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债务筹资
债务筹资主要是通过向银行借款、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进行融资租赁以及赊购商品或劳务等方式筹集和取得资金。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和商业信用是债务筹资的基本方式。其中,不足1年的短期借款在企业经常发生,与企业资金营运有密切关系;另外,商业信用与企业间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密切相关,我们将在介绍完长期债务筹资之后再介绍短期债务筹资。
一、长期借款
(一)长期借款的种类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向其他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借款。长期银行借款与短期银行借款在借款信用条件方面基本相同。长期借款有不同的种类:
1.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分类,可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性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即政策性银行)提供的贷款,通常为长期贷款。
商业性银行贷款包括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其中长期贷款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期限长于1年;(2)企业与银行之间要签订借款合同,含有对借款企业的具体限制条件;(3)有规定的借款利率,可固定,亦可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而变动;(4)主要实行分期偿还方式,一般每期偿还金额相等,当然也有采用到期一次偿还方式的。
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一般较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期限更长,相应地,利率也较高,对借款企业的信用要求和担保的选择也比较严格。
2.按有无抵押品作担保分类,分为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
抵押贷款是指以特定的抵押品为担保的贷款。作为贷款担保的抵押品可以是不动产、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也可以是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它们必须是能够变现的资产。如果贷款到期时借款企业不能或不愿偿还贷款,银行可取消企业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抵押贷款有利于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提高贷款的安全性。
信用贷款是指不以抵押品作担保的贷款,即仅凭借款企业的信用或某保证人的信用而发放的贷款。信用贷款通常仅需借款企业出具签字的文书,一般是贷给那些资信优良的企业。由于风险较高,银行对于这种贷款通常要收取较高的利息,并往往附加一定的限制条件。
3.按贷款的用途分类,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更新改造贷款、科研开发和新产品试制贷款等。
(二)银行借款的信用条件
按照国际惯例,银行借款往往附加一些信用条件,主要有授信额度、周转授信协议、补偿性余额等。
1.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是借款企业与银行之间通过正式或非正式协议规定的企业借款的最高限额。通常在授信额度内,企业可随时按需要向银行申请借款。例如,在正式协议下,约定一个企业的授信额度为6000万元,如果该企业已借用4000万元且尚未偿还,则该企业仍可申请2000万元的贷款,银行将予以保证。但在非正式协议下,银行并不承担按最高借款限额保证贷款的法律义务。
2.周转授信协议
周转授信协议是一种经常为大公司使用的正式授信额度。与一般授信额度不同,银行对周转信用额度负有法律义务,并因此向企业收取一定的承诺费用,一般按企业未使用部分的一定比率(0.2%左右)计算。
3.补偿性余额
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将借款的10%~20%的平均存款余额留存银行。银行通常都有这种要求,目的是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提高贷款的有效利率,以便补偿银行的损失。例如,如果某企业需借款80000元以清偿到期债务,贷款银行要求维持20%的补偿性余额,那么该企业为了获取80000元就必须借款100000元。如果名义利率为8%,则实际利率为:
(三)企业对贷款银行的选择
借款企业除了考虑借款种类、借款成本等因素外,还需对贷款银行进行分析,作出选择。对贷款银行的选择,通常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银行对贷款风险的政策
银行通常都对其贷款的风险作出政策性的规定。有些银行倾向于保守政策,只愿承担较小的贷款风险;而有些银行则富有开拓性,敢于承担较大的风险。这与银行的实力和环境有关。
2.银行与借款企业的关系
银行与借款企业的现存关系,是由以往借贷业务形成的。一个企业可能与多家银行有业务往来,且这种关系的亲密程度不同。当借款企业面临财务困难时,有的银行可能大力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而有的银行可能会施加更大的压力,迫使企业偿还贷款,或付出高昂的代价。
3.银行向借款企业提供的咨询与服务
有些银行会主动帮助借款企业分析潜在的财务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为企业提供咨询与服务,同企业交流有关信息。这对借款企业会具有重要的价值。
4.银行对贷款专业化的区分
