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城市道路规划设计的基本知识
1.1.1 城市道路设计的内容
城市道路设计包括五个部分,即路线设计、交叉口设计、道路附属设施设计、路面设计和交通管理设施设计。其中涉及的道路选线、道路横断面组合,道路交叉口造型等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
1.1.2 城市道路的设计原则
(1)在城市规划指导下进行;
(2)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考虑建设的远近期结合;
(3)交通量要留有余地;
(4)综合考虑平面线形、纵断面线形、横断面布置、道路交叉口、各种道路附属设施、路面类型,满足行人及各种车辆的行驶要求;
(5)与城市用地、工程管线设施及周围环境的相协调;
(6)合理采用技术标准,避免采用极限标准。
1.1.3 净高与限界
(1)行人:净高:2.2 m;净宽:0.75~1.0 m。
(2)自行车:净高:2.2 m;净宽:1.0 m。
(3)机动车:小汽车:净高1.6 m;净宽2.0 m;
公共汽车:净高3 m;净宽2.6 m;
大货车:净高4 m;净宽3 m。
(4)道路桥洞限界:
行人和自行车为2.5 m,汽车为4.5 m。
(5)铁路通行限界:
高度限界:电力机车为6.5 m;蒸汽和内燃机车为5.5 m;
宽度限界:4.88 m。
(6)桥下通航净空限界决于通航等级。
1.1.4 车辆视距与视距限界
(1)行车视距:驾驶人员保证效能安全必须保持的最短视线距离。行车视距一般分为停车、会车、错车和超车视距等。前两者在城市道路规划设计中较为重要。停车视距大小与行车速度有关,见下表:
计算行车速度单位是:千米/小时。会车视距一般为两倍停车视距。
(2)视距限界有三种:平面弯道视距,限界内必须清除高于1.2 m的障碍物(含乔、灌木);纵向视距限界,以最小竖曲线半径来表达;交叉口视距又称视距三角形,在三角形限界范围内清除高于1.2 m的障碍物。视距三角形的位置是按最不利的情况,考虑最右的一条直行车道与相交道路最靠中间的直行车道的组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