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沃夏克:大提琴协奏曲

德沃夏克:大提琴协奏曲

经人的手居然能创作出这样的大提琴协奏曲,我为什么没有发现?如果发现,我自己也会创作一首这样的协奏曲。

——布拉姆斯

事实上,德沃夏克共作有2首大提琴协奏曲:一首是他于1865年所作的《A大调大提琴协奏曲》,该曲未完成管弦乐部分,也没有编号;另一首是他于1895年创作的著名的《b小调大提琴协奏曲》。此曲共3个乐章,呈献给大提琴演奏家哈努斯·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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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乐章 快板,b小调,奏鸣曲式。

此乐章先是在低音弦乐的伴奏下,由单簧管奏出第一主题,并逐渐加入弦乐及其他木管乐器合奏及反复;然后由圆号表现出以五声音阶构成的优美的第二主题。随后,在乐曲的呈示部,大提琴有着极为精彩的华彩发挥,在它的演绎下,此乐章的第一主题一反大提琴低缓深沉的常态,竟以一种高亢嘹亮的姿态,尽兴“歌唱”;而在演奏第二主题时,又回复到柔美的状态,但这种柔美不是婉约的温柔,而是一种极具男子气概的平和境界。在乐队的衬托下,两个主题的发挥令这段乐曲显得极其宏伟而壮丽,蕴含其中的史诗气质令人联想到德沃夏克的《自新大陆交响曲》中的辉煌尾声。

第二乐章 不太慢的慢板,G大调,三段体。

此乐章是一首乡愁之歌。当这首大提琴协奏曲初稿完成时,德沃夏克的妻妹约瑟芬娜(曾是德沃夏克爱恋的对象)不幸去世。悲痛不已的德沃夏克为了纪念她,特意在此乐章的中段加上了她一首自己创作的最喜爱的歌曲《独自一人》的旋律,并将此旋律作为第二乐章的第二主题。这个充满无限温情的旋律饱含着思乡的愁绪,仿佛是沉浸于爱情的少女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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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乐章 中庸的快板,b小调,自由的回旋曲式。

德沃夏克在这个乐章里巧妙地运用了黑人的灵歌旋律与波西米亚民间舞曲的节奏,使乐曲呈现出独具异域风情的民歌色彩。大提琴的独奏在此也发展成如歌剧中的咏叹调一样的旋律,随后,它在乐队合奏的推动下,一同进入乐曲的高潮,仿佛以一种无法抑制的喜悦之情在向世人昭示:我日夜思念的故乡,它已近在眼前!

德沃夏克在旅居美国时创作的这首《b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已跻身于世界最伟大的协奏曲行列,与维瓦尔第小提琴协奏曲《四季》、门德尔松的《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柴可夫斯基的《降b小调钢琴协奏曲》、布拉姆斯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合称为协奏曲中的“五大”。德沃夏克在此曲中的贡献之一就是让大提琴像小提琴或钢琴一样灵活多变,在一部大规模的交响乐作品中始终处于“领导者”的地位。当布拉姆斯弹奏钢琴,和大提琴家罗伯特·豪斯曼一起演奏这首大提琴协奏曲时,他感叹道:“经人的手居然能创作出这样的大提琴协奏曲,我为什么没有发现?如果发现,我自己也会创作一首这样的协奏曲。”

德沃夏克的音乐创作虽然传承了斯美塔纳的民族精神,但他的音乐却更具有国际观,这首大提琴协奏曲便融合了波西米亚民俗音乐与美国印第安、黑人灵歌的多种素材。作品中主奏大提琴与乐队之间的关系是对立抗衡而不是琴瑟和鸣的,管弦乐部分也相当够分量,气势十分恢宏。此曲同他来到美国后的第一部作品《自新大陆交响曲》遥相呼应,但更多体现了对故乡的怀念和内心的忧愁,而大提琴细腻丰富的表情和甜美浑厚的音色,尤其适合这部作品。