一般而言,大银行都设有不同类别的部门,分别处理不同行业的贷款,如工商、农业等。这种专业化的区分,影响着不同行业的企业对银行的选择。
(四)长期借款的程序
现以长期银行借款为例,分析企业办理长期借款的基本程序。
1.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借款必须符合贷款原则和条件。我国金融部门对贷款规定的原则是:按计划发放,择优扶持,有物资保证,按期归还。企业申请贷款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1)借款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2)借款企业的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借款用途属于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3)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保证,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4)借款企业具有偿还贷款本金的能力;(5)借款企业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效益及企业经济效益良好;(6)借款企业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可办理结算。
企业提出的借款申请,应陈述借款的原因、借款金额、用款期限与计划、还款期限与计划等。
2.银行进行审批
银行针对企业的借款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和贷款条件,对借款企业进行审查,依据审批权限,核准企业申请的借款金额和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内容包括:(1)企业的财务状况;(2)企业的信用情况;(3)企业的盈利稳定性;(4)企业的发展前景;(5)借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等。
3.签订借款合同
银行经审查批准借款申请后,与借款企业可进一步协商贷款的具体条件,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明确规定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和一些限制性条款。
4.企业取得借款
借款合同生效后,银行可在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根据用款计划和实际需要,一次或分次将贷款转入企业的存款结算户,以便企业支用借款。
5.企业偿还借款
企业应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期付息还本。企业偿还贷款的方式通常有三种:(1)到期日一次偿还,在这种方式下,还款集中,借款企业需于贷款到期日前做好准备,以保证全部清偿到期贷款;(2)定期偿还相等份额的本金,即在到期日之前定期(如每一年或二年)偿还相同的金额,至贷款到期日还清全部本金;(3)分批偿还,每批金额不等,便于企业灵活安排。
贷款到期经银行催收,如果借款企业不予偿付,银行可按合同规定,从借款企业的存款账户中扣还贷款本息及加收的利息。借款企业如因暂时财务困难,需延期偿还贷款时,应向银行提交延期还贷计划,经银行审查核实,可续签合同,但通常要加收利息。
(五)借款合同的内容
借款合同是规定借贷当事人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契约。借款企业提出的借款申请经贷款银行审查认可后,双方即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借贷当事人必须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
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借款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条款:(1)借款种类;(2)借款用途;(3)借款金额;(4)借款利率;(5)借款期限;(6)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7)保证条款;(8)违约责任等。
其中,保证条款规定借款企业申请借款应具有银行规定比例的自有资本,若有适销或适用的财产物资作贷款的保证,当借款企业无力偿还到期贷款时,贷款银行有权处理作为贷款保证的财产物资;必要时还可规定保证人,保证人必须具有足够代偿借款的财产,如借款企业不履行合同,则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付本息的责任。
2.借款合同的限制条款
由于长期贷款的期限长、风险较高,因此,除了合同的基本条款以外,按照国际惯例,银行对借款企业通常都约定一些限制性条款,归纳起来有如下三类:
(1)例行性保护条款
这类条款作为例行常规,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会出现。主要包括:①要求定期向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交财务报表,以使债权人随时掌握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②不准在正常情况下出售较多的非产成品存货,以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能力;③如期清偿应缴纳税金和其他到期债务,以防被罚款而造成不必要的现金流失;④不准以资产作其他承诺的担保或抵押;⑤不准贴现应收票据或出售应收账款,以避免产生或有负债等。
(2)一般性保护条款
