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中北大学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体,吸收和组织有责任感、爱好信息共享、对图书阅览及整理分类有兴趣的同学。
第二条:中北大学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的宗旨是建立和完善图书馆与广大读者沟通互动的长效机制,促进图书馆与读者的良性互动,从学生实际出发,培养学生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条:中北大学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的根本任务是:坚持以读者为本的主要思想,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文明的读书习惯,提供便利使读者充分地使用图书馆的各项资源,建设快速高效全面的信息共享平台。
第四条:中北大学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的主导主导精神是服务广大读者、沟通交流思想、活跃校园文化、营造良好氛围、开拓学生视野、携手并进发展。
第五条:中北大学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坚决维护《中北大学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章程》,认真贯彻执行本章程提倡的宗旨和要求。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发生,中北大学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交流协会及相关部门将根据具体条款对当事人,当事部门及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章 成员职责
第六条:凡系中北大学全日制学生,不分年龄、性别、籍贯,政治面貌及宗教信仰均有机会成为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成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中北大学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章程;
(二)志愿加入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
(三)热爱图书馆,关心图书馆建设;
(四)有责任心,愿意尽心为图书馆和协会的建设和服务出谋出力。
第八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拥有读书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二)对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或各下属相关部门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三)所有会员都有机会参与评优评比;
(四)成员的个人利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可向协会提出帮助请求。
第九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所有会员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文明使用图书馆资源,不得利用会员的身份做出有损图书馆或协会荣誉的行为;
(二)服从学校、图书馆、校团委的领导,参加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图书馆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中北大学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实行图书馆和校团委共同领导下的委员负责制,目前下设:会长,副会长,秘书处、财务部、学习交流部、信息资源部、读者维权部、外联部。
第十二条:秘书处设秘书长;财务部设部长;学习交流部设部长;信息资源部设部长;读者维权部设部长;外联部设部长。各部门按会长,副会长的统一部署,协调开展工作。
第四章 组织原则
第十三条:中北大学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招募新成员遵循民主程序,每年招募一次,所有成员任期一年。
第十四条:中北大学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开展工作。每一学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不遵守工作制度和会员章程的,经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会议讨论决定,取消其协会会员资格,并上报给所在院系。
第五章 机构职能
第十六条:会长职能:负责会员的全面工作。
副会长职能:协助会长做好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分管和指导各部门的管理工作。
秘书处职能:负责会员资料整理,活动报导,板报出版,办公室值日的安排,财务的统计和管理,档案记录等工作。
财务部职能:有效管理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各项活动及日常运转的财务支付,及时汇总协会经费使用情况。
学习交流部职能:奉行“引导读者多读书,读好书,开拓视野,提高文化素养”的宗旨,将定期和不定期举办各种论坛及活动,提高同学们的阅读能力、学习与实践能力、思维与创新能力。。
信息资源部职能:奉行“引导读者多读书,读好书,开拓视野,提高文化素养”的宗旨,将定期和不定期举办各种论坛及活动,提高同学们的阅读能力、学习与实践能力、思维与创新能力。
读者维权部职能:管理信箱、热线,对同学们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存档;负责策划,组织信息调研工作;为同学们提供必须的权益信息。
外联部职能:负责协会主题活动的策划,组织活动的开展。
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协会的每个成员都要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考勤制度,要服从工作安排,明确岗位责任,不能无故缺勤,有事要例行请假制度。
第十八条: 例会制度:各部门要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前期工作,传达协会精神和布置近期的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有固定的时间地点,会议负责人要认真正规地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开会时间、与会人员、缺席人员、与会嘉宾及会议内容。在每学期工作结束后,交于秘书处备案。
第十九条: 学生干部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前期工作,汇总会员日常考勤及指导老师对管理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研究和安排有关工作任务,分配由各部门成员具体负责。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条: 协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由会长副会长做工作总结及新学期工作安排。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中北大学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全体会议通过生效。
第二十三 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中北大学读书服务与学习交流协会
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