向目标连续击射十次,必须全部命中目标,弹孔的散布不能超过五英寸。他轻易地就做到了这一点。记得伯尔丹还细细地看了自己一眼。他自是十分得意。接下来是格斗技巧。在两个格斗战士的围攻下,他中了三四拳,但最终他用刀子指住了他们的咽喉。然后是与骑兵作战,他在地上翻滚着进攻,刀砍马腿,枪打骑兵……还有侦察、测距等,他都完美地通过了测试。这里,他还是感到师傅的神奇,这些手段比起师傅那种近乎残忍与变态的训练来说,算不了什么。师傅的剑术刺杀,机关射杀,忍耐痛苦……各种训练方式,相信一百个人当中,只有一个人能够坚持。难道师傅知道我有一天,要走上战场,他怎么能看到现在发生的事?师傅说,他有一天要回到东方,为什么他不让我看他的脸,他去了哪里?

想起师傅,他自然想起了野鸭和红酒。那个南方阔佬,同样是神射手的鲍维尔,他在干什么?

还有自己的那条小狗,克列维尔,它待在家里,姐姐有没有把它照顾好?

思绪飘忽中,切斯渐渐有点困顿,想要迷糊过去。这时,他听到了伯尔丹冲自己叫道:“切斯,新制服到了,给大家分发!”

“是!”切斯回过神来。向伯尔丹少校一顿足,敬了一个标准礼。作为最出色的战士、训练班第一名,他受到了伯尔丹的喜爱。有什么事情,都叫他跟在身边,随时去办。他也感到极为荣幸,一切都办得井井有条。

他召集了各个班级的班长和副班长,将新来的制服发放。这是他们“伯尔丹狙击团”独有的制服,与标准的蓝色美军士兵制服不同,他们看上去更类似英军步枪团,上衣和裤子都是暗绿色,纽扣采用无法反光的黑色木制,灰色的土布垂沿帽,上面还有几条羽毛。以及一个普鲁士式的皮革背包。很快,战士们就换上了这些新装。切斯也换了属于自己的一套。这样神奇活现的装束,使得他们狙击兵站在其他部队中能和普通士兵区分,便于上级分配猎杀、侦察任务。

那些通过大部分测试的新兵们还没有自己的制服,他们看着切斯和正式队员们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心里躁动得慌,恨不得马上也能通过完整的测试,穿上这身特别的狙击制服。

“你知道为什么我们要穿这样的制服吗?”伯尔丹笑眯眯地问切斯。

“我想,我们的制服做成这个颜色能够更好的和周围环境融合,隐蔽性更高,暗绿色衣服和裤子与夏天的树叶看上去差不多,灰色则与树干差不多,我们只要一动不动地躲在树后,没有人能发现我们!”切斯笑道。

“说得不错!”伯尔丹点点头。

“但是……”切斯来了一个转折。

“怎么?”伯尔丹问。

切斯将头上的垂沿帽除下,用手抚摸着上面的三根灰白色的羽毛,说:

“这羽毛有什么用?难道是为了好看一些吗?如果是这样的话,还不如没有,我们不需要漂亮,只需要隐蔽,猎人看见这种羽毛的话,都会以为是有雉鸡,有事没事,放上一枪,更何况是敌人!”

“嗯!有点道理。”伯尔丹一把抓下了切斯帽子上的羽毛。

继而,短短三天之后,其他狙击团战士们帽子上的羽毛都不见了,硬帽子也换成了暗色的宽边软帽,它宽宽软软的帽檐,轮廓并不规则,这样便能从任何角度遮挡住射手的脸孔,只留出两个眼睛缝。

所有人的帽子都差不多,切斯便在自己的帽子上绣了交叉的步枪图案,帽子内也绣了自己的名字。

伯尔丹让士兵们都学着切斯,在帽子上都绣上交叉的步枪团,以及USSS字样。

这种标志其实不大受士兵们的欢迎,然而,这代表了他们是一个团体。

战士们普遍认为,切斯只是一个小小的二等兵,尽管测试成绩再好,并不能代表什么,真正的战斗还没有开始,伯尔丹为什么这么器重他呢?

事实上在往后的战斗中,战士们才感觉到切斯提出的建议是多么实用和方便。

在一次小型战斗中,切斯遇到了对方的一个初级军官,他已经瞄准好了目标,但这时候,没有子弹了,他只能侧卧装弹,结果,目标消失了,他失去了一次大好机会。事后,他对伯尔丹上校建议,一定要更换这种枪。

“哦?”伯尔丹上校摸着切斯的步枪,不解地皱皱眉头,说,“这可是M-1861‘斯普林菲尔德’式线膛步枪,是我专门订购的,你可知道它的参数?”

“它的子弹初速为每秒九百五十英尺,枪全长五十八英寸,九磅,刺刀长二十一英寸!”切斯记得很清楚,说得很准确。

“哦,这有什么不好吗?”伯尔丹问,这种枪,近战,远战都行。

“这种枪恐怕只适合打那些不会攻击你的野鸭!”切斯笑着说,看到伯尔丹不生气,他也轻松了许多,“要知道,在作战的时候,这种前膛装填步枪,最快捷的装弹方式必须站立装弹或者侧卧,虽然只是短短几秒钟,但好不容易瞄准的目标早就失去了准头,想要狙击对方,得不偿失,这种枪,只适合普通士兵用,我们狙击团,应该用后膛装填步枪,最好是专用狙击枪,有光学瞄准镜!”他说到后面,严肃起来了。伯尔丹却还带着疑惑的表情,不断地瞄枪,打开子弹夹查看。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正确,切斯拿过枪,卧倒,装填子弹。又把这枪当作后膛装填步枪,实验了一次。结果证明后者却是更加迅速和先进。

伯尔丹缓缓地点了点头。

两天之后,伯尔丹带来了一管点五二英寸口径后膛装填步枪,给切斯试用。

切斯爱不释手,拼命点头。

伯尔丹立即找到了军械部部长詹姆士·里普利准将,提出了他的要求。

里普利勃然大怒:“用什么后膛装填步枪,这是英国佬发明的玩意儿,我们的战士不需要这种步枪!”