一般性保护条款是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条款,这类条款应用于大多数借款合同,主要包括:①保持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要求企业需持有一定最低额度的货币资金及其他流动资产,以保持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一般规定了企业必须保持的最低营运资金数额和最低流动比率数值。②限制企业非经营性支出。如限制支付现金股利、购入股票和职工加薪的数额规模,以减少企业资金的过度外流。③限制企业资本支出的规模。控制企业资产结构中的长期性资产的比例,以减少公司日后不得不变卖固定资产以偿还贷款的可能性。④限制公司再举债规模。目的是防止其他债权人取得对公司资产的优先索偿权。⑤限制公司的长期投资。如规定公司不准投资于短期内不能收回资金的项目,不能未经银行等债权人同意而与其他公司合并等。
(3)特殊性保护条款
这类条款是针对某些特殊情况而出现在部分借款合同中的条款,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生效。主要包括:要求公司的主要管理者购买人身保险;借款的用途不得改变;违约惩罚条款;等等。
(六)长期借款的优缺点
长期借款与股票、债券等长期筹资方式相比,既有优点,也有不足之处。
1.长期借款的优点
(1)借款筹资速度快。企业利用长期借款筹资,一般所需时间较短,程序较为简单,可以快速获得现金。而利用发行股票、债券筹集长期资金,必须做好发行前的各种工作,如印制证券等。发行也需一定时间,耗时较长,程序复杂。
(2)借款成本较低。利用长期借款筹资,其利息可在所得税前列支,故可减少企业实际负担的成本,因此比股票筹资的成本要低得多;与债券相比,借款利率一般低于债券利率。此外,由于借款属于间接筹资,筹资费用也极少。
(3)借款弹性较大。在借款时,企业与银行直接商定贷款的时间、数额和利率等;在用款期间,企业如因财务状况发生某些变化,也可与银行再行协商,变更借款数量及还款期限等。因此,长期借款筹资对企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4)企业利用长期借款筹资,与债券一样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
2.长期借款的缺点
(1)筹资风险较高。借款通常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和固定的偿付期限,故企业的筹资风险较高。
(2)限制条件较多。这可能会影响企业以后的筹资和投资活动。
(3)筹资数量有限。一般不如股票、债券那样可以一次筹集到大笔资金。
二、发行债券
债券是债务人为筹集债权资本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向债权人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债券是企业筹集债权资本的重要方式。我国非公司企业发行的债券称为企业债券。按照我国《公司法》和国际惯例,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称为公司债券,习惯上又称公司债。公司发行债券通常是为其大型投资项目一次筹集大笔长期资本。
(一)债券的种类
公司债券按不同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按是否记名分为记名债券与无记名债券
记名债券是在券面上记有持券人的姓名或名称,同时在发行公司的债权人名册上进行登记的债券。对于这种债券,公司只对记名人偿本,持券人凭印鉴支取利息。记名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等方式进行,并由发行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债券是指在券面上不记持券人的姓名或名称,还本付息以债券为凭,一般实行见票付息。其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挥效力。
2.按有无抵押担保分为抵押债券与信用债券
抵押债券又称有担保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以特定财产作为担保品的债券。它按担保品的不同,又可分为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信托抵押债券。信托抵押债券是指公司以其持有的有价证券为担保而发行的债券。
抵押债券还可按抵押品的先后担保顺序分为第一抵押债券和第二抵押债券。公司解体清算时,只有在第一抵押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已获清偿后,第二抵押债券持有人才有权索偿剩余的财产,因此后者要求的利率相对较高。
信用债券又称无担保债券,是指发行公司没有抵押品担保,完全凭信用发行的债券。这种债券通常是由信誉良好的公司发行,利率一般略高于抵押债券。
3.按利率是否变动分为固定利率债券与浮动利率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的利率在发行债券时即已确定并载于债券券面。
浮动利率债券的利率水平在发行债券之初不固定,而是根据有关利率如银行存贷款利率水平等加以确定。
4.按是否参与收益分配分为参与公司债券与非参与公司债券
参与公司债券的持有人除可获得预先规定的利息外,还享有一定程度参与发行公司盈余分配的权利,其参与分配的方式与比例必须事先规定。现实中,这种债券一般很少。
非参与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则没有参与收益分配的权利。公司债券大多为非参与公司债券。
5.按债券持有人的特定权益分为收益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与附认股权债券
收益公司债券是指只有当发行公司有税后收益可供分配时才支付利息的一种公司债券。这种债券对发行公司而言,不必承担固定的利息负担;对投资者而言,风险较高,收益亦可能较多。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根据发行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的规定,债券持有人可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应规定转换办法,并应按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将其所持债券转换为股票。发行这种债券,既可为投资者增加灵活的投资机会,又可为发行公司调整资本结构或减缓财务压力提供便利。