人们在今天可能想不到的是,德沃夏克在创作这首作品时有多么犹豫不决。德沃夏克虽然喜欢大提琴,但是却讨厌这种乐器高音域的浓浓鼻音与低音域的混沌不清,因此他一直没有为大提琴写协奏曲的打算。可是他的波西米亚同胞大提琴家哈努斯·韦汉,却不断要求德沃夏克为他写一首大提琴协奏曲。这位哈努斯·韦汉可不是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他是捷克布拉格嫡系相承的大提琴家海根巴特的高徒,13岁进布拉格音乐院与海根巴特学习,18岁成为萨尔兹堡莫扎特学校教授,虽然是波西米亚人却曾有机缘与有“大提琴的沙皇”之称的俄国大提琴家大卫杜夫学琴。同时因为经常在德国音乐圈演出,他也因此与李斯特、瓦格纳、理查·施特劳斯等人关系良好,理查·施特劳斯还写浪漫曲献给他。德沃夏克的作品《回旋曲》,以及钢琴三重奏《悲歌》中的大提琴部分都是为他所写。不过,尽管德沃夏克与哈努斯·韦汉私交甚笃,两人还曾一同在波西米亚境内旅行演出,然而一直到前往美国之前,德沃夏克依然有着诸多顾虑而没为挚友提笔。1892年,德沃夏克离开波西米亚前往美国,当他于1894年在纽约布鲁克林听了轻歌剧作曲家维克多·赫伯特的《第二号大提琴协奏曲》后,一下子激发起了创作大提琴协奏曲的灵感与信心。他于1894年11月8日开始提笔写这首《b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并迅速地在1895年2月9日完成该曲。这期间哈努斯·韦汉扮演了相当重要的咨询角色,在创作上提出许多建议,尤其是大提琴表现部分,其分量类似约阿希姆之于布拉姆斯的《小提琴协奏曲》。

尽管哈努斯·韦汉为此曲的写作立下了汗马功劳,但他却与此曲的首演失之交臂,这不能不说是一位大提琴演奏家的终身遗憾。本来这首专为哈努斯·韦汉创作的作品的首演荣誉绝对是属于他的,可造化弄人,由于委托创作的伦敦爱乐协会演出日期协调失当,竟然导致哈努斯·韦汉来不及从捷克赶到伦敦,因此这首协奏曲在1896年3月19日的首演便由英国大提琴家里奥·斯特恩完成,首演指挥则是德沃夏克本人。可怜的哈努斯·韦汉白忙一场,却没能在音乐史上如此隆重的盛事上被记上一笔。

由此看来,德沃夏克的确无愧被称为旋律天才,虽然动笔之前顾虑重重,但只要一出手,便就是一部传世杰作。难怪布拉姆斯谈到他时无比羡慕地叹息说:“他字纸篓中拣出来的旋律,都足以让我写一首交响曲。”

作者简介

德沃夏克(Antonin Dvorak,1841~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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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作曲家。出生于波希米亚克拉鲁佩市附近的涅拉霍泽维斯,1857年进入布拉格管风琴学校学习,毕业后在布拉格国民剧院乐队斯美塔那手下任中提琴手。他早期创作中比较重要的作品是声乐套曲《柏树》,其创作的第一部歌剧是《阿尔弗雷德》。1874年,其作品《降E大调第三交响曲》获奥地利国家奖。德沃夏克一生的音乐创作中,始终把民族性这一重要因素放在首位,他植根于捷克民族传统,从捷克的民族精神与民间曲调中汲取源源不断的创作灵感,作品既充满朴实无华的民族色彩,又具有高度的艺术性,无论在歌剧、交响乐或室内乐作品中,他都努力把将民族性、抒情性和欧洲古典音乐传统紧密结合起来,使作品达到尽可能完美的境界。德沃夏克的创作同时还受瓦格纳、布拉姆斯的影响,在旋律的创作上有极高的天赋,创造出大量优美的旋律,在和声、对位方面也有相当的功力。

德沃夏克共作有9首交响曲,它们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也是19世纪民族乐派交响曲的代表作。德沃夏克的室内乐作品中,《杜姆卡三重奏》,钢琴四重奏、五重奏,最后的5首弦乐四重奏都极具特色。而宗教音乐中的弥撒曲、《圣母悼歌》和《安魂曲》也都是宗教音乐史中的重要作品。德沃夏克1885年到美国任纽约音乐学院的院长,在美国的3年期间创作了代表他最高艺术水平的《第九交响曲》、《大提琴协奏曲》、《第十二美国四重奏》和《10首圣经歌曲》。

1904年,德沃夏克不幸因疾病离开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