伯尔丹也发火了:“不用这种步枪,我们会失去更多的目标,战争的胜败就在你一念之间!”

里普利冷笑:“上校,你把你们的狙击团当作战争之王了吧,这种后膛装填步枪我不是没有用过,精确度很差,几乎是浪费子弹!”

伯尔丹几乎吼叫起来:“如果不行的话,就请总统裁决!”

里普利想了想,说:“照这样的话,我看就订购‘夏普’式步枪。”

伯尔丹摇头道:“‘夏普’式步枪的价格是‘斯普林菲尔德’式步枪的三倍,四十五美元一支,我们有这么大的开支吗?”

里普利吼叫道:“军费问题,我会解决!”

两个怒吼的人,很难达成一致。

当时,屋子外面偷听的切斯很为难,有点受不了。

半个月之后,里普利和伯尔丹达成了协议,采取了折中的方案,北军第一、第二伯尔丹狙击团的士兵们得到的是M-1855“柯尔特”式轮发步枪,这种枪能一次装填六发子弹。比原来的枪要强很多。

经过一次战斗之后,切斯很快就发现了这种枪的致命缺点,不但射击准确度差,远远达不到狙击枪的要求,射程也不太远,还经常弹药卡壳。

切斯再次去找伯尔丹说明了情况,伯尔丹一调查,许多士兵都纷纷抱怨“柯尔特”式轮发步枪的种种缺点。伯尔丹大为头痛。

“那你想要什么?”伯尔丹给烦得几乎对着切斯怒吼。

“我想要‘斯宾塞’式连珠步枪!”切斯一点也不害怕地说,其他战士见上校发火了,谁还敢说话。只有切斯愣头愣脑。

“这种枪有什么好处?”伯尔丹问。

“它采用后膛装填弹药,边缘发火,既能快速瞄准,还不会烧伤自己,射速快,不用一发发地装填,可以用事先装好弹的弹管轮换,这样效率增加不少。我想每个战士都会喜欢,也能用它多杀敌人!”切斯说。

伯尔丹连忙订购“斯宾塞”式连珠步枪,遗憾的是,这种枪的产量并不多,不能在很快的时间内订购到足够数量的这种枪。

还好,伯尔丹和林肯总统是朋友,林肯刚刚签署了《宅地法》。

这项法令切斯记得很清楚:只要每个美国公民能够交纳十美元的登记费,就能在西部得到一百六十英亩的土地,连续耕种五年之后,就能成为这块土地的合法主人。这项措施相当聪明,从此之后,南方的奴隶主再难夺取西部的土地,农民们纷纷交钱,占领自己的耕地,为了保护家园,他们每一个都会奋勇作战。

林肯得到了一些应急的钱,他马上拨给了伯尔丹。伯尔丹采购了一批“夏普”式步枪应急,大概有一千五百支。

虽然没有“斯宾塞”那么好,“夏普”也不错了,尽管是单发枪,它的射程却相当远,能达到八百码。它采用双扳机设计,射手能够根据手指扳动力度自行调节,枪管后方设计了梯形照门。用在高手手中,他能精准地射击一千码外的物体。

“怎么样?”伯尔丹问切斯,“‘夏普’式步枪还可以吧!”

“算是不错了,没有几个人能用得上‘惠沃斯’式步枪!”切斯说。

“‘惠沃斯’?”伯尔丹回想了一下,明白切斯说的是当时最精准、射程最远的步枪——英国制造的“惠沃斯”式步枪,这种枪全长四十九英寸,口径零点四五一,采用前膛装填,这点稍微落后一点,但它的射程能够达到惊人的一千八百码,在这种距离上就能致人于死地,简直是天下无敌。可惜它太贵了,一支基本的“惠沃斯”式步枪需要六百美元,这能买十几支“夏普”式步枪了,如果配备光学瞄准镜和一千发步枪子弹的全套“惠沃斯”,需要一千美元(以今天的价格来算的话,大约需要一万七千美元)。这可不是普通战士能够用得起的。

伯尔丹还真搞不清楚,切斯怎么会这么了解各式各样的枪械。

“因为,我喜欢枪!”切斯回答了伯尔丹心中的疑问。

“林肯总统马上就要颁布《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废除叛乱各州的奴隶制,黑奴们获得自由,可以参加联邦军队,”伯尔丹说,“我想,明年年初法令就能颁布,现在他正在亲自起草草案,南军们就快要完蛋了!战争很快就会结束,目前是关键时期,南方佬们一定会最后奋力一击,顽强抵抗,我们必须打得他们无力还击!”

“是,上校!”切斯说。

一九六二年九月十七日,南北战争史著名的安提塔姆会战打响了。这是整个南北战争中日伤亡最大的战役。南军总司令罗伯特·李率领四万五千名军队向华盛顿方向突进,妄图一举吃掉林肯。

北军们在总司令麦克莱伦的指挥下,驻扎成一座钢铁长城,要抵挡住这头凶猛的饿兽。

伯尔丹狙击部队全部出动,在敌人进攻之前,先打中敌人的脑袋。最佳的防守,就是出其不意的主动进攻。

安提塔姆的近郊森林中,切斯藏身在两棵大树之间,为了伪装得更像一棵树,他把树叶和杂草安插在自己的帽子上,他知道就在眼前五百码的地方,也有南军的狙击手在潜伏。谁若是沉不住气,谁就是第一个中弹的枪下亡灵。对方同样懂得用地形和植被伪装自己。

移动。

移动。

缓慢地移动。

切斯轻轻的移动着狙击镜头,他没有发现一个人,看上去都是树木与烂叶丛,周围静悄悄的,连野兽和鸟儿都不敢出现,它们也感受到这里潜藏的危机,早早就跑开了吧!