附认股权债券是指所发行的债券附带一种允许债券持有人按特定价格认购股票的长期选择权。这种认股权通常随债券发放,具有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类似的属性。附认股权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样,通常低于一般的公司债券。
6.按照国际惯例,公司债券与股票一样,也有上市与非上市的区别
上市债券是经有关机构审批,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买卖的债券。债券上市对发行公司和投资者都有一定的好处,具体有:(1)上市债券因其符合一定的标准,信用度较高,能卖较好的价钱;(2)债券上市有利于提高发行公司的知名度;(3)上市债券成交速度快,变现能力强,更易于吸引投资者;(4)上市债券交易便利,成交价格比较合理,有利于公平筹资和投资。
发行公司欲使其债券上市,需要具备规定的条件标准,并提出申请,办理一定的程序。
(二)发行债券的资格与条件
公司发行债券,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资格和条件。
1.发行债券的资格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2.发行债券的条件
按照国际惯例,发行债券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一般包括发行债券最高限额、发行公司自有资本最低限额、公司获利能力、债券利率水平等。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发行公司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必须按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如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
发行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而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三)债券的发行程序
公司发行债券需要经过一定程序,办理有关的手续。
1.作出发行债券决议
公司在实际发行债券之前,必须作出发行债券的决议,具体规定公司债券发行总额、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募集办法、债券利率、偿还日期及方式等内容。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在国外,公司发行债券一般需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且超过出席董事的半数通过。
2.提出发行债券申请
按照国际惯例,公司发行债券须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未经批准,公司不得发行债券。我国规定,公司申请发行债券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申请发行债券应提交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公告债券募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批准后,公司可公开向社会发行债券,并向社会公告债券募集办法。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本次发行债券总额和债券面额、债券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与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额、已发行而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债券的承销机构等事项。
公司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还应在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4.委托证券承销机构发售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一般有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两种。私募发行是指由发行公司将债券直接发售给投资者。这种发行方式因受限制,极少采用。公募发行是指发行公司通过承销团向社会发售债券。在这种发行方式下,发行公司要与承销团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团由数家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组成。承销团的承销方式有代销和包销两种。代销是指由承销团代为推销债券,在约定期限内未售出的余额将退还发行公司,承销团不承担发行风险。包销是由承销团先购入发行公司拟发行的全部债券,然后再出售给社会上的投资者,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全部售出,余额要由承销团负责认购。
公募发行是世界各国通常采用的公司债券发行方式。美国甚至强制要求某些债券(如电力、制造业公司债券)必须公募发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亦要求公开发行债券。
5.交付债券,收缴债券款,登记债券存根簿
发行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证券承销机构发售时,投资者直接向承销机构付款购买,承销机构代理收取债券款,交付债券,然后发行公司向承销机构收缴债券款并结算预付的债券款。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面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公司发行的债券,还应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中登记。记名公司债券应载明的事项包括:(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3)债券总额、债券票面金额、债券利率、债券还本付息的期限与方式;(4)债券的发行日期。无记名债券应在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与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等事项。
