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内务条令》教育

第一节 《内务条令》教育

军队内务是指军队内部为维护良好的内部关系和建立正规秩序而进行的行政工作和日常勤务。内务条令是关于军队内务的法律规范。

一、《内务条令》的作用

《内务条令》对于严格规范军人的行为,建立良好的内外关系和正规的秩序,巩固军队内部的团结统一,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保证军队的正常运转和圆满完成作战及其他各项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内务条令》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都十分重视军队内务制度的建设。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有的革命根据地红军部队就曾经制定过内务条例或内务规则。1936年8月,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第一次统一制定和颁发了《中国工农红军内务条例草案》。1942年,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根据抗日战争的特点和部队的管理情况,修改和重新发布了《内务条令》和《内务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为适应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需要,于1950年重新修订了《内务条令》。此后,又分别于1953年、1957年、1963年、1975年、1984年、1990年、1997年,多次重新修改和制定内务条令。现行的《内务条令》是2002年3月发布施行的。在国家和军队的改革不断深入的情况下,针对军队内务建设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这部《内务条令》对原《内务条令》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三、《内务条令》的主要内容

现行的《内务条令》共分21章326条和10个附录。分为总则,军人宣誓,军人职责,内部关系,礼节,军容风纪,对外交往,作息,日常制度,值班,警卫,零散人员管理,日常战备和紧急集合,装备日常管理,财务和伙食、农副业生产管理,卫生,营区、营产管理,野营管理,安全工作,国旗、军旗、军徽的使用和国歌、军歌的奏唱,附则。其主要内容有: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担负的任务和宗旨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内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原则

全军的内务建设必须以毛泽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内务建设是军队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其基本任务是:使每个军人明确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军队良好的内外关系,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保证军队圆满完成任务。

内务建设的原则:一是必须坚持人民军队性质;二是必须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三是必须坚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四是必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五是必须坚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

(三)军人职责和军人宣誓

《内务条令》对士兵、军官和首长的一般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对军人在战斗、执勤、训练和工作中的各自岗位上应承担的责任和行为标准作了严格的规范。《内务条令》对军人宣誓和军人誓词作了明文规定,要求每个军人必须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苦练杀敌本领,坚决完成任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背叛祖国,决不叛离军队。

(四)军队内部关系

《内务条令》对军人相互关系、官兵关系、机关相互关系、部队(分队)相互关系都作了具体的规定。条令明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不论职位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强调官兵关系是军队内部关系的基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必须按照官兵一致的原则,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地完成任务。

(五)军人的着装、仪容、举止

条令规定军人必须按照规定着军服,保持军容严整。军人的仪容应当整洁。男军人不得留长发和胡须;不得文身。军人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军人外出,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军队的声誉。条令还规定军人不得参加宗教、迷信活动;不得涉足地方一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