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花店老板说史蒂夫行为虽表现出不友好,但实际仍是性情友善的。马丁觉得这说法不对,史蒂夫毕竟已是存心采取不友好态度了。但后来马丁从一家药店了解到,史蒂夫还在服用奇怪的激素,把自己变得更暴躁。药店老板说,这真是令人惋惜,史蒂夫原先多好啊,如今却变得有点像是怪物。
这时,马丁想,他的那位老朋友从根本上还是好的,只是吃错了药。他又去见史蒂夫,想劝他把那药停下来。可是史蒂夫认为马丁是故意找麻烦,把一盆烂水果砸到马丁身上,把马丁的一身新衣服全毁了。
这时史蒂夫显得有点歉意。“对不起,马丁,”史蒂夫说,“生意眼下糟透了,我这摊子全抵押出去了——今天我真是不像话!”
马丁应该原谅史蒂夫吗?抑或该叫警察来处理?
讨论50-51
这时叫警察未免太过分了。如果我们只关心人们的实际行为,这里似乎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然而,假若请一位法官来评判,史蒂夫是否仍在本质上是一个正直的人,只是受了那个培训班误导,加上药物副作用,而误入竣途,那么我们也许就应该橄开那种认为人有什么“自由意志”的观念。法国作家兼哲学家萨特曾大力为“自由意志”辫护,只是他的理论都包藏在十分古怪、有时美丽、更多时候又不可理解的“存在主义”的语言之中。他的观点是:我们都有自由来做我们想做的事,但也会像一个过分热心的餐馆服务员一样,存心选择或听任自己充当各种角色。
这种关于人性的观点可以说是合法的虚构,认为人们是自己做出选择而且应时此负责。但如今西方社会正转向另一种观点,认为人们的行为大体上是由外界因素决定的,而他们对此无法完全负责。
假如法官审理史蒂夫的案子,史蒂夫的律师可能会拿出极其合情合理的证据,来证明史蒂夫患有《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所列举的300种精神综合征之中的一种。那手册已成为美国精神病学的圣经,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还是薄薄的,只列有1的多种病,而现在已变得相当厚了,因为现在发现了大量新的“妄想型性格失调”。其中包括从“艾斯珀杰(Aspergers)综合征”——一种急性发作的腼腆——直到毫无羞耻之心的“frotteunism”——在公交车辆上向别的乘客身体磨蹭生殖器。也许,史蒂夫是患上了一种恐惧症,那是科学界已认识到的“恐惧性袭击”的原因之一。在“广场恐惧症”和“幽闭恐惧症”以至“蜘蛛恐惧症”之后,又发现了“恐花症”“教堂恐惧症”“僧侣恐惧症”“恐雨症”乃至“胡须恐惧症”等等。
不论怎样,法官还是需要判定史蒂夫那一天的行为到底正常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