(四)债券发行价格的确定
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是发行公司(或其承销机构代理,下同)发行债券时所使用的价格,亦即投资者向发行公司认购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公司在发行债券之前,必须依据有关因素,运用一定的方法,确定债券的发行价格。
1.决定债券发行价格的因素
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高低取决于四项因素。
(1)债券面额。债券的票面金额是决定债券发行价格的最基本因素。债券发行价格的高低,从根本上取决于债券面额的大小。一般而言,债券面额越大,发行价格越高。但是,如果不考虑利息因素,债券面额是债券到期价值,即债券的未来价值,而不是债券的现在价值,即发行价格。
(2)票面利率。债券的票面利率是债券的名义利率,通常在发行债券之前就已确定,并注明于债券票面上。一般而言,债券的票面利率越高,发行价格也越高;反之,就越低。
(3)市场利率。债券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是衡量债券票面利率高低的参照,两者往往不一致,因此共同影响债券的发行价格。一般来说,债券的市场利率越高,债券的发行价格越低;反之,就越高。
(4)债券期限。同银行借款一样,债券的期限越长,债权人的风险越大,要求的利息报酬就越高,债券的发行价格就可能较低;反之,可能较高。
债券的发行价格是上述四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2.确定债券发行价格的方法
在实务中,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通常有三种情况,即等价、溢价和折价。
等价是指以债券的票面金额作为发行价格。多数公司债券采用等价发行。溢价是指按高于债券面额的价格发行债券。折价是指按低于债券面额的价格发行债券。溢价或折价发行债券,主要是由于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不一致所造成的。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发行前即已参照市场利率确定下来,并标明于债券票面,无法改变,但市场利率经常发生变动。在债券发售时,如果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不一致,就需要调整发行价格(溢价或者折价),以调整债券购销双方的利益。债券的发行价格具体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n为债券期限;t为付息期数;市场利率K为债券发售时的市场利率;债券年息I为债券面额与票面利率(通常为年利率)的乘积。
从资金时间价值的原理来认识,按上列公式确定的债券发行价格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债券到期还本面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另一部分是债券各期利息(年金形式)的现值。现举例说明不同情况下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计算方法。
例3-6
某公司发行面额为1000元、票面利率为10%、期限为10年的债券,每年末付息一次。其发行价格可分三种情况来分析计算。
市场利率为10%,与票面利率一致,为等价发行。债券发行价格可计算如下:
P=I×PVIFAk,n+M×PVIFk,n
=1000×10%×PVIFA10%,10+1000×PVIF10%,10
=1000.5(元)
市场利率为9%,低于票面利率,为溢价发行。债券发行价格可计算如下:
P=I×PVIFAk,n+M×PVIFk,n
=1000×10%×PVIFA9%,10+1000×PVIF9%,10
=1063.8(元)
市场利率为12%,高于票面利率,为折价发行。债券发行价格可计算如下:
P=I×PVIFAk,n+M×PVIFk,n
=1000×10%×PVIFA12%,10+1000×PVIF12%,10
=887(元)
由此可见,在债券的票面金额、票面利率和期数一定的情况下,发行价格会因市场利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当债券票面利率=市场利率时,债券发行价格等于债券面值,此时为等价发行;
当债券票面利率>市场利率时,债券发行价格大于债券面值,此时为溢价发行;
当债券票面利率<市场利率时,债券发行价格低于债券面值,此时为折价发行。
(六)债券的偿还
债券偿还时间按其实际发生与规定的到期日之间的关系,分为提前偿还与到期偿还两类,其中后者又包括分批偿还和一次偿还两种。
1.提前偿还
提前偿还又称提前赎回或收回,指在债券尚未到期之前就予以偿还。只有在公司发行债券的契约中明确规定了有关允许提前偿还的条款时,公司才可以进行此项操作。提前偿还所支付的价格通常要高于债券的面值,并随到期日的临近而逐渐下降。具有提前偿还条款的债券可使公司筹资有较大的弹性。当公司资金有结余时,可提前赎回债券;当预测利率下降时,也可提前赎回债券,而后以较低的利率来发行新债券。
2.分批偿还
如果一个公司在发行同一种债券时就为不同编号或不同发行对象的债券规定了不同的到期日,这种债券就是分批偿还债券。因为各批债券的到期日不同,所以它们各自的发行价格和票面利率也可能不相同,从而导致发行费较高;但由于这种债券便于投资人挑选最合适的到期日,因而便于发行。
3.一次偿还
到期一次偿还的债券是最为常见的。
(七)债券筹资的优缺点
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对发行公司既有利也有弊,应加以识别权衡,便于选择。
1.债券筹资的优点
