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现代舞?
现代舞是20世纪初在西方兴起的一种新形式的舞蹈派别,它与芭蕾舞相对立。它认为古典芭蕾因循守旧、脱离现象与生活,只单纯追求技巧,具有很明显的形式主义倾向,它强调舞蹈艺术应该贴近现实、反映生活,主张摆脱古典芭蕾舞过于僵化的动作程式的束缚。现代舞就是以合乎自然运动法则的舞蹈动作,自由地抒发人的真实情感。
现代舞的一个最鲜明特点是反映现代西方社会矛盾和人们的心理特征,这也是它被称为现代舞的意义所在。美国现代主义舞蹈家海伦·汤米尼斯曾经将现代舞的与众不同之处概括为:“不存在普遍的规律,每一个艺术家都在创造自己的法典。”
现代舞的创始人是美国舞蹈家伊莎多拉·邓肯,她觉得古典芭蕾太过束缚的练法会造成人体的畸形发展。她向往着大自然的纯朴和纯真,主张真诚、自然地抒发内心的思想和情感,认为“舞蹈家必须使肉体与灵魂结合,肉体动作必须发展为灵魂的自然语言”。
另外,与邓肯同期的舞蹈家露丝·圣-丹尼斯是美国现代舞的先驱,她最重要的贡献是创造了一种带有宗教精神的现代舞,不仅广泛吸收了各个国家、民族,如埃及、希腊、印度、泰国以及阿拉伯国家的舞蹈文化,还融进了东方特有的神秘色彩。她的学生玛莎·格雷厄姆也是当代现代舞的杰出代表,其现代舞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她将掩盖人的心理的外衣脱掉,表现出了罪恶、嫉妒等。她认为人类既然有美有丑,有爱有恨,有善有恶,那么舞蹈就不能只是赞颂美好和善良,它应该去“揭露一个内在的人”。而且,在艺术表现形式上,她还创造了一套舞蹈技巧,人称“格雷厄姆技巧”。
近数十年来,现代舞已经迅速发展壮大,并产生了分支。这一流派的舞蹈家各自发展,形成了不同的风格和艺术主张,现代舞在不断的创新和发展上做出了很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