切斯知道他们就在眼前,可视而不见。

幸好切斯早有准备。

他扔出了一只麻雀。

这是他昨天逮住的,现在刚好派上了用场,这鸟儿在拳头大小的笼子中似乎奄奄一息,但一扔出去,它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地跳蹿到了树叶间。

嘭!

对面有人发了一枪。

可怜的麻雀掉落在地。

不愧是神枪手!

切斯心中暗赞。

只可惜太愚蠢了!

你中计了!

射击时候枪管会产生微小的白烟,若是躲在树梢上,别人自然很难发觉,但是你也无法迅速移开。

于是这个人就沦为切斯的枪下之鬼。

啪的一声。

对方倒下,和麻雀一样,落地身亡。

切斯则闪电般滚到了另外一棵树后,继续等待机会。

狙击战是隐忍而痛苦的,你必须如耗子一般能忍耐,也必须像猫一样的灵敏。任何微小的动静都可能迎来一颗爆头的子弹。

整整三天三夜。

切斯就在两棵大树间像蛇那么缓慢地挪动着,缓慢地吃喝拉撒睡,他的枪下至少葬送了十几名敌人。他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他比对方更加能忍。

麦克莱伦用九万人,击退了南军的四万五千人。这一天,是内战中伤亡最多的一天。这天阵亡、受伤的人数,相当于一八一二年战争时,美墨战争和美西战争伤亡总数的两倍以上。北军虽然胜了,但他们伤亡的人数并不比南军少多少。

南军退下时,切斯和战友们数了数狙击阵地前南军的尸体,大概有二百具。

南军的一支最尖锐的爪牙给拔掉了。

一八六三年一月一日,林肯总统正式颁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黑奴们笑开了花,他们壮大了北军的队伍,不过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平均每三个黑人中,就有一人为了解放而献出生命。

林肯发表了著名的演讲,提出了“民有,民治,民享”这样的纲领性口号,使得战争成为了全国的革命战争。

北军开始从防守转向了抗衡。

切斯跟随部队来到了宾夕法尼亚州南部的葛底斯堡。这里距离他的老家不远。他想起了伊利湖畔的肥美的野鸭与新鲜的带着水草味道的湖风。

等待着他的却不是这些,而是隆隆的炮火。

一八六三年七月一日到三日,三天三夜的激战,双方都打红了眼,这是自内战以来最大的一次战斗。这场战斗的胜负,关系到南北军最后的命运。

伯尔丹命令第一团、第二团的士兵们,相互配合,对南军发动反击。两人一组,一个人负责观察,一个人负责狙击。

对面的炮火不断,狙击手们分散开来,却仍不免被炮弹弹片击中,悄无声息地死去。

“他们的火炮果然厉害!”切斯对搭档说,“我们现在距离炮火大概两千码,如果能够前进八百码左右,我有办法压制住他!”

搭档没有回答。

周边炮声轰鸣着。

切斯埋住脑袋,继续对搭档说话,还比了数个动作。

距离他们三十几码的地方,一颗炮弹开了花,一个战士生生地飞了出去,身体在一棵树上,脑袋在另一棵树上,脚在地上,手落到了切斯的跟前。

切斯连忙将那手抓起来扔了。

“我们上!”切斯对搭档鼓劲儿。

搭档还是不回答。

切斯觉得奇怪,侧头向旁边距离自己五码远的搭档看去,不禁心底一凉。只见他的半个脑袋没了,耳朵也不见了,嘴巴只剩下了三分之一。

“怪不得听不到了!”切斯苦笑着,眼睛突然模糊。他还不知道搭档叫什么名字,他们只搭档了三分钟而已。

切斯用搭档的衣服盖住了他那可怕的半个血脑袋,从尸体的手上拿起了望远镜,咬牙切齿,匍匐前进。

他前进了大概二百码,然后又滚动了数下,避开了几轮火炮的轰炸。

在三百码的地方,有一块天然的巨石屏障。

火炮不规则的在他周围方圆五十码的地带狂轰滥炸。

看来对方发现这边有人靠近。

试一试运气了!他对自己说着,深深吸了一口气,猫着腰,像一只捕猎的狐狸,刁钻地向那块大石奔去。

轰!

身后一声巨响。

他连忙一个滚翻,卧倒在地,在大石前终于停下。

臀部有点疼,一摸,一块飞溅的石片嵌入其中,擦伤了一块皮肉,另外额头也有点疼,是被打中了,还是撞的,不清楚,不管了!

他用望远镜从石头侧面看去,对面的火炮边有一个观测孔,露出一副望远镜,看来南军的火炮观测兵也在观测这边的动向,指哪打哪。

要让这枚炮弹失去效用,就要打坏它的眼睛。

狙击火炮观测手,火炮操作手就没法干活了!

他目测了一下目前的距离,大概是一千五百码。他用的是“夏普”式步枪,射程一般只有八百米。

那边的南军炮火手和观测手配合得相当愉快。这条路线基本上被他们封死了,北军死伤无数,举步不前。

不管了,只能试一试了!

切斯瞄准了南军的火炮观测手。

一丝风,一丝情绪波动,都能造成无效的射杀。

他停止了呼吸。

与天地融为一体。

就像一块石头。

就像变成了一颗子弹!

好!