(1)债券成本较低。与股票的股利相比,债券的利息允许在所得税前支付,发行公司可享受税前利益,故公司实际负担的债券成本一般低于股票成本。
(2)可利用财务杠杆。无论发行公司的盈利多少,债券持有人一般只收取固定的利息,而更多的收益可用于分配给股东或留用公司经营,从而增加股东和公司的财富。
(3)保障股东控制权。债券持有人无权参与发行公司的管理决策,因此,公司发行债券不会像增发新股那样可能会分散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4)便于调整资本结构。在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以及可提前赎回债券的情况下,便于公司主动地合理调整资本结构。
2.债券筹资的缺点
利用债券筹集资金,虽有前述优点,但也有明显的不足。
(1)财务风险较高。债券有固定的到期日,并需定期支付利息,发行公司必须承担按期付息偿本的义务。在公司经营不景气时,亦需向债券持有人付息偿本,这会给公司带来更大的财务困难,有时甚至导致破产。
(2)限制条件较多。发行债券的限制条件一般要比长期借款、租赁筹资的限制条件都要多且严格,从而限制了公司对债券筹资方式的使用,甚至会影响公司以后的筹资能力。
(3)筹资数量有限。公司利用债券筹资一般受一定额度的限制。多数国家对此都有限定。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流通在外的债券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三、融资租赁
租赁,是指通过签订资产出让合同,使用资产的一方(承租方)向出让资产的一方(出租方)支付租金,取得资产使用权的一种交易行为。在这项交易中,承租方通过得到所需资产的使用权,完成了筹集资金的行为。换言之,租赁是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租赁行为在实质上具有借贷属性,不过它直接涉及的是物而不是钱。在租赁业务中,出租人主要是各种专业租赁公司。承租人主要是其他各类企业,租赁物大多为设备等固定资产。
租赁活动在历史上由来已久,现代租赁已经成为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用于补充或部分替代其他筹资方式。在租赁业务发达的条件下,它为企业所普遍采用,是企业筹资的一种特殊方式。
(一)租赁的特征与分类
1.租赁的基本特征
(1)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是租赁的主要特点之一。银行信用虽然也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但载体是货币资金,租赁则是资金与实物相结合基础上的分离。
(2)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租赁是商品形态与货币形态相结合提供的信用活动,出租人在向企业出租资产的同时,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具有信用和贸易双重性质。它不同于一般的借钱还钱、借物还物的信用形式,而是借物还钱,并以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体现。租赁的这一特点使银行信贷和财产信贷融合在一起,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新形式。
(3)租金的分期归还。在租金的偿还方式上,租金与银行信用到期还本付息不一样,采取了分期回流的方式。出租方的资金实行一次投入,分期收回。对于承租方而言,通过租赁可以提前获得资产的使用价值,分期支付租金便于分期规划未来的现金流出量。
2.租赁的分类
现代租赁的种类很多,通常按性质将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大类。
(1)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的含义。经营租赁又称营运租赁、服务租赁,是由出租人向承租企业提供租赁设备,并提供设备维修保养和人员培训等的服务性业务。经营租赁通常为短期租赁。承租企业采用经营租赁的目的,主要不在于融通资本,而是为了获得设备的短期使用权以及出租人提供的专门技术服务。从承租企业无须先筹资再购买设备即可享有设备使用权的角度来看,经营租赁也有短期筹资的功效。
②经营租赁的特点。经营租赁的特点主要是:a.出租的设备一般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b.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年限,在合理的限制条件内承租企业可以中途解约;c.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租赁公司负责; d.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以后,出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经营租赁比较适用于租用技术过时较快的生产设备。
(2)融资租赁
①融资租赁的含义。融资租赁又称财务租赁,是由租赁公司按照承租企业的要求融资购买设备,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较长期限内提供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信用性业务。它是现代租赁的主要类别。融资租赁通常为长期租赁,可适应承租企业对设备的长期使用需求,故有时也称为资本租赁。承租企业采用融资租赁的主要目的是融通资金。一般融资的对象是资金,而融资租赁集融资与融物于一身,具有借贷性质,是承租企业筹集长期借入资金的一种特殊方式。
②融资租赁的特点。其主要特点有:a.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者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企业或销售商那里选定;b.租赁期较长,接近资产有效使用年限,在租赁期间双方无权取消合同;c.由承租企业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d.租赁期满,按事先约定的办法处理设备,包括退还租赁公司,或继续租赁,或企业留购。通常采用企业留购办法,即以很少的“名义价格”(相当于设备残值)买下设备。两者的区别如表3-6所示。
