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图书馆学五原则

也叫图书馆学五定律,The Five Laws of Library Science,是阮冈纳赞于1931年提出的,被国际图书馆界誉为“我们职业最简明的表述”。

第一定律:“书是为了用的”(Books are for use)。

第二定律:“每个读者有其书”(Every reader his or her book/Books are for all)。

第三定律:“每本书有其读者”(Every book its reader)。

第四定律:“节省读者的时间”(Save the time of the reader)。

第五定律:“图书馆是一个生长着的有机体”(A library is a growing organism)。

无论传统图书馆还是数字图书馆,这五原则仍然是最高原则,很多技术和方法的改进都是这五原则的具体应用。



拓展阅读:

附:希雅里·拉马里塔·阮冈纳赞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