扣动扳机。

他的整个精神,都发射出去。

对面南军炮兵观测手的观察镜内,出现了一块石头,出现了一根枪管,出现了一只眼睛。

“六点钟方……”观测手连忙给炮兵指示,还未曾说完,望远镜就裂开,他的眼睛、他的脑袋也裂开了。

炮兵一惊,连忙调整方向,对着六点钟方向射击,但他不知道距离多远,炮火在切斯身后连续爆炸。

切斯再次迫使呼吸停顿,瞄准了炮兵。

嗖!

一枚子弹结束了南军炮兵的生命。

炮火熄灭了。

北军们封锁的道路打开了,他们陆续地爬过了阵地,向着胜利进发。

南军们自然不会屈服。

观测手和发射手陆续接近那门火炮。

他们每次都能安然地坐到发射位置上,但他们即将发射火炮时,却总有一颗突如其来的子弹射来,带走他们的生命。

切斯不能动,也不敢离开,否则,那门火炮会继续发挥作用。

就这样,两天两夜后,葛底斯堡战役结束了,那门火炮始终没有发挥作用,任何妄图接近这火炮的南军炮手和观测手,无一例外,均遭爆头。

一支射程八百米的“夏普”式步枪,有效地阻止了一千五百米之外的火炮。

两天两夜,不吃不喝。

这样的射手,简直不是人。

有了这样的战士,北军岂能不胜?

葛底斯堡战役,北军终于胜利了,南军损失了至少三万六千人。

北军能扬眉吐气的反击了。

切斯从梦中醒来时,已经成了战斗英雄!外面响起了欢迎他的声音。

伯尔丹上校亲自为他戴上了奖章。

“喀!”

照片定格。

战地记者迅速将这一消息传遍了美国,包括他带着奖章,举着那只神枪的英雄照片。

啪!

那张带着照片的报纸扔到桌子上。

南军将领帕特里克·克莱伯恩拍着桌子,大声地呼喝道:“鲍维尔!”

南军第一神枪手鲍维尔带着漫不经心的笑容出现了。

他的目光落到了报纸上,渐渐地变了颜色,是一种淡蓝色,像湖水一样的淡蓝色。

野鸭飞过。

枪响鸭落。

“狙击部队!”克莱伯恩捶着桌子,“给我建立最好的狙击部队!”

“那就从十六个狙击营中,选出最好了枪手,装配最好的装备,成立一支最强的狙击队伍!”鲍维尔淡然道。

现在,你们终于知道狙击枪手的重要了吧!他的心中其实在这样说。

他早就建议过上司,要成立最强的狙击部队,可没有人听他的,直到现在,吃了那么大的亏,上司才肯重视,不过也算为时未晚。

一个星期之后,南军从第十七和第二十三阿拉巴马营、第一和第十二阿肯色营、第一和第四佐治亚营、第十四路易斯安纳营、第一、第九和第十五密西西比营、第一北卡罗莱纳营、第二南卡莱罗纳营、第一得克萨斯营和第二十四田纳西营,这十六个狙击营中,挑选出了五十名左右的狙击精英,组成了最强狙击队。这些营的名字都很奇怪,那是因为南军只允许来自同一州的士兵组成同一部队。这种方式便于管理,也使得部队的能力不太均衡。有的营强,有的营弱。就看各地战士的素质了。

鲍维尔亲自给应征枪手做了游猎、观测、伪装、测距等方面的实际测试,选中后,他发现士兵们在测距问题上测试结果比较差,他将枪手们交给了直接上级邓洛普少校。邓洛普对测距是专家,他训练枪手们必须准确地判断前方物体或人员的距离并公开自己估算的数值。目标距离不断地加大,从一百码到九百码,谁若算错一次,脾气火暴的邓洛普少校就会将皮鞭狠狠地甩到他们挺直的脊梁杆上。鲍维尔不做黑脸,他总是细心地为战士们指点错误,温和地指出不足,给枪手们鼓劲儿,打气儿。战士们喜欢鲍维尔,恨透了邓洛普,当然他们也进步神速,不久,就能精准的判断目标的距离,射击更为有效和精确。

“最强狙击部队情况怎么样了,训练得如何了?”克莱伯恩将军亲自过问鲍维尔。作为他最得意的门生,和经验丰富、立功最多的狙击手。由其亲自训练和挑选的战士,他才放心得下。

“一切就绪,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制服比较显眼,在作战中很不利于隐蔽,我观察过了,对方用的是暗绿色的制服,适合树林作战,这一点,我们得改,而且狙击手经常指派到战线各个角落进行狙击活动,别的部队不知道的话,一看制服,还以为我们是逃兵!”鲍维尔说。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克莱伯恩将军也为此头疼。目前的军费,主要开支用在枪械上,物资匮乏,士兵的标准制服只不过是宽松的上衣和裤子、短靴、平顶帽、低檐帽、小背包,一旦损坏了,补给都很困难,许多士兵衣衫褴褛,有的还只能从俘获的北军或者尸体上获得补给以及穿他们的靴子和裤子。

“我看不如这样,也不用完全新造制服,今后给士兵们配发不同的徽章,绣在肩膀上,用来区分普通士兵和狙击枪手,只要裁缝们用一小块毡布,就能解决这个问题!”鲍维尔看出克莱伯恩很为难的样子,便提出了一个建议。

“好办法!”克莱伯恩将军大喜。

这个办法确实不错。后来这个办法被广泛运用在世界各国的部队中,却没有人知道是鲍威尔的首创。

“另外,还有狙击枪的问题!”鲍维尔又说。

其实,这才是最主要的问题。刚才他没说,是想先看看克莱伯恩的反应。

“枪械有什么问题?”克莱伯恩将军缓缓地、细细地问。

“我们的步枪不统一,效率不高,有的好,有的差,很多都是缴获北军的‘夏普’、‘斯宾塞’、‘斯普林菲尔德’等步枪,每个狙击手适应程度不同,狙击情况也不同,如果能够统一配发最好的狙击枪的话……”鲍维尔说到这里,没有再说下去,也没有必要再说下去。

更何况邓洛普少校来了。

邓洛普少校显然听到了鲍维尔的话,人还未到,就大声嚷嚷:“我们的兵工厂没几个,要制造狙击枪谈何容易,菲也特维尔和帕尔梅托都在生产大炮和普通的枪械,哪有工夫处理这些东西!”