表3-6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
③融资租赁的形式。融资租赁按其业务的不同特点可细分为如下三种具体形式:
a.直接租赁
这是融资租赁的主要形式,直接租赁是在承租方提出租赁申请时,出租方按照承租方的要求选购,然后再出租给承租方。通常所说的融资租赁是指直接租赁形式。
b.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由于急需资金等各种原因,将自己的资产售给出租方,然后以租赁的形式从出租方原封不动地租回资产的使用权。在这种租赁合同中,除资产所有者的名义改变之外,其余情况均无变化。采用这种融资租赁形式,承租企业因出售资产而获得了一笔现金,同时因将其租回而保留了资产的使用权。这与抵押贷款有些相似。
c.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是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它是指涉及承租人、出租人和资金出借人三方的融资租赁。一般来说,当所涉及的资产价值昂贵时,出租方只投入部分资金,通常为资产价值的20%~40%,其余资金则通过将该资产以抵押担保的方式向第三方(通常为银行)申请贷款解决。租赁公司然后将购进的设备出租给承租方,用收取的租金偿还贷款,该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
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它与其他融资租赁形式并无区别,都是按合同的规定,在租期内获得资产的使用权,按期支付租金。但对出租人却不同,出租人只垫支购买资产所需现金的一部分(一般为20%~40%),其余部分(为60%~80%)则以该资产为担保向贷款人借资支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公司既是出租人又是借资人(即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据此既要收取租金又要支付债务,这种融资租赁形式,由于租赁收益一般大于借款成本支出,出租人借款购物出租可获得财务杠杆利益,故被称为杠杆租赁。另外,如果出租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则资产所有权将属于出租方。
(二)融资租赁的基本程序
不同的租赁业务具有不同的具体程序。融资租赁程序比较复杂,现仅介绍其基本程序。
1.选择租赁公司
企业决定采用租赁方式取得某项设备时,首先需了解各家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能力、资信情况以及与其他金融机构如银行的关系,取得租赁公司的融资条件和租赁费率等资料,然后加以分析比较,从中择优选择。
2.办理租赁委托
企业选定租赁公司后,便可向其提出申请,办理委托。这时,承租企业需填写“租赁申请书”,说明所需设备的具体要求,同时还要向租赁公司提供财务状况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3.签订购货协议
由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的一方或双方合作组织选定设备供应商,并与其进行技术和商务谈判,在此基础上签订购货协议。
4.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由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签订。它是租赁业务的重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两部分。
一般条款主要包括:(1)合同说明。主要明确合同的性质、当事人身份、合同签订的日期等。(2)名词释义。解释合同中所使用的重要名词,以避免歧义。(3)租赁设备条款。详细列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性能、交货地点及使用地点等,这些内容亦可附表详列。(4)租赁设备交货、验收和税务、使用条款。(5)租赁期限及起租日期条款。(6)租金支付条款。规定租金的构成、支付方式和货币名称,这些内容通常以附表形式列为合同附件。
特殊条款主要规定:(1)购货协议与租赁合同的关系;(2)租赁设备的产权归属;(3)租期中途不得退租;(4)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保障:(5)承租人违约及对出租人的补偿;(6)设备的使用、保管、维修、保障责任;(7)保险条款;(8)租赁保证金和担保条款;(9)租赁期满时对设备的处理条款等。
5.办理验货、付款与保险
承租企业按购货协议收到租赁设备时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交货及验收证书,并提交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据以向供应厂商支付设备价款。同时,承租企业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事宜。
6.支付租金
承租企业在租期内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数额、支付方式等,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7.合同期满处理设备
融资租赁合同期满时,承租企业根据合同约定,对设备进行退租、续租或留购。
(三)租金的确定
在租赁筹资方式下,承租企业需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租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对承租企业的未来财务状况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是租赁筹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1.租金的构成
