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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歌舞剧?
歌舞剧是一种综合音乐、舞蹈、诗歌等艺术手段,边歌边舞的艺术形式。
歌舞剧相对于独立的音乐、舞蹈等艺术表现手段来说具有更强的艺术感染力。它既能抒情又能叙事,声情并茂,通俗易懂,所表达出来的感情更细致,反映的生活内容更广泛。在世界范围内,有许多国家和民族都有这种表演形式,比如中国汉族民间舞蹈花灯、采茶灯、打花鼓、打莲湘、唱春牛、地花鼓、二人台、二人转,藏族的弦子舞,蒙古族的安代舞等都属于歌舞剧。
歌舞剧作为一种综合性艺术,它将音乐(声乐与器乐)、戏剧(剧本与表演)、文学(诗歌)、舞蹈(民间舞与芭蕾)、舞台美术等各种艺术手段融合在一起,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一定的思想感情。通常由咏叹调、宣叙调、重唱、合唱、序曲、间奏曲、舞蹈场面等组成,有时也用说白和朗诵。
早在古希腊的戏剧中,就有合唱队的伴唱,甚至有的朗诵也以歌唱的形式出现。中世纪时,宗教占着主体地位,因此出现大量以宗教故事为题材,宣扬宗教观点的神迹剧,而且持续了很长时间。但真正称得上“音乐的戏剧”的近代西洋歌剧,却是16世纪末17世纪初,随着文艺复兴时期音乐文化的世俗化而应运产生的。
一般认为欧洲歌舞剧产生于16世纪末。《达芙妮》是西方公认的第一部歌舞剧,由于受到人文主义的影响,它的主题在于企图恢复古希腊戏剧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