“那就只能从欧洲进口!”见到上司,寒暄都不寒暄了,鲍维尔直接就说。

“我们已经从欧洲订了十一万七千支P-53‘恩菲尔德’式步枪和近一万支比利时的仿造品,但是问题很严重,那些进口的武器都必须由海路运输到南方港口,航线途经北佬控制的海域,突破不了封锁,一切都玩完!钱都打水漂去了!”邓洛普少校恨恨地说。

“P-53‘恩菲尔德’式步枪!”克莱伯恩将军插话道,“听说狙击手们很喜欢这种枪!”

“那当然!”邓洛普少校说,“在六百码到九百码得距离上,‘恩菲尔德’式步枪是枪中之王,这也是我们狙击手的最佳距离,其他的枪械,只能在五百码的距离上发挥最佳作用,我想,没有狙击枪手不喜欢的吧!”

“那就好,争取早日将这些枪运到!”克莱伯恩将军说。

鲍维尔当然知道P-53“恩菲尔德”式步枪的侵彻力、精准度都比什么“夏普”、“斯普林菲尔德”之类的好很多,然而,他更希望得到的是另外一种最高级的步枪。

“‘惠沃斯’!我想要‘惠沃斯’!”他忽然坚决地说。

“‘惠沃斯’!他们用的真的是‘惠沃斯’式步枪!”

切斯看着从战友尸体中取出的子弹,在镊子下,鲜血裹着弯曲的子弹头,像一只肿胀的红蛆虫,这子弹头是六角形,如一根致命的锉刀,扎入体内,能令人迅速大量失血。

他感到有点眩晕。

报应难道来得就这么快!

刚才的一幕他平生从未见过。那是何其惨烈,何其恐怖的一场战斗。

这是佐治亚的道尔顿之战,北军们带着火炮和狙击枪趾高气扬、信心膨胀地攻向了对面的阵地。

这片密林是狙击手和火炮手们配合的最佳地方,这次的战斗定能胜利。

谁也想不到,对面的林子里,不时地发出了几声枪响,紧接着,炮兵手们就一个接一个地倒下。

没有一个炮兵能够架起火炮开火。

切斯的战友们知道遇到了极强的狙击手,他们躲在散兵线上,准备反击。

然而,就在他们试图站起来,准备瞄准对方时,林中枪声又响,群鸟惊飞,枪手一个个倒下。

他们连敌人的面目都没有看清楚。

这一队数百人的战斗团队,基本上被对方的狙击线消灭殆尽。

切斯躲在弹坑中,看着队友们倒下去时,他浑身抽搐,哆嗦不已,自战争开始以来,他从未像今天这样害怕过。

直到他挖出了战友身上的子弹,才确定,对方使用的,正是当今最厉害的狙击武器——“惠沃斯”式步枪。

“惠沃斯”式步枪。

产自英国曼彻斯特的约瑟夫·惠沃斯兵工厂,它与其他狙击枪最大的不同是使用六角形枪管和弹药。做工精细、质量上乘,是美国南北战争期间狙击敌人、爆头不眨眼、随身游猎携带的最佳武器。没有之一。它就是第一。

若不是它的造价这么昂贵,需要一千美元的话,南北双方早就千方百计的要进行垄断式购买了。

鲍维尔深知它的利害,有了高超的狙击手,再有最强的狙击武器,想要不成功都很难。

他当仁不让地提出了要求。

邓洛普少校自然免不了要大为反对一番,他拧着眉毛撇着嘴说:“我们没有那么多的经费,我们买不起‘惠沃斯’!”

鲍维尔轻盈地说:“不需要很多,给我五十支就行,五十支‘惠沃斯’式步枪,能够抵挡一只军队,相信我,在我的手上,‘惠沃斯’就意味着死神!”

邓洛普少校正在计算五十支“惠沃斯”的价格。克莱伯恩将军立即拍板道:“好,就买五十支‘惠沃斯’,赶快去办,立刻去办!”

这属于邓洛普少校的工作范畴,他连忙敬礼道:“是!”

当然,鲍维尔还是没有将五十支“惠沃斯”式步枪通通搞到手,他拿到了三十支,另外,又补充了稍微差一点的“克尔”式步枪十六支。其他人只能还是用老的“恩菲尔德”式步枪或者“夏普”式步枪了。

“惠沃斯”的射程将近是一千八百米,这么远的射程,自然就放在后面,中间的狙击手,使用的是“克尔”式步枪,最前面放置的,是“恩菲尔德”式步枪。这样远、中、近三层重叠混合,形成一个夹心饼干状的阵势,谁要是进了包围圈,就只能找死了。

佐治亚道尔顿之战中,鲍维尔率领着四十六名狙击手,形成了一个三角状的楔子阵势,八百码外的北军们原本组成了一个强悍的炮兵阵地,能够摧枯拉朽,压倒一切。但是南军狙击手的这个防备阵势,令北军的炮兵根本无法开火。每个妄图开火的炮兵都提前见了鬼。北军的阵线被完全摧毁。四十六名南军狙击手安然无恙,全身而退,战场上留下的是北军的数百具尸体。

这次神秘而恐怖的狙击震撼了北军。

鲍维尔受到了克莱伯恩将军的赞赏。

“太好了,太好了,有了你们这样的狙击手,我看不久就能攻向北方,要了林肯的小命!”

