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约翰?洛克,他忙碌了一整天,研究用什么办法保护居民不受鸡貂和狐狸的骚扰——他认为这是社会关心的一个紧迫间题——更不用说还大量喝茶,以便铰接铁丝编鸡笼和搬运木材,这些都是他早期的理论所需要的。这样辛苦了一天以后,他早早就寝,睡得很香,直到凌晨4点左右醒了,舒服地躺在床上,忽然想到了一个新的从政治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兴奋起来了。他很想起床,马上去实验室,就这一想法写点什么。可惜,他知道这么早起床会惊醒房东老太太。那老太太睡觉很轻,一点点动静就会把她吵醒。洛克常常熬夜,不论多么小心轻手轻脚,仍然惹得那老太太一肚子意见。因此,在这凌晨4点钟,洛克运用道义哲学思考着。
洛克想,此刻去进行研究当然会很快乐,可是打扰房东老太太不合适,两相权衡,不如等到上午再去吧。更何况躺在被子里也挺舒服。“唉,上午再说吧,老伙计!”一翻身,他又继续睡了。
可是等到上午,却把凌晨想的点子给忘记了。真烦人。不过他安慰自己:至少是我自己做了自由的选择才多睡了一会儿,后果该由自己承担。
然而,洛克没想到的是,凌晨的时候他其实是无可选择,因为房东老太太从外面把他的房门锁上了,防止他夜间出来晃荡。即使当时他决定去工作,他也出不去。
洛克确实觉得自己是做了自由的选择。是这样吗?
讨论
这是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1632-1704)举的一个例子,用以说明一个人能否真正自由做选择的问题是复杂的,因为“决定”一个人的行为的因素很多,包括遗传因素、社会压力或直接的物质条件。还有一个例子是:老师决定教学生读革命领袖的文章。他们这样做,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革命领袖的文章很重要,但也可能是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就有被解雇的危险——很难说到底是哪一点。
艾赛亚?伯林(1909-1997)在他一篇晦涩难懂的文章《两种自由理念》中谈过,有一种是“负面自由”,即没有实际的限制因素,约翰?斯图尔特?穆勒等自由派人士就是主张这样的自由;另一种是“正面自由”,是老的斯多葛派学者的主张,即自己做到有所不为。伯林对这两种理念都不赞成。