融资租赁每期租金的多少取决于以下几项因素:(1)设备原价及预计残值。原价包括设备买价、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残值指设备租赁期满,出售可得的市价。(2)利息。指租赁公司为承租企业购置设备垫付资金所应支付的利息。(3)租赁手续费。指租赁公司承办租赁设备所发生的业务费用和必要的利润。业务费是指租赁公司承办租赁设备所发生的业务费用。必要的利润是指租赁公司承办租赁设备获得的必要的利润。
2.租金的支付方式
(1)按支付间隔期长短分:年付、半年付、季付和月付等;
(2)按每次支付额分:等额支付和不等额支付;
(3)按在期初和期末支付分:先付和后付。
实务中,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商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大多为后付等额年金。
3.租金的计算
我国融资租赁实务中,租金的计算大多采用等额年金法。等额年金法下,通常要根据利率和租赁手续费率确定一个租费率作为折现率。
相关计算公式如表3-7所示。
表3-7 租金计算公式
当租金在年末支付时,分母为普通年金现值系数(P/A,i,n)或PVIFAi,n;当租金在年初支付时,分母为即付年金现值系数[(P/A,i,n)(1+i)]或[(P/A,i,n-1)+1]或(PVIFAi,n-1+1)。
例3-8
某企业于20×1年1月1日从租赁公司租入一套设备,价值为60万元,租期6年,租赁期满时预计残值5万元,归租赁公司。年利率10%。租金每年年末支付一次。要求:(1)计算每年年末支付的租金。(2)编制租金摊销计划表。
解答:
(1)计算每年年末支付的租金
(2)编制租金摊销计划表
表3-8 租金摊销计划表 单位:元
*50009即为到期残值,尾数9系中间计算过程四舍五入的误差导致的。
(四)融资租赁的优缺点
对承租企业而言,租赁尤其是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筹资方式。通过租赁,企业可不必预先筹措一笔相当于设备价款的现金,即可获得需用的设备。因此,与其他筹资方式相比较,融资租赁颇具特点。
1.优点
(1)在资金缺乏的情况下,能迅速获得所需资产。融资租赁集“融资”与“融物”于一身,融资租赁使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引进设备成为可能。融资租赁一般要比先筹措现金再购置设备来得更快,可使企业尽快形成生产经营能力,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新创企业而言,融资租赁是一条重要的融资渠道。
(2)租赁筹资限制较少。企业运用股票、债券、长期借款等筹资方式,都受到相当多的资格条件的限制,如足够的抵押品、银行贷款的信用标准、发行债券的政府管制等。相比之下,租赁筹资的限制条件很少。
(3)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很高,而多数租赁协议规定由出租人承担风险,承租企业可免遭这种风险。
(4)财务风险小,财务优势明显。融资租赁与购买一次性支出相比,能够避免一次性支付的负担,而且租金支出是未来的、分期的,企业无须一次筹集大量资金偿还。还款时,租金可以通过项目本身产生的收益来支付,是一种基于未来的“借鸡生蛋、卖蛋还钱”的筹资方式。
(5)租金费用可在所得税前扣除,承租企业还能享受少缴税的利益。
2.缺点
融资租赁的主要缺点是资本成本较高。其租金通常比举借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所负担的利息高得多,租金总额通常要高于设备价值的30%;承租企业在财务困难时期,支付固定高额的租金也将构成一项沉重的负担。另外,采用租赁筹资方式如不能享有设备残值,也可视为承租企业的一种机会损失。
四、债务筹资的特点(与股权筹资相比)
(一)债务筹资的优点
1.筹资速度较快
与股权筹资相比,债务筹资不需要经过复杂的审批手续和证券发行程序,如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就可以迅速地获得资金。
2.筹资弹性大
发行股票等股权筹资,一方面需要经过严格的政府审批,另一方面从企业的角度出发,由于股权不能退还,股权资本在未来永久性地给企业带来了资本成本负担。债务筹资,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态,灵活地筹集资金数量,商定债务条件,安排取得资金的时间。
3.资本成本负担较轻
一般来说,债务筹资的资本成本要低于股权筹资。其一是取得资金的手续费用等筹资费用较低;其二是利息、租金等用资费用比股权资本要低;其三是利息等资本成本可以在税前支付。
4.可以利用财务杠杆
债务筹资不改变公司的控制权,因为股东不会出于控制权稀释原因反对负债。债权人从企业那里只能获得固定的利息或租金,不能参加公司剩余收益的分配。当企业的资本报酬率高于债务利率时,会增加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提高净资产报酬率,提升企业价值。
5.稳定公司的控制权
债权人无权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债务筹资不会改变和分散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二)债务筹资的缺点
1.不能形成企业稳定的资本基础
债务资本有固定的到期日,到期需要偿还,只能作为企业的补充性资本来源。再加上取得债务往往需要进行信用评级,没有信用基础的企业和新创企业,往往难以取得足够的债务资本。现有债务资本在企业的资本结构中达到一定比例后,往往由于财务风险升高而不容易再取得新的债务资金。
2.财务风险较大
债务资本有固定的到期日,有固定的债务利息负担,以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取得的债务,资本使用上可能会有特别的限制。这些都要求企业必须有一定的偿债能力,要保持资产流动性及其资产报酬水平,作为债务清偿的保障,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否则会给企业带来财务危机,甚至导致企业破产。
3.筹资数额有限
债务筹资的数额往往受到贷款机构资本实力的制约,不可能像发行股票那样一次筹集到大笔资本,因而无法满足公司大规模筹资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