“这算不了什么,下一步,我们要狠狠打击他们的领导人,只有这样,才能壮我声威,取得胜利!”鲍维尔还是那么平淡如水,宠辱不惊。

一八六四年五月,南北战争中的斯波特塞尔瓦尼亚战役开始。

北军的莫里斯将军和洛克上校亲自率军作战。他们带着炮兵、狙击兵、普通兵猛烈地向对方攻击。

切斯躲藏在角落里,掩护将军和上校,他还没有发出子弹,他正用狙击镜寻找目标,将军和上校就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

中午阳光正辣,光线斜入树林,如一道道金线。

“将军小心!”切斯突然看到了一棵树丛后探出的反光。那是狙击镜独有的反光。

洛克上校听到声音,连忙挡在了莫里斯将军跟前。

与此同时,子弹声和血管爆裂的声音几乎同时传进他的大脑。他看到的是一道血,遮住了眼睑。

洛克上校倒下。

莫里斯将军就在他的尸体卧倒时,又是一枚子弹射击过来,莫里斯将军抱着肚子跌倒在地。

“快撤!”切斯匍匐前进,拖着莫里斯将军往回奔走。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对方在将近两千码的距离还能够准确的狙击到人头。那是多么神奇的枪法!

恍惚间,他也感到自己中弹了,倒在地上,头疼得厉害。

莫里斯将军的呻吟声,使得他不由精神一振,莫里斯将军还没死!他拖着将军,不停地往后退,不停地往后退,前面是洛克上校死不瞑目的眼睛和血红的脑门。

莫里斯将军受了重伤,退居二线。

约翰·塞奇威克将军来了。

一八六四年五月十九日。切斯跟随塞奇威克将军视察前线,他上次保护莫里斯将军算是很成功。若他没有事先发出警告,洛克上校就不会有时间挡住莫里斯,莫里斯一定会被爆头。这回塞奇威克将军也是由他来保护。

这个老将军作战勇猛,指挥若定,他可是北部联邦第六军的首脑,他打过不少胜仗,自然不免有点自傲。他骑着高头大马,站在高地上,用望远镜瞄向南方阵地。

他的周围还有一群军官和卫士,看起来十分安全。

切斯看向南方阵地,一股强烈的不适,卷搅着他的胃,他的眼前,浮现出一只野鸭的模样。

“不!”切斯神经质地道,“将军,快离开这,这不安全!”

塞奇威克将军一瞪眼,一吹胡子,甩出了一马鞭,将切斯跟前的空气抽得啪啦啦的响。

他恼火地斥道:“你这个笨蛋,这么远的距离,就算是一头大象,他们也休想打……”

话没说完,他就倒了下去。

他倒到地上时,鼻梁上才射出一道血箭。

他永远也想不到,自己其实比大象还大了不少。

在鲍维尔的“惠沃斯”式步枪瞄准镜中,塞奇威克将军的脑袋,不像大象,只不过像一头猪。

他瞄准了很久,这个超过两千码的距离上,他还从未成功过,这可能是第一次,那个军阶较高的人是谁,他不知道,反正只要击毙了他就好!

他扣动了扳机。

那个军官落地了。

对方的其他军官们纷纷下马,抱头弯腰,胡乱四射。

唯独有一个战士瞄了过来,嗖!枪声响,鲍维尔身边的一片树叶落地,距离不过三尺。

“看来,还是有高手发现了我!”鲍维尔不敢多留,像一只蜥蜴那样,悄然离去。

那时,他还不知道,等待着自己的,将是最隆重的欢呼和高级的赞誉。

一张南方的战地报纸落到了卡斯帕·特雷普上校桌子上,他盯着报纸的脸像抽风一样地抖动起来。

旁边的伯尔丹上校看着这个瑞士人平时精明的面孔中散发着一线线的恨与痛,折磨得自己快要发疯时,他反而就冷静下来,不怎么怒了,说:“对方的枪手确实比我们高明很多,他们的枪不但好,而且枪手也极为冷静!”

卡斯帕·特雷普是“伯尔丹狙击团”的创始人之一,是伯尔丹的老搭档,负责训练新兵以及武器的运用,是这里的二把手。他的脾气可不比伯尔丹小,两人时常发生冲突,但是伯尔丹还是离不开他。

“叫乔治·切斯给我滚进来!”特雷普吼叫道。

切斯其实早就站在战地办公室的门口,他规规矩矩地不敢动,听到吼叫,还是不敢动。

“切斯,进来吧!”伯尔丹反而很温和。

切斯小心翼翼噤若寒蝉地走了进来。

特雷普上校瞪他一眼,说:“你过来看看这张报纸!”

报纸上头条大标题写的就是:“北军第六军约翰·塞奇威克将军被南军狙击手干掉,本·鲍维尔被封天下第一神枪手!”

下面是本·鲍维尔温润如玉的笑容。

切斯感到极度的震慑,他的预感是正确的,那个干掉塞奇威克将军的人果然是鲍维尔。他想起了他和鲍维尔在那伊利湖畔,烤野鸭,喝红酒,言谈甚欢的情景,那只野鸭,到底是谁先击落的?他们之中,必有一个要死掉,才能决定野鸭的归属,一人一半,这是不可能的……切斯的思维有些混乱了,他像木桩一样的发呆。

“干掉这个人!”特雷普冷冷地说。

“我……”切斯感到力不从心,身体有点软。

他想起与鲍维尔同样的刺青。他们俩仅见过一面,就如此亲密。他们俩就像兄弟一样。他能干掉自己的兄弟吗?

不能!

“我亲自带队!”特雷普道,“叫上艾德和海德!”

艾德和海德是“伯尔丹狙击团”中,仅次于切斯的两名高手。

切斯有些动容。

特雷普一捶桌子,怒骂:“以三敌一,我不信就杀不死这个所谓的天下第一,嘿嘿,到时候看报纸又是怎么写的!”他最后又冷笑起来。

“你不能去!”伯尔丹按住特雷普的肩头,郑重地说。

“反狙击之战已经开始,我很久没有活动活动我的老骨头了!”特雷普掀开伯尔丹的手。摸了摸他帽子上的红钻徽章,毅然起身离去。

“现在反狙击战已经打响!”南军狙击团内的秘密会议上,鲍维尔对手下们说,“杀了一个将军,又看到了我的照片,对方必定大怒,会想方设法干掉我!”

“那怎么办?”手下们问。

“这正是一个好机会!”鲍维尔脸上露出轻松的微笑,“把消息放出去,引他们出来,既然他们想反狙击,那么我们就来反反狙击!”

卡尔·艾德,外号叫做“鬼狐”。

这个绰号的背后,正说明了他像鬼一样阴,像狐狸一样狡黠。

楚曼·海德,人称“加利福尼亚乔”,眼明手快,弹无虚发,他本是一名猎手,平时猎狐,战时猎人。

现在他们都站在了切斯的跟前,呈现一个三角阵列。这是狙击敌人的铁三角。

特雷普站在前方十码处,冲三人道:“我会亲自将鲍维尔引出来的,你们做好准备就行!”

切斯有点犹豫地说:“上校,我看你还是……”

特雷普几乎吼起来了:“别说了,跟我上!”

切斯的耳朵快要爆炸了,如果再多被他吼几次的话。这时,他看到了伯尔丹上校在远处对自己招手,切斯像遇到了救星似的跑了过去。

伯尔丹在切斯耳边严肃地道:“保护好特雷普上校!”

切斯敬礼:“是!”

他们三人以三角阵形,往敌方的阵地前匍匐前进,其中两个人在观察,另外一人往前行动,一百码后,又是另外两个人观察,最后那人行动。特雷普上校在二百码的后面,紧跟着他们。

炮兵们在三千码外待命。

四个人与敌方阵地的距离缩短到了一千五百码左右。

他们冷静的等待着。

对面是一片废墟,是埋伏的好去处,南军的狙击手一定就藏身其中,鲍维尔可能也在那里,他们要扫平这片区域,让部队得以前进。

切斯位于三角形的最后,艾德和海德在前面。

突然间,艾德停止了动作。

他发出了轻轻的口哨声,声音轻得仿佛风吹树叶,但切斯、海德都听得出来,那是艾德在说话。

他说的是:

“我发现了!”

这种口哨传音是特普雷上校教他们的。

于是他们都停止动静,成了一片落叶,成了一根枯草,安静地等着。

艾德瞄准了对面废墟中闪了一下的狙击瞄准镜片,而后,他缓缓地瞄准了镜片后的狙击手。

嘭!

艾德扣动扳机。

瞄准镜中,那名南军狙击手暴起一团血花,狙击枪落到一旁,显然中弹身亡了。

一枪致命。

切斯和海德对着艾德竖起了大拇指。

啪!

艾德的右太阳穴突然飙起一股血箭,他表情复杂地倒下。

他正要回头为自己刚才那完美的一击而笑一笑。

就连笑纹都没有从嘴角扩出,对面狙击手的子弹就击碎了这笑容的涟漪。

艾德没有想到,在他狙杀了南军狙击手的瞬间,一个狙击瞄准镜发现了他的位置,枪口也死死地盯在了他的脑袋上。

那是鲍维尔一名手下的枪口。

鲍维尔不惜牺牲一个战士,也要反狙击对方的一名高手。

艾德指着前方,手脚痉挛,他的笑容神经失去了作用,脑袋被贯穿了,但他还没有死。

嘴角流着汩汩的鲜血,鼻子上也冒着血花。

他的身体却还在蠕动。

不!

他还有救!

切斯大怒一声,瞬间急速跃起,奔跑过去,手中的枪也落到了地上。

“你要干什么?”海德轻声叫唤。

“站住,白痴,他已经死了!”特普雷上校从后方爬了上来。

对面,鲍威尔正在瞄准。

切斯落到了鲍维尔的狙击枪瞄准镜中,他的身体晃动,鲍维尔一时没有开枪,他似乎意识到,那个人曾经是他的朋友。

切斯一个滚翻,落地,到了艾德的跟前。

艾德的脑袋大量出血,又抽搐几下。

切斯拉扯着他,闪身树后。

艾德的身体逐渐冰冷,僵硬。

切斯感到他真的死了。

只有他的枪还是热的。

切斯提起了艾德的枪,从树后瞄了过去,根据艾德中弹的方向,他瞄到了瞄准镜中一个躲避在树丛后的黑影。

啪!

切斯开枪。

树丛后一闪,果然一个帽子跳了起来,那个干掉了艾德的南军狙击手死在了切斯的手中,死在了艾德的枪下。

切斯这才完全冷静下来。艾德,他最好的朋友和战友,陪着他出生入死的战友,就这么死了。

“但我总算为你报了仇!”

切斯看着艾德的脸,不知如何,他觉得艾德对自己笑了一下。

“你干什么!”特雷普上校怒骂,“快给我过来!站好你的岗位!”

他快速地匍匐前进,爬到了切斯的位置,将切斯的枪给横抛了过去。

哪知道,就是这小小的一个动作,经验丰富的鲍维尔早就做好了准备,当十字准星与特雷普上校的帽子上的红钻徽章合二为一的刹那,他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这次的枪声很轻淡。

特雷普上校帽子上的红钻更加鲜艳,更加明亮。

枪窟窿上涌出的血液如毒红蜘蛛一般地爬满了他的脸。

特雷普上校倒下时,切斯的“夏普”式步枪落到了他的跟前。溅起的泥土刺痛了切斯的神经。

切斯惊呆地望着特雷普上校的尸体,他忽然浑身剧烈流汗,眼泪像滚水那样弹出来,烫坏了他的嘴唇。

他的嘴不停地在颤抖,在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

悔恨!

悔恨比眼镜蛇还要厉害,咬得他的心不断的腐烂。

“冷静!”海德在远方轻声叫道,“保持冷静!”

“我要杀了他们!”切斯说,“叫炮兵准备,我们已经知道了他们的方位!”

切斯像喝醉了那样,在大树后摇摇晃晃,想要站起,他吹响了口哨。

北军的后哨哨兵听到这前哨声,立即冲到炮火手跟前,要大家做好准备。

切斯指引的方向却是混乱的,错误的,炮兵们对准的地方,是一支从附近经过的北军部队。

炮弹正在上膛。

海德看准了方向,他用狙击镜看到了这惊恐的一幕,他连忙发出信号,告诉那个哨兵:别发炮,那可是自己人!

哨兵连忙查看确认,吓出了一身冷汗。急忙阻止炮兵发炮。

炮兵们调好了方位,正待发炮,听到哨兵汇报,总算阻止了这场误击。

“你干的什么好事!”海德痛斥切斯。

切斯清醒过来之后,懊悔莫及。

他和海德带着特雷普上校和艾德的尸体回到阵地上,自动站在伯尔丹上校的门前,希望他能够骂自己一顿,打自己一场。

伯尔丹上校没有见他。

“我要一支活着的野鸭!”切斯突然在门口大叫。

野鸭飞上了天空。

这只野鸭是战士们好不容易才捉来的,没有吃,是为了放。

野鸭惊慌的向南方飞去,期待找到自己的兄弟,获得真正的自由。

这是一只干瘦的野鸭,战争年代,野鸭都不好找吃的,它扑棱着掉落的羽毛,跌跌撞撞地在空中摇摆。

瞄准镜中,野鸭飞行的速度很缓慢,简直是送上来的肥肉。

这里为什么会有一只野鸭?

鲍维尔透过野鸭,似乎看到了伊利湖畔,切斯傻乎乎、痴愣愣的目光。

那个可爱的小兄弟,又是为了一只野鸭!

切斯在告诉他,这是我们的决战。

鲍维尔瞄准野鸭,嘭!野鸭倒栽而下,落入了南军的地盘。

望远镜中,视线紧盯着野鸭飞行的方向。

看到野鸭被南方的一枪打下来了,切斯脸露阴沉的笑容。他从来没有这样笑过。

废墟和丛林之间。

这片战场,葬送了多少亡魂。

信息就在野鸭的脚上,上面仅画着一枚图案。

他们手上的刺青图案:“墨斑”。

战场上再无其他人。

这是,他们之间一对一的决战。

他们能感觉到,对面,只有他,这边,只有自己。

鲍维尔趴在废墟中五个小时,未曾挪动过一步。

切斯挪动了一百码。

他知道,自己的“夏普”比不上鲍维尔的“惠沃斯”,只有不断地靠近,才能有机会成功。

当他认为两人之间的距离只有一千码左右的时候,他放出了野鸭。

又是一只野鸭。

鲍维尔按捺不住冲动,率先开枪,一枪击中了野鸭。

切斯在这一秒钟,瞄准了鲍维尔的藏身之处,砰!就算有石块挡住,子弹仍就钻进了鲍维尔的肺叶。

咳咳咳!鲍维尔明白中计了,他咳嗽着,咳出一串串红色鼻涕般的浓血。他笑着,大骂着:“臭小子!”

他明白自己活不了了,就挣扎着,跪着,爬着,向野鸭靠近。

切斯的瞄准镜中,鲍维尔的脑袋清晰而硕大。

但切斯并没有开枪。

他看到鲍维尔艰难地爬到了野鸭跟前,颤抖的手提起野鸭,得意地对着这边晃了晃。

切斯心中一酸,他猫着腰冲了上去。

他扑倒在鲍维尔跟前,一把抱住他的脑袋,眼泪情不自禁地落下了。

鲍维尔勉强一笑:“你赢了,可野鸭是我的!”

切斯点了点头,说:“是,野鸭是你打掉的!”

鲍维尔快要闭上眼睛时,嘴角轻轻嚅动。切斯凑上去,听到他说:“快走!”

切斯顿知不妙。

啪!

一枚子弹,横空穿出。

自切斯的左脑贯穿了他的右脑,射到了右边的树上。

切斯能够清晰的回忆起他们一起喝酒吃肉的快乐场面,他看到时间变得缓慢,他的手像蜗牛一样地抓住了鲍维尔的手。

两只手上,都有一个相同的刺青。

非鸟、非剑、非弩。

“墨斑”。

林肯终于统一了美国,南北战争结束。

切斯和鲍维尔的墓都立在了伊利湖畔。

谁也不知道这墓是谁立的。

据说有人曾经看见过一个黑袍老人,影子般地出现过,又迷雾般地消失了。

墓前有两只狗,一只水猎犬,一只黄金猎犬。

它们玩得很开心。

它们在美丽的湖畔草丛中,追逐着一只又大又肥的野鸭。

这是一九六五年初春发生的事情。

天空万里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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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军的狙击手精于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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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军的莫里斯将军中弹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